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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化工专业 > 实验室常见岗位职责大全,人手一份,100%收藏

    实验室常见岗位职责大全,人手一份,100%收藏

    发表于:2019-08-23
    阅读:4520
    评论:0

    检测实验室有哪些岗位?这些岗位又有什么职责呢?今天,小编整理编辑了13种实验室常见的岗位职责,但每个实验室情况不一样,此职责不必生搬硬套,仅参照使用。

     

    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体制其实就相当于国家的法律法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标准方法及原始记录是高校高级实验室的基本准则。

    现今国内外很多高校高级实验室都执行6S管理”,那么“6S”究竟是什么样的管理制度呢 ?只是简单的66句话肯定不能尽显其精髓,所以小析姐汇总了高校高级实验室常用的26条管理制度,分享给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者及员工们参考学习。

     

    厉害啦~最全高校6S室管理制度大全!

    首先,什么是"6S"?

     

    6S的含义:

    6S是将工作现场中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针对企业每位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提出要求,倡导从小事做起,力求使每位员工都养成事事“讲究”的习惯,从而达到提高整体工作质量的目的。

     

    六个词的第一个字母是S”,所以简称6S

     

    整理(Seiri

     

    整顿(Seiton

     

    清扫(Seiso

     

    清洁(Seiketsu

     

    素养(Shitsuke

     

    安全(Safety)

     

    6S实验室管理目的

    1、整理

    定义: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在岗位上只放置适量的必需品,其他一切都不放置。

     

    目的:腾出空间,防止误用。

     

    2、整顿

    定义:整顿现场次序,将需要的东西加以定位放置并且加以标示(并且保持在需要的时候能立即取出的状态),这是提高效率的基础。

     

    目的:腾出时间,减少寻找时间,创造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

     

    3、清扫

    定义:将岗位变得干净整洁,设备保养得铮亮完好,创造一个一尘不染的环境。

     

    目的:消除“污脏”,保持现场干净明亮。

     

    4、清洁

    定义:也称规范,将前3S进行到底,并且规范化、制度化。

     

    目的:形成制度和惯例,维持前3S的成果。

     

    5、素养

    定义:建立并形成良好的习惯与意识,从根本上提升人员的素养。

     

    目的:提升员工修养,培养良好素质,提升团队精神,实现员工的自我规范。

     

    6、安全

    定义: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目的:凸显安全隐患,减少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

     

    6S管理的意义

    1.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2.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场所;

    3.提升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

    4.稳定产品的质量水平;

    5.提高现场工作效率;

    6.增加设备使用寿命;

    7.塑造良好公司形象;

    8.创造一个能让客户参观的高校高级实验室;

    9.提升员工的归属感;

    10.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率。

    具体的质量管理手册整理

    一般质量手册是高校高级实验室的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补充、而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过程等就是操作的指导性文件。他们的关系是逐层分解、层层细化的。就犹如一个“人字塔”,一般的管理体制是如下的框图,他们是根据体系而来的:

     

     

    一、 高校高级实验室人员结构

     

    高校高级实验室人员是体制的执行者,结构的划分直接影响到管理的程度,人员不但要合理还要责任划分明确,管理人员过多容易造成干活的少说话的多导致人员浪费,管理少的话不用说了执行的肯定不够全面。

     

    同时人员责任划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问题,大部分高校高级实验室因为责任不明确而引起“扯皮”事件。导致管理的混乱。

     

    一般的高校高级实验室都会有一个管理者同时下面分有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部门负责人、设备安全员、监督员等也是比不可少的。人员结构一般也是用图示来表达的,不但能够说明人员的职责还能说明各岗位间的关系。

     

    人员结构图:

     

    二、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高校高级实验室主任     

    1.1 高校高级实验室主任为本公司最高管理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高校高级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1.2 确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领导建立管理体系,为体系建立和运行提供资源保障,并确保管理体系在策划和实施变更时的完整性;

     

    1.3 审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管理体系重要文件;

     

    1.4 确定高校高级实验室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明确岗位职能分工,任命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任命关键岗位人员,指定关键管理岗位的代理人;

     

    1.5 规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确定人员技能发展目标;

     

    1.6 在高校高级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确保与管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1.7 负责设备配置,确保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1.8 审批管理评审计划,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1.9 最高管理者应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

     

    2 .高校高级实验室技术负责人      

    2.1 全面负责本公司技术工作管理,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高校高级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2 负责本公司技术作业指导文件、技术记录表格、第三层文件的批准及相关体系文件的审核;

     

    2.3 负责新开展项目的提出、论证审批工作;

     

    2.4 组织有关人员解决检测活动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资源的提供;

     

    2.5 制定本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

     

    2.6 审批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高校高级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2.7 审批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不确定度报告;

     

    2.8 制订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方案,并负责规划措施的论证和审定工作;

     

    2.9 负责检验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及其资格的确认;

     

    2.10 负责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的审批;

     

    2.11 批准允许偏离的申请,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划,批准标准物质报废申请;

     

    2.12 主持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审批分包方评审结论和合格分包方名册;

     

    2.13 审核供应品和服务采购申请中的技术内容;

     

    2.14 主持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2.15 审批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溯源。

     

    3 .高校高级实验室质量负责人      

    3.1 全面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工作,有权制止任何不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的各种行为,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高校高级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3.2 组织人员进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其他管理性文件的编写和修订工作,及确保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并审核《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

