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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建筑专业 > 房地产无效成本的浪费:设计首当其冲!

    房地产无效成本的浪费:设计首当其冲!

    发表于:2019-09-15
    阅读:31859
    评论:0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胖栋有话说(ID:RealEstateDesigner )

     

    1998至2010年(除2008年以外),是中国房地产的“黄金时代”,其主要特征是投资高速增长、交易量和房价持续暴涨、市场供不应求、房企利润可观。而从2011年开始,诸多指标开始降速,行业告别高增长,步入中速增长阶段,也即“白银时代”。而随着2017年党的十九大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属性和定位,挤压房屋投资属性的空间,强调今后要“依法调控房地产”。同时,多数房企面临着居高不下的开发成本和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以及严峻的市场经营环境和融资问题等。

    超额利润的黄金时代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房企对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催生了“重开源(营销)、轻节流(成本)”的短视观念。但在经历几次楼市寒冬之后,众多房企逐步认识到,仅仅关注外部市场的开源远不能应对残酷的市场现实,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实现有效节流,向管理要效益才是房地产企业应对市场巨变的核心能力之一。


    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的性质,可以将总开发成本分为有效成本和无效成本,有效成本是形成有效的产品,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或促进营销的成本。无效成本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形成产品、提升价值、促进营销没有作用,不能得到客户的认同和补偿,或降低了产品投入产出比的成本支出,严重影响投资收益,是一种成本浪费。因此控制好项目的无效成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阐述了无效成本的内涵,通过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各个阶段产生无效成本进行成因分析与总结,提出无效成本的管控思想及措施,以期能为房企的成本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2.   房地产开发无效成本的内涵

    2.1 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的构成

    一般来讲,房地产项目开发全成本,包括开发成本和期间费用。开发间接费用包括营销、管理、财务成本;开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建造成本、开发间接费;而建造成本包括前期准备费、建安工程费、社区管网、环境园林及配套设施费等。具体构成如图2-1所示。

    根据笔者所参与建设的5个住宅地产项目综合统计分析,全开发成本的组成比例如图2-2所示。

    2.2 房地产开发无效成本管理的意义与内涵

    2.2.1 无效成本的概念

    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的性质,可以将全开发成本分为有效成本和无效成本。其中无效成本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形成产品、提升价值、促进营销没有作用,不能得到客户的认同和补偿的成本,严重影响投资收益,是一种成本的浪费。无效成本本质上是有效成本的对立面,是项目开发总成本的不合理的组成部分,它可以产生于成本构成的任何一个核算对象或核算阶段之中,包括房地产项目的方案定位、设计、招标采购、工程、销售、财务、税务等各个环节。

    2.2.2 无效成本管理的意义

    无效成本管理是指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和项目的具体要求,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项目无效成本进行有组织地识别、分析、控制与考核等一系列科学管理活动,以达到强化经营管理、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提高成本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实现目标利润,从而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过程。


    基于无效成本的零收益特征,它的产生会直接造成项目利润的减少。以笔者所在公司以往开发的某项目统计数据来看,无效成本约占总开发成本的2.31%,以项目预期净利润率为15%为例,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条件下,无效成本降低至0.5%就可以使项目净利润率增加1.7%;以笔者参建的某多、高层住宅小区为例,除地价及期间费用外的开发单方成本为3056元/㎡(摊入可售面积),其中约61元/㎡为无效成本,按本小区开发体量71.67万㎡计算,无效成本高达4371.87万元。而无效成本的节约金额,是最直观的项目利润增加净值。因此控制无效成本是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成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应当引起管理者的重视有必要专门针对无效成本的控制与管理,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与论证,提出具体的控制方法与措施,以增加项目收益。


    同时,将无效成本概念从总成本概念中剥离出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无效成本管理体系和制度,辅之以数据、报表等定期展现开发成本的浪费情况,有助于培养和提高房企内部各部门的成本意识,能够提高管理人员对成本浪费的警惕性,有助于成本管理中“全员成本”理念的实施。


    综上,无效成本管理是成本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它是成本管理的一种逆向思维方法。正是由于无效成本的产生贯穿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整个流程,所以可以说有效控制了无效成本,就等同于做到了成本精细化管理。