     

    3.3 制定管理体系文件宣贯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宣贯;

     

    3.4 及时处理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符合并组织验证,或及时反馈给高校高级实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

     

    3.5 组织本公司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编制内部审核计划并组织内审,签发审核报告;

     

    3.6 主持服务客户工作管理,审批客户监视申请和客户反馈处理意见;

     

    3.7 组织处理检验工作中的申诉和投诉以及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客户申诉和客户投诉的处理;

     

    3.8 参与检测任务的安排、检测方法及设施环境的确认,参与检测结果的质量保证及审核工作;

     

    3.9 审核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10 策划管理评审,编制管理评审报告;

     

    3.11 负责质量记录格式及质量记录的审核工作及允许偏离申请的审核。

     

    4 .高校高级实验室检测组主任      

    4.1 负责检测工作的有效进行,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高校高级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4.2 有权拒绝影响检测工作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各种压力和影响;

     

    4.3 主持方法的选择和确认工作,考核检测人员应用标准方法的能力,提出确认意见;

     

    4.4 检查、控制各种检测环境和设施条件,确保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4.5 对客户填写的《检测委托单》进行评审;

     

    4.6 对检测分包工作进行审准;

     

    4.7 负责制定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各项检测任务、能力比对、重复性试验。

     

    4.8 负责检测任务的合理安排;

     

    4.9 组织编制检测实施细则,知道检测人员循章操作;

     

    4.10 审核检测原始记录,对检测的准确性负责;

     

    4.11 负责检测室内的各类技术资料及文件的收存和保管;

     

    4.12 负责本组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标识等工作的日常管理;

     

    4.13 按照质量监控计划的要求参加质量监控活动。

     

    5 .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组主任      

    5.1 负责本公司体系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高校高级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5.2 参与编制各类管理文件;

     

    5.3 参与合同评审和分包方评审;

     

    5.4 负责调查客户的反馈意见和服务客户的其它工作;

     

    5.5 针对管理组出现的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

     

    5.6 针对管理组潜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5.7 负责制定质量记录表格,检测管理组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

     

    5.8 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对新进人员进行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6 .高校高级实验室内审员      

    6.1 参加内审员培训,熟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内审要求;

     

    6.2 按照质量负责人的安排参加内部审核工作,并严格按照内部审核依据开展内审工作;

     

    6.3 尊重客观证据,如何记录被审核方的实际状态,保证审核的客观、公正,独立做出判断,不屈服于各方面的压力,忠实于得出的客观结论;

     

    6.4 开具不符合项报告及整改建议书;

     

    6.5 对提交的审核记录及报告负责;

     

    6.6 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7 .监督员      

    7.1 对检测人员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

     

    7.2 对检测的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环节、主要的步骤、重要的检测任务以及新上岗的人员进行重点监督;

     

    7.3 当发现检测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有权要求中止检测工作;

     

    7.4 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工作提出复检要求;

     

    7.5 发现结果存在问题时,有权建议停止检测工作;

     

    7.6 配合技术负责人做好不符合项工作的调查分析。

     

    8 .高校高级实验室设备管理员     

     8.1 收集计量服务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开展计量服务供应商评价,建立计量服务《合格供应商名册》;

     

    8.2 负责对仪器设备的供应商的质量资质进行调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制定采购文件;

     

    8.3 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制止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8.4 建立主要仪器设备和量具的技术档案并负责及时更新;

     

    8.5 制定仪器设备保养维护计划;

     

    8.6 负责仪器设备维修、报废工作;

     

    8.7 负责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按照计划及时送检,对设备加贴计量标识;

     

    8.8 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的校准情况,有权制止使用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和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8.9 负责制定设备期间核查计划,按照计划实施核查。

     

    9 .资料员

    9.1 负责各类文件、标准、资料的登记、分类、立卷、存档、建帐、保管、借阅、归还和作废文件经批准后的销毁工作;

     

    9.2 负责记录控制工作,及时发布各种最新记录格式信息,收集归档各类记录;

     

    9.3 负责检测报告的复印、装订、盖章及有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9.4 有权拒绝任何违反保密要求的各种文件资料借阅、复制行为;

     

    9.5 负责资料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 高校高级实验室测试工程师

    10.1 熟练掌握所从事的检测项目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做好检测、数据处理和演算,负责编制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10.2 严格按检测标准/作业指导书等开展检测活动,检测前必须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样品状态等是否正常,确保检测条件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10.3 主动接受监督员的监督,提供满足法定要求和客户合理要求的服务;

     

    10.4 做好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测依据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使用的设备名称及编号,实验环境条件、检测过程的记录及结果;

     

    10.5 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日常维护;掌握一般的仪器设备保养、检查和故障排除技能。当发现或怀疑仪器设备有问题时,及时向检测组主任报告并实施追溯和采取必要措施;

     

    10.6 安全规范地开展检测活动,认真规范地填写原始记录。对有疑问的数据进行复验核对。如确有问题,应重新检测,并记录产生的问题和原因;

     

    10.7 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并确保环境条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10.8 有权拒绝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压力和影响,科学公正的开展检测工作;

     

    10.9 按要求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参加能力验证与高校高级实验室间对比,接受内部审核。

     

    11 .高校高级实验室样品管理员      

    11.1 负责对各类检验样品入库时的外观、数量、封样标记完整性的检查及登记;

     