    3   无效成本的分类及成因分析

    3.1 无效成本的分类及成因分析

    无效成本的产生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建设阶段。基于笔者所参与的项目实践,根据2个完工项目及1个在建项目的无效成本统计分析,将无效成本按照产生的部门和工作环节可分定位及策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预结算等五个方面,常见无效成本的分类如附录1《常见无效成本分类及成因分析表》所示。

    按照无效成本在项目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及危害,可将无效成本分为显性无效成本和隐形无效成本。显性无效成本,就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对形成产品或提升价值等没有作用,无法获得客户认同和补偿,并且存在潜在危害的成本支出;而隐性无效成本,就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没有具体危害,仅仅降低了产品投入产出比的成本支出。


    将无效成本按产生的部门分类,主要为设计部、招采部、工程部、成本部(因本文不涉及营销和财务无效成本,故此处不列营销部和财务部)。


    3.2 无效成本的控制重点

    3.2.1各类别无效成本所占比重


    在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定位及策划、设计阶段是决定房地产开发成本、价值的关键阶段。根据德国索默尔(Hans Rolf Sommer)博士对工程项目不同阶段对成本的影响程度的结果表明:决策及设计阶段,对成本造价的影响占比为75%~95%。而根据笔者所参与的项目无效成本数据统计,各类别无效成本占比如图3-1所示。

    值得说明的是,本统计中包含了隐性无效成本的估算金额。虽然隐性无效成本无法准确核算金额,但仍可以根据同类项目和产品的竞标、对标等手段去衡量其成本支出的效率,并换算为可以量化的无效成本金额。但由于测算手段的不足,本统计中隐性无效成本的估算是偏保守的,所以实际定位及策划、设计阶段的无效成本占比可能更高。这与该阶段对总成本的影响程度是相匹配的。

    3.2.2无效成本的控制重点

    从笔者参与管理的多项工程成本管理后评估中可知,在无效成本总额中,有约70%是由其他职能端管理不善造成的。现有的成本管理体系对此普遍关注度不够,更缺乏有效管控措施。由上述无效成本占比分析可知,定位及策划、设计阶段是无效成本产生的重灾区,而该阶段的投资比例仅占总投资的2~3%,所以在该阶段进行无效成本管控才是最重要、最有效的。

    常见无效成本分类表

    工作环节

    无效成本产生原因

    后果及表现

    显性/隐性

    定位及策划

    定位不准确

    对市场调研不充分及客户定位不准确,需求改变,导致产品定位失误,对已确认或已实施的方案进行颠覆或重大调整

    返工或整改费用

    显性

    总图级规划失误

    未从项目整体布局、产品业态组合、平面轮廓、单体建筑高度与体型、土方平衡等方面进行研判和优化;未善用规划指标,使货值最大化

    投入产出比较低

    隐性

    敏感性分析

    建筑标准与楼盘定位不符,不能有效把握购房客户对产品的敏感度,成本投入分布未优化

    不能产生产品溢价

    隐性

    多余的使用功能及客户需求

    配置和增加的产品功能、质量及数量未获得客户认可和使用

    额外增加配置的成本

    隐性

    多余的材料、设施消耗

    多余合理水平的材料及设施消耗

    多出合理水平消耗的成本

    隐性

    配置过高,过于复杂或奢华的设计

    为追求品质,使用过高、过大、过于复杂、选用过于昂贵的造型或构件

    多出合理水平的成本,维修、保养成本

    隐性

    设计

    设计失误

    对设计效果把握不准,装饰设计未结合建筑现状

    拆除和重建导致资金浪费;后期加固与补强;资金浪费;
    赶工、窝工、停工费

    显性

    提交设计原始资料错误

    显性

    设计与验收标准不符

    显性

    设计图纸提交不及时

    显性

    设计变更下达不及时

    显性

    材料、施工工艺选择不当

    显性

    多工序、各专业设计图矛盾

    显性

    装饰设计未结合建筑现状

    显性

    设计未考虑正常、合理使用功能

    显性

    设计深度不够,不能有效指导现场施工

    显性

    设计不经济

    设计未经成本优化,或优化不到位,设计指标过于保守

    经济性不合理,成本浪费

    隐性

    招标及采购

    招标策划

    对招投标流程、入围单位、定价原则、标段划分不合理,计划性不足;不按事先采购策划进行定标

    影响工期与质量,产生超额费用

    隐性

    资源选择

    施工单位/供应商考察失误,投标竞争不充分,未有能力承接、诚信问题,私自转包

    未知变化,总价增加;

    隐性

    招标范围不准确

    招标范围不准确,界面不清,造成交叉、重复作业

    导致补偿费或赶工费

    显性

    招标/合同文件编制

    合同条款有误,经济标、合同清单、合同附件编制出现失误

    多承担费用

    显性

    评定标

    评标分析失误

    中标价格偏高

    隐性

    直接委托

    出于利益或其他考虑,直接委托承包,后期又随意拆分合同

    价格偏高、补偿费用

    隐性

    采购材料失误

    采购材料、设备或部品不对板,导致质量问题或投诉;供货影响工期

    返工或整改,延误工期

    显性

    施工

    施工准备

    使用周期短的高标准临设

    拆除与重建

    隐性

    施工准备不足

    延误工期,增加成本

    显性

    施工节点计划不合理

    显性

     

     

     

     

     

     

     

    施工过程

    施工安排失误、指令下达不当,变更未经成本优化,较为随意

    赔偿与维修费用;索赔费用

    显性

    工程质量管理不善,或疏于管理,技术措施不到位

    考虑不周,费用大增;维修、补偿费用

    显性

    非关键线路抢工

    费效比不高

    隐性

    因疏于现场管理,导致无法分摊的水电费用,无责任单位赔偿的偷盗损失,无责任单位扣款的质量缺陷整改费用

    成本额外支出

    显性

    多余合理水平的材料及设施消耗

    成本额外支出

    显性

    超索赔时效的签证或索赔的确认,积压签证

    结算时统一爆发,因无法核实而导致的额外支出

    显性

    甲供材管理不到位,统计、出入库、核销资料不完善

    甲供材核算错误,多支出成本

    显性

    合同执行

    随意拆分合同工作内容,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总成本增加,却无法从相应单位扣回

    显性

    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或付款失误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

    显性

    施工与交付标准矛盾不一致

    返工、拆改

    显性

    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不完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不到位,引起结算时造价增加

    虚增成本

    显性

    维修

    维修工作程序不到位,维修时未及时通知责任单位

    维修费用无法落实

    显性

    回收利用

    未重复利用可再利用的材料、设施、临建等

    成本浪费

    显性

    预结算

    预算失误

    预算工程量不准确,计价失误,对价格未进行充分了解掌握,材料、设备价格偏高,取费费率偏大

    合同价款失实导致费用增加

    显性

    结算失误

    结算审核不细致

    超结工程款项

    显性


     

     4   无效成本的统计与分析方法

     

    4.1 无效成本的统计分析方法

    按照统计对象和阶段的不同,可将无效成本的统计分析方法分为三种:①单个合同无效成本分析;②月度(或季度)无效成本分析;③项目无效成本分析。


    单个合同的无效成本分析工作,可在每个合同结算完成后进行;工作重点是对单个合同结算额进行细分、甄别、归类,提炼出其中属于无效成本的部分,目的是为了避免类似合同再发生同样类型的无效成本。月度(或季度)无效成本分析工作,应于每个月(每季度)定期进行。工作重点是将本月完成的结算或产值进行分析,将单个合同的无效成本进行汇总,计算无效成本的比例,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办法;同时对无效成本的典型案例、频发案例进行梳理和阶段性归纳。项目无效成本分析,应于项目结束、在项目成本后评估的同时进行,以项目为对象对无效成本进行系统性总结,统计整个项目的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工程费、主体安装工程费等各成本科目中无效成本的比例,对各无效成本产生的原因进行归纳总结,深入分析原因并形成备忘录,补充于《项目无效成本分类目录》之中。