    11.2 入库样品的分类存放,根据样品不同状态:“留样”、“待检”、“在检”、“已检”分别放置;

     

    11.3 样品必须经过相应处理后,按有关规定保存;

     

    11.4 做好各类样品入库记录,确保记录与样品相符;

     

    11.5 保持样品室内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1.6 超过保管期的样品应按规定处理,并做好记录;

     

    11.7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任意挪用、串换检验样品;

     

    11.8 样品丢失按责任事故处理。

     

    12 .高校高级实验室授权签字人      

    12.1 对检测报告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有权拒绝签发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12.2 确保检查报告认可/认证标识的使用符合认可/认证的要求;

     

    12.3 对授权签字领域的报告签字。

     

    13 .高校高级实验室业务员      

    13.1 对常规合同进行初审;

     

    13.2 参与客户满意度调查、反馈信息和投诉信息的登记工作,做好客户接待;

     

    13.3 配合委托方做好样品到达后的检查工作,配合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审核,有权拒收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

     

    13.4 主动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满意度调查,报告质量负责人;

     

     

     

     

    三、管理的流程

     

    流程是一种管理的指导,主要是告诉执行者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一般的这种流程的顺序能够有效提高管理的质量,高校高级实验室体系不同流程也是各不相同,在高校高级实验室体系运行当中各流程的人员责任划分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四、体系执行监督

     

    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运行状况的良好程度一般是靠监督来完成的,通过监督能够发现体系的偏离程度。一般的监督可分为外部审核、内部审核和日常监督,外部审核自然是上级单位的监督、而内部审核和日常监督则是高校高级实验室内部的监督,为此大部分高校高级实验室在内部指定有内审员和监督员,内审员是通过对体系各要素的全面审核来发现问题、而监督员则是日常工作的监督,这样有利于发现问题立即解决问题。

     

    内审需要定期进行,由内审组长组织,内审需要内审员成立内审组,对各要素进行监督。主要是看大的目标是否偏离;

     

    监督员是日常的监督,重点对基层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 体系管理的CEO

     

    高校高级实验室体系管理的CEO”一般是主任,他是高校高级实验室目标和执行的总设计师。

     

    每年的管理评审就是CEO与各执行者的最高层沟通,通过管理评审对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的偏离和目标提出新的要求进行改进。保证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做好做到位。

     

    如何建立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制度体系?

     

    1.高校高级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⑴ 建立严格的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防止操作人员违规操作;

     

    ⑵ 保持高校高级实验室环境整洁,注意操作细节,避免由于操作人员失误给高校高级实验室带来沾污。经常彻底地清洁高校高级实验室及其设备,严禁用扫帚扫地,尽量不用电风扇,避免扬尘和过分潮湿;

     

    ⑶ 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应更换衣、帽和鞋,严禁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高校高级实验室,避免污染、影响实验操作;

     

    ⑷ 相互产生交叉污染或干扰的项目必须分室进行;

     

    ⑸ 应建立制度,使有控制要求的区域不准随意进入,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出高校高级实验室;

     

    ⑹ 不同项目的台面和物品不准混用,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的实验操作应严格遵守。

     

     

    2. 高校高级实验室环境

     

    ⑴ 高校高级实验室布局合理,便于工作,周围环境和测试项目间不产生干扰和交叉污染。如水质中氨氮和总硬度的测定不能在同一间高校高级实验室进行,因为总硬度测定时使用氨水会使氨氮的测量值增高;

     

    ⑵ 对温度、湿度有严格要求的测试场所(如精密仪器室)必须配置相应设施及监控设备,并对测试时的环境条件进行记录;

     

    ⑶ 当电磁干扰、噪声或振动等环境因素对检测工作有影响时,应采取专门的监控措施,并记录有关的实测参数;对有振动要求和易产生较大振动的检测项目,应有隔振防振措施;

     

    ⑷ 精密仪器不得与化学分析高校高级实验室混放,以避免仪器受潮以及酸碱等化学品腐蚀;

     

    ⑸ 实验区域与办公区域适当分开,并对进入和使用可能影响工作质量的区域进行限制和控制;

     

    ⑹ 有良好的内务管理,保持高校高级实验室的清洁、整齐、明亮、安静;

     

    ⑺ 高校高级实验室内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其它要素等有害物质应有处理措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⑻ 样品间要划出待检区、在检区、检毕区、留样区,特殊区域要有明显标识;

     

    ⑼ 应有独立的纯水制备间。

     

    3. 健全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⑴ 评审制度

     

    评审是添置或处置设备的一项前期工作,主要从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护性等方面综合分析,目的是为了合理配置设备资源,发挥设备的最佳效益。对于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需进行可行性认证,达到技术上先进,性能上可靠,工作上需要,经济上合理;对于租借、维修、淘汰的设备,以及小型或辅助设备,应进行必要的评审。

     

    ⑵ 验收制度

     

    验收是保证添置或维修的设备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仪器设备的开箱拆封应在设备管理员、操作人员、供应人员等有关人员都在场时进行,验收过程中,应对设备评审要求、订货合同和装箱清单,逐一清点,并做好记录。对于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还应通过一定时期(合同期内)的试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效果和各项指标测试结论,确认无质量问题方可验收。仪器设备经验收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

     

    ⑶ 使用制度

     

    为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建立设备使用制度,对人员、工作环境、设施条件、维修、保养等提出明确要求做作出规定。