    无效成本的统计和分析,应由成本管理部门牵头,由设计、工程、招采等部门配合,按以上三种分析方法对项目发生的成本进行分析,提炼无效成本数据,建立无效成本数据库和相关表单。同时应做到做到对发生的每一项无效成本进行计算与判断,对无效成本产生的金额、原因以及整改措施,定期向公司高层和相关部门、人员通报。成本管理部还应在日常工作中督促、提醒,并采取主动行为避免和减少无效成本,对无效成本做到事前控制。同时成本管理部门根据对无效成本产生原因的分析,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各责任部门针对相关的无效成本及时进行总结,以避免重复发生。该分析方法可促进成本结构优化,为新项目的无效成本管理提供依据和考核指标,同时为新项目目标成本的准确编制提供可量化的参考。


    无效成本的统计和分析,根据管理层次和精度的不同需要应形成《XX合同无效成本分析表》、《月度(或季度)无效成本分析》、《项目无效成本统计分析表》、《无效成本统计台账》、《无效成本分类目录》等表单。

    4.2 无效成本统计分析应注意事项

    基于无效成本统计及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建议由成本部门设置专门岗位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应注意:

    1)因合作方失误导致的无效成本,若落实了相应责任扣款,可以抵消相应的无效成本;

    2)为了防止遗漏,各项目应每月进行统计,并不断补充完善可能产生无效成本的关注点,便于提早预防;

    3)无效成本的数据来源包括,在变更指令、洽商、签证估算或结算时标明的无效成本,相关合同、赔偿、扣款、押金及罚款的台帐记录,以及留底的邮件、书面扫描件等资料;

    4)可以按代码进行分列,在项目动态成本如签证、设计变更、维修工程发生时由成本管理部门按偏差因素分类归口;按月统计无效成本费用,并编制无效成本趋势图形,高于无效成本正常值时,对责任部门提出预警。及时作出成本纠偏,同时为项目结束后开展的成本后评估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

     

    5   无效成本管理思想和管控措施

     

    5.1 无效成本管理和控制思想概述

    无效成本管理属于成本管理中的事前管理。但其出发点是已完项目的教训总结即从已完工程实践中,通过分析总成本中的无效部分,沉淀无效成本数据和案例,总结出易发生无效成本的工作环节。向公司管理层、各部门明确无效成本管理的概念、目的、分类、优点,获得公司全体对无效管理工作的支持。在制定项目目标成本时,根据对前期无效成本数据的统计分析,考虑通过努力导致无效成本减少的情况,以形成合理的目标成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无效成本管理的制度、操作手册、各类措施进行事前发布、宣讲和培训。在重点工作环节进行动态监控、评估、考核,将过往类似项目的同类无效成本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杜绝,同时对多次重复发生的无效成本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力管控及考核措施。同时将本项目形成的无效成本按上节所述方法进行分析和统计,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将新类型的无效成本纳入无效成本管理分类目录中,对新项目形成参考和指导作用。


    控制无效成本是降低项目成本直接有效的方法,有赖于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共同参与。下文将从项目建设各阶段分别阐述无效成本管控的方法及措施。

    5.2 定位、策划及设计阶段无效成本管控措施

    5.2.1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实现效益增值

    本阶段是创造项目价值的关键阶段,应以价值工程为理论依据。价值工程的特点是以客户的质量功能需求出发,通过价值创造,实现价值最大化;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使产品具备应由的配置和功能,以功能分析优化为核心,将产品的价值、功能和成本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升产品价值的五个途径如表5-1所示。

    5.2.2项目级成本策划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本阶段产生的无效成本多为隐性无效成本。在本阶段,工作重点是项目收益最大化,应做好项目级成本策划和产品级成本策划。项目级的成本策划,应基于不同的产品组合,根据市场行情对销售价格进行研判,对项目的整体方案进行不同业态组合背景下的收益对比,最终得出并锁定其货值最大化的方案。具体如表5-2所示例。