     

    ⑷ 记录制度

     

    记录是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保证设备正常运销的一项基础工作,对设备管理的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及管理程序的运行和完善都很重要。每台设备从计划选购到淘汰都应保持完整的记录,内容除一般性设备档案外,还应设备购置、检定、维护的计划,论证意见或报告,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使用和校准记录,仪器故障和维修记录,运行状况,性能变化,异常现象及整改情况等。

     

    ⑸ 核查制度

     

    核查是证实设备符合技术规范,避免影响检测结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后,应按照技术规程和说明书,采取自校、比对等方法,校准主要性能参数,保证仪器的准确度和量程范围符合要求。质量管理组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记录等情况,对新购置或租借的设备、现场检测使用的设备、使用频繁或漂移较大的设备,应制定核查程序,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仪器设备校准与检定

     

    4.1 校准

     

    ⑴ 校准的定义

     

    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该定义的含义是:

    ① 在规定的条件下,用一个可参考的标准,对包括参考物质在内的测量器具的特性赋值,并确定其示值误差。

     

    ② 将测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准链,将其溯源到标准所复现的量值

    ⑵ 校准的目的

    ① 确定示值误差,并可确定是否在预期的允差范围之内;

    ② 得出标称值偏差的报告值,可调整测量器具或对示值加以修正;

    ③ 给任何标尺标记赋值或确定其他特性值,给参考物质特性赋值;

    ④ 确保测量器给出的量值准确,实现溯源性。

     

    ⑶ 校准的依据

     

    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校准的结果可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校准结果。

    4.2检定

     

    ⑴ 定义及检定对象

     

    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出具检定证书(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12条》)。检定是法制计量工作中计量器具控制(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规范第9.6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我国在1987年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共分十二大类千余种,同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即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55项;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又增补了强检工作计量器具46种。强制检定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我国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也实行强制检定。这些构成了我国计量器具检定的对象。

     

    ⑵ 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

     

    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分为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行政管理要求,具体操作是对其进行计量检查、技术检查和行政检查,这三方面的检查也称为检定的三分量。

     

    ① 计量检查

     

    确定计量器具的误差及其他计量特性,如测量不确定度、示值误差、准确度等级;稳定性、重复性和漂移;读数装置分辨力、分度值、电磁干扰敏感度等。

     

    ② 技术检查

     

    为满足计量要求而必须具备的结构、安装要求,读数的可见性,是否存在欺骗的可能等。

     

    ③ 行政检查

     

    包括标识、铭牌、型式批准、检定标记、许可证标记、有关证书及有效期、密封,锁定和其他计量安全装置的完整性、检定、修理和维护记录等。

     

    ⑶ 检定的依据

     

    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在检定结果中,必须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总结:从上看出高校高级实验室管理并不难,主要是由制度、能执行、监督到位就好。最后,希望各高校高级实验室都能够做好高校高级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使高校高级实验室工作质量更上一层楼!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实验室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实验室常见岗位职责大全,人手一份,100%收藏知识,对于实验室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化工专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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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河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河北省教育厅围绕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河北教育场景,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决定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专项行动。 根据规划,河北将围绕数字校园建设、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应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新技术支持下的课堂模式变革等七个方面重点任务,积极推广智慧教育,推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促进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不断完善我省智慧教育治理体系。支持雄安新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和全场景应用,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教育示范区。 河北明确提出,每年遴选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1000节左右,今年建设80门以上国家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200门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到2025年建设职业教育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虚拟仿真实训课程和优质专业教学资源等数字教学资源500件以上,同时开展高等学校省级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等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认定工作,到2027年共认定700门左右。将实施城乡联校网教共同体工程,每个县确定不少于5所优质中小学校向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提供服务。持续建设和完善教育数据管理平台,聚焦重点应用场景,汇聚重点业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数字资产,提升数据管理平台支撑决策指挥能力。到2025年,雄安新区智慧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其间,将以新技术为依托,持续完善新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服务体系支撑能力,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信息化体系,打造新区教育现代化新样态。 以下是通知原文: 《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 2023年02月01日 《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 到2027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42% 为加快建设数据驱动、智能融合的数字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数字经济迈入全面扩展期,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33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2%以上。 方案明确,要抢抓数字化变革新机遇,把数字河北建设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组织实施6个专项行动、20项重点工程,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完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新空间,为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河北提供有力支撑。建成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一批现代化生态农业创新发展示范区;雄安新区建成全球数字城市新标杆,石家庄建成全国一流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张家口建成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关键节点,廊坊、保定、秦皇岛等地建成特色鲜明、生机勃勃的数字产业集群;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数字河北建设基本实现“数字经济高端化、数字社会智慧化、数字政府智治化”,数字化变革成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高速智能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加快5G网络深度覆盖、千兆光纤网络建设、IPv6升级改造,优化互联网网络架构,加快卫星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实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推动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融合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 实施信息智能产业倍增行动。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及转化工程,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在半导体材料、专用集成电路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攻关项目,推进创新平台提质提效。实施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工程,加快石家庄信息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推动张家口大数据产业集群、廊坊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秦皇岛软件及电子器件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数字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引进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数字化企业。 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10个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河北布局。推动“十万企业上云”。到2025年,建成5G全连接工厂标杆省级示范30个、国家级示范3个,建设“工业互联网+园区”试点10个,上云企业突破10万家。实施数字化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智能化改造,每年培育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在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推行“互联网+供应链”管理模式,培育形成10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实施数字化新模式培育工程,推动装备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设备向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增值服务等转变,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业态。 实施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行动。实施农业生产智慧化工程,发展智慧种业,推动粮食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加快智能农机装备应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基本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实施智慧农业监测预警工程,为宏观决策和市场主体提供智能解决方案。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持续优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数字化改造。提升乡村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打造基层治理“一张网”,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乡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化农村社保与就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实施数字社会建设行动。实施智慧医疗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实用共享、互联互通的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京津冀医疗互认网络建设。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与可及性。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持续推动数字校园建设,实施“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推动课堂模式变革,积极发展新技术支持下的自主、探究、合作等教学模式。实施智慧文旅示范工程,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河北”(乐游冀)平台功能拓展优化,丰富产品信息。实施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城市路桥管网、水电燃热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感知设备应用,推动构建多元动态的城市感知网络。支持建设城市智慧大脑,打造全景展示、全域感知、智能调度的城市管理中枢。 实施数字政府创新发展行动。实施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推动不具备规模效应的部门数据中心逐步向省政务云迁移。实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上联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纵向覆盖各市及雄安新区、横向连接省各部门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统一为省、市、县提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归集治理和分析应用服务。实施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提升工程,优化“冀时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加强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除不宜网办事项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流程网上办理。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规划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专项行动播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河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河北省教育厅围绕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河北教育场景,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决定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专项行动。 根据规划,河北将围绕数字校园建设、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应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新技术支持下的课堂模式变革等七个方面重点任务,积极推广智慧教育,推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促进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不断完善我省智慧教育治理体系。支持雄安新区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和全场景应用,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教育示范区。 河北明确提出,每年遴选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1000节左右,今年建设80门以上国家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200门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到2025年建设职业教育省级在线精品课程、虚拟仿真实训课程和优质专业教学资源等数字教学资源500件以上,同时开展高等学校省级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等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认定工作,到2027年共认定700门左右。将实施城乡联校网教共同体工程,每个县确定不少于5所优质中小学校向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提供服务。持续建设和完善教育数据管理平台,聚焦重点应用场景,汇聚重点业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数字资产,提升数据管理平台支撑决策指挥能力。到2025年,雄安新区智慧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其间,将以新技术为依托,持续完善新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服务体系支撑能力,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信息化体系,打造新区教育现代化新样态。 以下是通知原文: 《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 2023年02月01日 《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 到2027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42% 为加快建设数据驱动、智能融合的数字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数字经济迈入全面扩展期,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3300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2%以上。 方案明确,要抢抓数字化变革新机遇,把数字河北建设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组织实施6个专项行动、20项重点工程,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完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拓展发展新空间,为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河北提供有力支撑。建成京津冀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一批现代化生态农业创新发展示范区;雄安新区建成全球数字城市新标杆,石家庄建成全国一流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张家口建成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关键节点,廊坊、保定、秦皇岛等地建成特色鲜明、生机勃勃的数字产业集群;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数字河北建设基本实现“数字经济高端化、数字社会智慧化、数字政府智治化”,数字化变革成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高速智能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加快5G网络深度覆盖、千兆光纤网络建设、IPv6升级改造,优化互联网网络架构,加快卫星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实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推动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加快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融合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 实施信息智能产业倍增行动。