    务必避免不成熟的调研和方案急于实施,笔者曾经历的某住宅地产项目中,产品初始定位为12栋多层住宅。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现周边楼盘高层小户型公寓的市场接受度非常高。因此,将其中6栋普通住宅更改为高层小户型公寓,但由于项目已经开始施工,层高、电梯、公共大堂等均要进行更改,且需要重新进行规划报建,造成了成本的较大浪费。


    值得说明的是,产品组合分析需要大量的经验和成本、销售大数据的支持,所以并不适合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企业。


    除了产品组合方案,同时应对路网布置方案、停车布置方案,场地标高方案这三大方案进行优化和管控。如场地标高方案,要综合考虑景观、排水、周边环境的协调,注意生产工艺和和运输的要求,同时尽量利用地形使场内挖填方平衡,增加土方利用率,以减少弃土的运输费用。笔者所经历的某项目中,就曾因设计调研不充分,未充分利用原地形地貌,导致超额的土方开挖和运输费用。

    5.2.3产品级成本策划

    产品级成本策划,工作重点是聚集成本的有效投放,最大限度避免无效成本或低效成本的产生。即强调“好钢用在刀刃上”“花好每一分钱”。首先将项目成本划分为急需控制的成本项、影响客户体验的成本项、可通过前期决策优化的成本项、必须支出的成本项和调整空间不大的成本项,其中前二项为管控的重点。

    建立基于客户需求的产品分级体系。分析土地属性,圈定主打产品;根据产品特征,锁定目标客户,根据目标客户的关注点(价值排序),决定成本投放重点;善用规划指标,掏干用尽,使货值最大化;根据客户定位,确定产品配置。


    5.2.4设计优化

    常规水准的设计在行业内已经相当成熟,但结合成本、项目收益的设计优化目前并未在行业内普及。所以设计优化必将成为降低无效成本的重要措施。根据项目实践,设计优化的措施及重点为:尽可能减少和科学利用地下面积;控制窗地比减少开窗面,实现门窗节能并降低造价;降低外立面率,优化工艺设计;优化结构设计、严控结构性成本;精细设计使用功能,避免设计错误和不合理功能等。

    如,根据标杆房企的经验及笔者所参与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阶段对结构性成本主要关注钢筋与混凝土含量,窗地比、地下室层高等指标,其中每一项的优化和改良,都会带来明显的成本节约,如表5-3所示。

    5.2.5成本不均衡投入

    成本不均衡分布,是指在产品成本层面,对敏感性成本应基于客户视角重点投入、功能性成本强调与工程匹配,合理使用、结构性成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控的不均衡投入策略。


    根据众多房企敏感性成本投放的经验总结,对客户购买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0%,企业对敏感性成本的管理就是要在客户感知度最高的这20%成本上下功夫。笔者所在公司曾基于客户视角,总结出敏感性成本的七大关键部位,即住宅室内精装、园林环境、门窗、大堂及电梯厅精装、外立面、栏杆、防水。


    以景观工程为例,绿化面积和投放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最终景观效果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例如,景观不一定要比奢华、比格调、比点睛树,笔者曾参观过某标杆企业已完工的住宅小区,该小区无一棵大树、无奢华水景,但整个小区景观的整体感觉非常不错。这就要求我们运用景观成本的二次不均衡分布策略。首先,针对景观成本按照软景、硬景、水景的比例进行合理筹划,完成第一次的景观成本不均衡分配,该比例可以基于历史项目的经验,也可以基于对竞品楼盘的踩盘;其次,需要对软景、硬景等的下一级成本进一步细分,如软景可以再细分为大乔、小乔、大灌、小灌、草坪,根据历史最优经验或标杆企业的项目数据来确定其各自占比;最后按照小区的不同区位和产品建筑的不同部位,对景观成本进行合理的分布,进一步明确植被的间距、密度等,从而从最细节的层面固化园林景观的效果。在这个过程中,注重技术与经济相结合进行成本优化。如注意某些植被与建筑功能、设施的协调性,注意苗木价格的突跳点等。

    5.2.6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是按照“按成本设计”的理论、思想和方法进行的。主要目的是要设计出既有合格性能,又经济实用的产品。其重点在于将目标成本分配到分部、分项工程中,进行比较、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通过优化设计和设计方案比选,对各种方案的成本进行核定,以达到事先控制成本造价的目的。在成熟的房企管理实践中,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成本限额指标和指标选用、确定方法。在实践中有以下关注点:


    1)必须确保提出的限额指标科学合理,充分体现“结构性成本严控、功能性成本合理,敏感性成本增强”的理念,贯彻、落实于各阶段成本测算和目标成本内。参考行业内的成本大数据,或引用标杆企业相关资料,并在实际应用中逐步完善。


    2)依照“利润-成本倒逼法”,反向推导、细分出(可供个设计工种使用的)成本配置,即成本限额指标或配置标准建议,以此指导设计,实现成本预控。如条件成熟,应由设计与成本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制定、固化限量设计标准,涉及客户敏感性成本的配置标准须销售部门介入。


    3)将限额指标在任务书以及合同的设计中予以明确,约束设计单位重视设计的经济性。将限额指标作为过程控制和设计奖罚、履约评估的主要依据。在设计过程中同步进行成本测算、评审与验收。

    5.2.7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设计成果的最后一道关口,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需认真对待。图纸会审应由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成本、物业、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最大限度避免图纸的设计错漏、各专业矛盾、深度不足等原因产生的无效成本消耗。根据历史经验,把容易出问题的要点进行梳理罗列,把确定正确的做法明确下来,指引图纸会审的全面性和细致性。有条件的甚至可以引入BIM(建筑信息模型)进行碰撞检查或模拟施工。

    5.3.1选择优质资源


    房地产企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属于资源整合企业,所以资源的选、用、育、留对成本的影响至关重要。招标阶段无效成本管控的关键在于合作单位的选择,而非合约价格的谈判。优质资源选择工作重点及管控措施有:


    1)做好供应商入围的规范管理。供应商入围必须遵循三大原则:一是达标原则,即所有入围单位的各项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这是保证供应商质量的基本门槛和必要条件;二是竞争原则,尽可能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以选择出相对最优的供方。如邀请招标的有效投标人必须大于等于3N+1(N为实际需要的供应商数量);三是新人原则,如确保入围名单中有30%~40%以上的新供应商,规避串标,整体上确保招标过程的良性竞争。尽量避免直接定标,直接定标的工程多数是出于企业内部推荐或个别决策者的利益联合。虽有便于管理等优点,但存在价格偏高、滥用补偿费用、利益交换等风险。


    2)明确入围考察的职责分工。杜绝对入围单位的考察流于形式,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考察职责分工,保证各部门能出具专业的意见供决策者参考,而不是提供一个含糊其辞的意见“请领导决策”。充分考察入围单位的各方面条件,避免单纯采用低价中标原则所带来的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低劣的不良后果,造成无效成本增加。

    3)引入“优化设计+施工”,在某些专业分包领域,为积极发挥供应商的专业能力,实现合作共赢,可引入“优化设计+施工”的招标模式。其应用范围包括:基坑围护、超高层、钢结构、幕墙、泛光照明、园林绿化等。


    4)应避免只注重管理制度、流程,而忽视招标采购的经济效果。

    5)重视互联网招标采购。可关注并尝试利用跨企业的采购联盟、各类采购平台、发挥其规模效应,实现集中采购。


    6)深耕现有供应商、开拓未来供应商。招标投标是资源选择的一大利器,但它也有其局限性。招标投标本质上是一种“猎人模式”,即以单次博弈为主,从众多供应商中优选“猎物”,会存在成本高昂、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重大偏差等风险。基于这种认知,可以发展战略采购、培育供应商等模式,即“牧人模式”。对现有优质供应商进行培育、形成长期且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仍应适时引入竞争,充分保持其价格和成本优势。

    5.3.3合同标准化管理

    合同标准化是任何一个卓越的房地产企业快速扩张的管理利器。合同标准化是基于合约规划,梳理出需要固化的合同清单和具体的合同模板,以规避合同风险、降低无效成本、提高审批效率。具体做法上分三个步骤:范围规划、模板编制、应用控制。其中模板编制是专业化程度最高的部分,可借鉴标杆地产同类合同模板,根据本企业历史项目出现的合同漏洞、纠纷、争议进行梳理总结,在合同模板中进行“补丁升级”,并定期分析、优化,形成循环进步的管理闭环。