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及转化工程,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在半导体材料、专用集成电路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攻关项目,推进创新平台提质提效。实施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工程,加快石家庄信息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推动张家口大数据产业集群、廊坊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秦皇岛软件及电子器件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数字化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引进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数字化企业。 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河北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10个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河北布局。推动“十万企业上云”。到2025年,建成5G全连接工厂标杆省级示范30个、国家级示范3个,建设“工业互联网+园区”试点10个,上云企业突破10万家。实施数字化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智能化改造,每年培育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在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推行“互联网+供应链”管理模式,培育形成10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实施数字化新模式培育工程,推动装备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设备向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增值服务等转变,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业态。 实施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行动。实施农业生产智慧化工程,发展智慧种业,推动粮食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加快智能农机装备应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工程,基本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实施智慧农业监测预警工程,为宏观决策和市场主体提供智能解决方案。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持续优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数字化改造。提升乡村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打造基层治理“一张网”,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乡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化农村社保与就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实施数字社会建设行动。实施智慧医疗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实用共享、互联互通的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京津冀医疗互认网络建设。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与可及性。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持续推动数字校园建设,实施“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推动课堂模式变革,积极发展新技术支持下的自主、探究、合作等教学模式。实施智慧文旅示范工程,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河北”(乐游冀)平台功能拓展优化,丰富产品信息。实施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城市路桥管网、水电燃热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感知设备应用,推动构建多元动态的城市感知网络。支持建设城市智慧大脑,打造全景展示、全域感知、智能调度的城市管理中枢。 实施数字政府创新发展行动。实施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推动不具备规模效应的部门数据中心逐步向省政务云迁移。实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上联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纵向覆盖各市及雄安新区、横向连接省各部门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统一为省、市、县提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归集治理和分析应用服务。实施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提升工程,优化“冀时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加强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安、应急管理、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除不宜网办事项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流程网上办理。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数字办(大数据管理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网信办、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行政审批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厅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数字福建的工作部署,推进我省教育数字化,省教育厅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三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福建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三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工作部署,推动我省教育数字化转型,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明确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关于教育数字化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激发新发展内生动力,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驱动,坚持融合创新和底线思维,坚持优化改革和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使教育数字化转型成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关键特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数字化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坚持数字赋能。锚定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治理、管理服务等学校核心工作需求,因应新时代学校发展要求,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教育理念更新、教学变革和科研创新。 坚持项目推进。强化教育信息化体系的顶层设计,抓住网、云、应用、数据、人、安全等信息化要素,将业务应用摆在突出优先位置,聚焦可复制、可推广、高质量的教育应用场景,以重点项目和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坚持安全可控。围绕数据、技术、系统、网络、管理等方面安全,构建与教育数字化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安全和保障团队。 三、发展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福建省教育数字化转型进入新阶段,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重点实现“四提升四支撑”:“四提升”即以建设省教育专网提升教育数字化底座支持力、以共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服务质量优质均衡水平、以驱动教育数据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以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四支撑”即以数字校园普及支撑传统学校数字转型、以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与示范应用支撑教育教学方式变革、以过程化和数字化的电子学习档案建设支撑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以防护体系构建支撑绿色安全可信教育网络空间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聚焦教育行业应用场景,促进教育教学数字化融合 1.赋能全学段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以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教学方式革新,实现融合创新。学前教育重点发展智能监管,家校互动,游戏化的教学应用;基础教育重点推进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赋能课堂教学,助推“双减”提质增效和优质均衡,构建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引导职业院校基于未来工作场景,构建虚实融合、线上线下结合的实践教学空间和实训教学环境,辅助教师高质量教和学生自主地学;鼓励高校积极开展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研究,积极发展“互联网+教学”“人工智能+教育”,探索推进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高校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推动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智能泛在可选的终身学习数字生态。 2.普及“三个课堂”建设应用。全面推进“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建设应用,力争实现名师名校课堂资源覆盖基础教育全学科全知识点,依托“福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系统性、全方位地推动名师名校课堂资源在区域及全省范围内共享,满足学生对个性化发展和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持续推进基础教育优质校与薄弱校建立远程在线帮扶关系,针对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通过“专递课堂”帮助其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推送适切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3.强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建设面向广大师生的实名制网络空间,完善网络学习空间功能,汇聚各类数字教育资源和应用服务,提升教育教学支持能力,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推动学校、师生常态化应用空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鼓励学校利用空间推动线上线下教学空间融合,促进教育教学、管理评价、教师专业发展,开展校本在线教学资源建设;鼓励教师利用空间开展知识管理、资源建设、移动教学、在线同步教学、网络研修等教育教学活动;支持适龄学生运用空间开展泛在、个性线上学习,推动空间数据的便捷管理和共享,强化学习数据的分析应用。 (二)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教育数字化发展新环境 4.建设福建教育专网。依托福建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已有建设基础,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原则建设福建教育专网,全面覆盖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统一规划管理网络地址和域名,提升公共网络与教育专网的跨网访问速度,提供快速、稳定、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推进全省教育系统IPv6规模化部署和应用。打造一体化的教育大数据中心,鼓励通过混合云架构构建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的教育云。 5.打造省级智慧教育平台。坚持“需求牵引、应用为王、服务至上”原则,建设“福建智慧教育平台”,重点打造“福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福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福建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福建24365 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汇聚我省各学段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面向公众提供的教育服务事项,为全省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积极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的延伸与拓展,推动实现五级联动、上下贯通。 6.升级改造校园基础设施。推动各地积极保障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维护和更新,继续提升薄弱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虚拟仿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智慧教室等信息化环境,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规范化建设、融合创新,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 7.构建“互联网+教育”平台支撑基础。搭建开放共享的省级“互联网+教育”数字底座、能力中台和数据中台,为“福建智慧教育平台”“福建教育治理平台”等提供统一支撑。基于教育部“一校一码、一人一号”的数字认证互联互通互认体系,以及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平台的统一用户管理,实现集中授权和单点登录。 8.优化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平台。积极引导各市、县(区)、校推进业务流程梳理再造,促进教学与管理平台的深度融合。基于省级“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的能力中台,开放服务接口,实现各级各类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助推教育应用优化升级。鼓励各地各校基于数字基座,探索“标准化(基础应用)+个性化(应用插件)”排列组合的应用模式。 (三)加强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满足各类教育教学需要 9.加强优质多元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国家、省、市、县(区)、学校五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无缝对接和共享。汇聚教科研部门优质课、精品课、德育精品项目等优质教育数字资源,根据课程教学需要,针对性开发优质特色在线资源;深入挖掘“闽文化”“福文化”及当地特色文化,打造一批质量优良、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专题教育资源;鼓励各地各校着力开发校本课程和其他特色资源,丰富优质资源体系;根据学段特点,职业院校重点建设情景式系列化自主学习微课和技能性演示操作课程资源,高等院校结合专业大类核心课程覆盖需求,加强线上课程等资源的建设和常态化应用。 10.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监测,基于智慧教育平台体系跟踪分析资源应用情况,更好掌握各类平台、各项课程和资源的应用推广情况、使用效果和评价反馈。畅通不同使用主体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建立资源准入、汇聚、共享、评价与淘汰机制。构建资源目录和资源地图,提升“支撑教”与“促进学”的优质数字资源管理和运用效率。创新资源建设模式,建构多主体参与、多渠道供给、多形式服务的具有时效性、专业性特点的数字教育资源供给体系,鼓励师生、社会力量参与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 11.强化数字资源内容审核及产权评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线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围绕政治性、科学性、适用性和规范性,采用机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上线必审、更新必审、审必到位”,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接受公众投诉举报,建立健全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机制。建立数字教育资源提供主体实名认证制度,出台免责条款,确保平台上线的资源产权明晰,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提升师生数字技能与素养,健全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 12.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深入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行动,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扩大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开展高等学校虚拟教研室建设,构建智能技术支持教师发展、优化教师管理的新模式。重点培养一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信息化教学理念及方法,重点提高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引领区域研修和指导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13.实施未来教师信息素养培养计划。以师范生未来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为导向,推进师范院校现代教育技术公共课程改革,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建设未来教师信息素养实训基地,强化师范生基于信息环境的实践教学能力,培养能合理运用信息技术和具备一定教学创新能力的未来教师。 14.强化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力度,深化创新应用导向的高校信息技术类学科专业建设,以“产学研”融合模式培养多层次、多形式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兼备的人才,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学科带头人和教育信息化专家。 15.培养面向智能时代的数字公民。完善数字公民培养体系,将学生数字素养培育有机融入各学段、各学科课程教学,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加强信息技术课程中的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科创(STEAM)教育等知识模块比例。通过常态化、多样化的实践培养具有数字意识、计算思维、终身学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数字公民。 (五)推进管理业务流程再造,提升教育治理综合服务能力 16.打造福建教育治理平台。汇聚教育部统一建设的教育治理核心应用服务和省级自建的教育治理通用应用服务,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加强教育信息系统深度整合和集约管理,鼓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接国家、省教育治理平台,开发特色应用服务,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系统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协同监管能力。 17.建设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建设覆盖国家、省、市、县(区)、标准化考点五级联动的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支撑平台,切实发挥教育信息化对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业务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配齐、配足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教育评价改革等所需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和完善具有身份认证、试卷跟踪、作弊防控、标准化考点管理等功能的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以考生库、考点库、工作人员库为主体的考试全局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以考试大数据为支撑、以动态数字图为展呈的决策指挥系统。 18.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及应用。完善教育政务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加强分级分类的教育数据规范,全省教育数据逐步实现“一数一源”,建立“覆盖全省、统一标准、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教育大数据体系。规范教育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存储、治理,完善教育数据采集、应用、备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19.推进教育治理数据联动业务协同。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协同化、移动化,优化办公流程,将办公应用向移动端延伸,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各项教育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动管理服务“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基于福建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运用教育数据驱动教育“放管服”改革,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治理中的深度应用,促进教育管理的精细化、服务的精准化、决策的科学化,大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六)开展数据驱动深化应用,服务教育督导和评价改革 20.推进“数字学生”一体化应用。围绕学生成长全阶段,建立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无感式、伴随式数据采集机制,通过点滴数据的汇聚与融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长周期、跨场域、多维度的学生成长档案,实现精准画出学生个人“数字画像”和群体“数字画像”的目标,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 21.建设省教育督导智慧云平台。利用新技术、新应用,推进督导工作从定性评估转向精准评估,从人工督导转向智能实时督导。挖掘数据价值,创新督导方式,建立“数据说话、数据评价、数据决策”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实现督导指标体系标准化、督导工作流程化、督导管理网格化、督导工作移动化、督导管理智慧化、档案管理现代化。 22.深化教育评价技术应用研究。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教育评价中的应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创新评价工具,提升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探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中招、高招中的应用。 (七)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营造教育系统清朗网络空间 23.提升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安全管理六个层面出发,建立“三化六防”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教育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提升全省教育系统信息系统(网站)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容灾机制。持续开展各级网络安全演练,通过攻防对抗、沙盘演习等方式,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响应水平。 24.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风险的源头管控。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检查,深化落实教育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健全教育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保障制度,加强数据收集、汇聚、存储、流通、应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关键数据使用的审计、脱敏机制,科学规范数据采集范围、访问权限、存储周期和共享方式,降低数据安全风险。广泛应用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安全性满足要求的国产软硬件产品,确实保障信息化建设中的供应链安全。 25.营造利于师生发展的清朗网络空间。依托教育专网建立绿色上网防护体系,自动识别、屏蔽不适合未成年人访问的应用、网站和信息。加强面向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不良网络内容。不断巩固壮大网络思政主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各部门协同,与公安、通管、网信等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舆情共商、联动处置,共同为广大师生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26.加强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网络安全特色学科群建设,加快网络安全领域新工科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提高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网络安全岗位职责与能力体系,定期开展各层次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联动 加强党对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网信事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网信职能部门,加强统筹管理。整合教研、电教、信息、装备等机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和区域统筹,把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数字福建、智慧城市等整体规划。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智库、工程中心、创新平台、学校、基础电信运营商、信息化企业等主体优势,鼓励其联合设立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或应用示范基地,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科技链有效结合。 (二)完善统筹保障,引导多元投入 优化教育经费结构,持续加大包括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内的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积极引导更多智慧城市、新基建等领域专项经费投向教育信息化领域。落实国家关于生均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社会团体、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多元建设机制。 (三)加强示范引领,推进数字化转型 鼓励各地区、各学校结合自身优势及特点,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智慧教育应用项目。分年度遴选10个左右县(市、区)建设“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100所左右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省级智慧教育试点校”。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可规模应用的样板项目,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以点带面引领省内各地各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智慧教育新途径和新模式。 (四)完善督导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评价 将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范围,提升各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果、效率和效益,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价机制。   福建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三年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重点项目 主要内容 1 福建教育专网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原则,建设福建教育专网。建设省级主干网和9个设区市主节点,制定市(县、区)教育专网建设和接入标准;各市(县、区)、各高等学校按照标准推进本地区教育城域网、校园网建设并接入。到2025年,实现福建教育专网覆盖全省教育系统90%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统一规划管理网络地址和域名,统一网络安全管理,依托专网推进全省教育系统IPv6规模化部署和应用。 2 福建智慧教育平台 按照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的整体建设要求,建设福建智慧教育平台,构建“1+4”平台体系,完善“福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福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福建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福建24365 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功能模块。实现福建智慧教育平台向上接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向下联通市(县、区)、校智慧教育平台的五级联动、上下贯通。 3 福建教育治理平台 推进教育数据的统一规范建设和深度应用。加强教育信息系统深度整合和集约管理,鼓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接国家、省教育治理平台,开发特色应用服务,有效汇聚教育领域大数据,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系统的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协同监管能力。 4 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体系的整体建设要求,建设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考点、考生等数据库,建立健全教育考试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对教育考试的全局统一指挥、全程分级管理、全域实时监控,实现五级联动,考生、试卷两大数据流的动态管理和各类考试管理指挥的一体化、可视化和即时化,切实提高教育考试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5 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 着力建设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三横”、以德育、智育、体美劳育为“三纵”的优质课程,根据不同学段特点,推进“基础教育精品课”“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高等教育线上一流课程”建设,针对性开发福建优质特色在线资源、专题教育资源、校本课程和其他特色资源,积极向上级智慧教育平台提供优质特色化课程资源。强化数字资源内容审核及产权评估。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6 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工程 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采用整校推进的混合研修模式,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开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试点,建设“人工智能+教师教育”综合实验实训平台。推进未来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支持师范院校建设未来教师信息素养实训基地,开展师范类专业的现代教育技术公共课程改革,提升师范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试点项目建设。加强示范引领,分年度遴选10个县(区)建设“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 7 “数字学生”一体化 应用 建立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无感式、伴随式数据采集机制,通过点滴数据的汇聚与融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长周期、跨场域、多维度的学生成长档案,实现精准画出学生个人“数字画像”和群体“数字画像”的目标。 8 智慧教育创新试点示范 支持福州市“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的工信部、教育部“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加强示范引领,分年度遴选10个县(区)建设“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100所学校建设“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其中基础教育70所、本专科院校20所、中职学校10所)。