    5.4 施工阶段无效成本管控措施

    施工阶段的无效成本产生的原因主要为施工准备不充分、施工组织不力、现场管理不到位、指令失当、随意变更、施工质量管控不严等。由于房企是资源整合型企业,因承包商管理问题导致的无效成本可以通过合同管理转嫁给承包商来消化。对房企来说,本阶段的无效成本管控主要从精细化管理方面着手,重点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5.4.1施工组织及协调

    首先应做好施工时间节点管理及施工界面协调工作。项目现场承包商众多,各专业交叉施工较为常见,各自都存在工期压力和施工作业面的需求。如果协调不力,将会产生大量无效成本。如笔者曾参建的某住宅项目中,由于施工场地狭小,前期计划不周,导致各专业施工队伍同时进场施工,施工组织协调难度较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签证费用,工期也受到影响。据测算,仅仅土方转堆、材料二次搬运两项额外增加费用就超过了100万元。

    5.4.2施工管理的成本意识

    如使用周期短的临建设施,应降低标准、满足基本需要即可;压缩工期应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估,杜绝非关键线路的赶工费用;交叉施工现场应做好成本统计、分摊工作,将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及时进行分摊,避免事后无法分摊只能由甲方承担;加强甲供材管理出入库、核销统计等管理;回收利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设施、临建等。

    5.4.3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房企在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维修、加固补强、业主赔付等费用尚可明确统计,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口碑下降、影响销售的危害却是无法估量的。质量管理工作必须形成管理体系,对承包人进行全程监控和考核。对历史产生的质量问题投诉进行统计分析、分级分类,研究后续工程的改进措施,将敏感质量问题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5.4.4变更及签证管理

    变更管理应遵守一单一估、一月一清、时间限制这三大原则。即每份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单均应有预估金额,且预估金额应分别对应相关工程合同;每月应对上月所有发出的变更、洽商、签证单进行核对与梳理;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签证与索赔。其中时间限制这条原则在实践中最难实现,可将变更、签证的分类、结算原则、流程都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约定,加强承包人对合同变更执行的配合力度。

    5.4.5合同管理

    做好对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交底、培训、考核等动态管理工作,使履约情况保持在可控状态之下;尽量避免随意切分合同、剥离施工内容转包于其他单位;做好质量问题的记录、通知整改、落实维修费用等工作;在可控范围内,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付款,避免毫无节制的拖延进度付款,加强双方契约精神与合作意识。

    5.4.6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

    促进业务部门协同工作,降低无效成本产生的概率。

    5.5 预结算阶段无效成本管控措施

    5.5.1提升预结算工作的专业水准

    如选用经验丰富的专职预结算人员、并定期进行专业讨论及培训;严格落实预结算二级乃至三级复核制度;建立完善的询价渠道、准确把握市场价格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成本增加。

    5.5.2预结算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应严格落实预结算工作的过程控制、把握其可追溯性。加强进度款审核,对进度款不能只停留在“预估”、“暂付”的认知水平;要求预结算过程中的底稿均应留存,每一个单据和数据均应有充分依据;实行精细化考核制度,对预结算成果的提交时间、精度进行考核,对出现的失误或错误按性质进行分类分级;从制度上杜绝预结算营私舞弊、利益交换等违纪行为。

    5.5.3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科学管理

    现阶段多数房企会将预结算作业外包于造价咨询公司,其优点是造价咨询公司具有专业优势,但也存在其自身利益考量而损害房企利益的现象,所以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应优选口碑良好、内部业务质量控制严格、配合度高的造价咨询公司;在合同中进行预结算成果文件的质量约束,并实现专人对接、过程评估、事后考核等手段;对结算审核费用进行合理控制或转嫁。如笔者曾参与某项目共计10栋高层总包结算,支付给咨询公司的审核费用合计高达540万元,主要原因是总包单位送审结算时高估冒算、申报各项合同约定不予计取的或暂未明确的大额补偿费用。经分析对比,如能对该项目的各总包结算由本公司进行初审,对各项大额补偿费用事先与承包人达成一致后报送咨询公司的话,可节省审核费用高达200万元。