    福建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福建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进知识技能更新、提升教师“双师”素质、畅通教师校企双向流动、打造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创新职教教师培训模式等实施内容。 以下是实施内容 (一)推进师资培训提质增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铸魂育人。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内容。创新师德教育方式,利用福建红色资源,扎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 加快推进知识技能更新。对接新专业目录、新专业内涵,把职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模块。综合采取线下混合研修、在线培训、结对学习、跟岗研修、顶岗研修、访学研修、返岗实践等灵活多样的研修方式,围绕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双高”项目建设和院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等重点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 强化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师的理念转变、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提高教师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能力、组织参与结构化模块式教学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信息技术等方面内容培训,强化课程思政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教师育人能力。 (二)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 提升教师“双师”素质。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加强新入职教师“双师”素养导向的规范化培训,新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8周。 健全教师“双师”认证体系。修订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实施分级认定,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建立激励机制以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畅通教师校企双向流动。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严格兼职教师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加强岗前、岗中培训,促进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组建兼职教师资源库,拓宽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渠道。支持职业院校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推动形成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常态运行机制。 (三)推进教师队伍梯队发展 打造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制订名师名校长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培养,在全省分批次遴选培养200名专业带头人、50名名师、30名名校长,建设一批“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通过示范引领、指导帮带,推动全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深入实施闽台师资联合培养项目和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计划,促进闽台职教师资交流共享,推进闽台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促进青年骨干教师发展。重点支持一批专业素养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访学研修。实施“山海协作计划”骨干教师跟岗研修计划,支持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到福厦泉“双高计划”等单位进行访学,促进区域、校际队伍协调发展。 加强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分批次、分专业遴选立项、培育建设120个德技双馨、创新协作、结构合理的省级教学创新团队,争创若干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推动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开展创新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建设若干市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四)健全教师发展支持体系 打造高水平教师培训基地。依托相关部门、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职业院校以及行业龙头企业,推动校企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与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争创若干国家级基地。依托高水平大学和国家级基地在培训团队、资源和条件等方面优势,开展高端研修。发挥厦门市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和泉州市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 推进培训团队专业化建设。加大培训者团队培训力度,推动培训基地加强相应的课程资源和师资力量的投入,提升培训队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聘请技术能手、职教专家和行业企业高水平人员参与教师培训工作,培育一批能够适应职业教育改革需要、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专家。 创新职教教师培训模式。推动职教教师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建设开发一批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加强培训资源建设的动态更新、共建共享,满足教师需求。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指导委员会,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加大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交流与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具有福建特色、体现创新成效的教师专业发展典型案例。

    北京21条举措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北京市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1条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举措。其中明确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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