     

    6   结论与展望

     

    6.1 无效成本管理小结

    综上所述,无效成本管理是一项实务性很强的复杂工作,需要一整套完整的管理思路和管理体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知识管理和经验管理。在知识管理方面,尊重专业,将价值工程方法运用到项目定位、策划、设计,甚至招采和施工方面;在经验管理方面,总结分析历史项目的成本构成,将无效成本剥离出来形成各环节、各部门、各级别的明细表单,运用目标成本管理、合约规划、合同管理、动态成本管理等手段对其进行重点管控。最终目的是通过成本管理乃至项目管理的精进,实现项目收益的提升。

    6.2 无效成本管理的未来展望

    行业的迅速发展、技术和管理的不断革新,笔者对无效成本管理的未来有以下几点展望:

    1)专门从事设计优化的顾问公司将逐渐兴起,传统的设计公司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需求,需逐步转型为“从设计降成本、向设计要利润”的层面上来。

    2)BIM、PM、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总包管理中的应用,将大量降低成本管理人员算量、变更估算、进度款审核的工作量,使得成本管理人员能抽身出来完成更多有价值的事前控制工作。

    3)传统成本管理人员必须革新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使自己兼具专业能力和跨专业协同能力,将成本管理的关注点从成本端的内部,扩大至各专业间的协同,价值管理和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上。从而提升专业价值和话语权。

    4)本世纪初成本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信息对称“消灭(供应商的)不合理利润”,目前成本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精细化管理“消灭不合理成本”,未来有可能通过共享经济、技术革新等“消灭合理成本”。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地产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房地产无效成本的浪费:设计首当其冲!知识,对于房地产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建筑专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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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等12部门印发《上海市“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大中小学一体化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主要举措-积极推动“大思政课”数字化转型中提到,要增强虚拟技术教学应用。支持建设“大思政课”虚拟仿真实验室、数字化体验馆,开展基于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等技术的沉浸式、体验式教学,拓展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延伸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基于智能技术,开发虚拟思政课教师、虚拟辅导员,配合课堂教学,开展个性化教学辅导、答疑解惑,探索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教学模式。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宣传部、科委、经济信息化委、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关工委、国资委、团委: 现将《上海市“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上海市“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大思政课’要善用之”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聚焦大中小学一体化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深入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数字赋能为支撑,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善用社会大课堂,打造网络云课堂,深化课程思政全课堂,经过3-5年的努力,构建形成大中小各学段纵向有机衔接、课内课外网上网下横向贯通、课程思政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的“大思政课”工作格局,为全国思政课改革创新提供新的“上海方案”,教育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1.把牢灵魂主线。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历史地位和实践要求。 2.突出系统设计。遵循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加强市级层面整体设计,注重分层分类实施和重点难点突破,加强各学段一体化衔接,形成一个层次递进、结构合理、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工作系统。 3.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大中小学一体化建设、“大思政课”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强化优势,补齐短板,创新理念思路、优化内容供给、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载体,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4.强化统筹协调。围绕“大思政课”建设与时代同向、与现实同频、与实践同行的要求,推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条件保障、社会合力等,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思路 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为牵引,完善以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人格养成为重点贯穿大中小各学段的内容序列,建立党的创新理论及伟大实践成果及时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的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大思政课”内容体系。深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建强思政课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进学科德育、课程思政系列化,加快构建“大思政课”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完善大中小学一体化教研机制,探索形成理论学习与行为实践相融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快构建“大思政课”教学体系。加强党对“大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依托“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完善校内外育人共同体,强化一体化教师队伍培养,推动数字化转型赋能,加快构建“大思政课”工作体系。 二、主要举措 (一)持续丰富“大思政课”内容供给 1.将党的创新理论全面融入课程教材。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的要求,依据不同学科特点,结合各学科独特优势和资源,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上海高校自编教材和中小学非统编教材建设中。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和思政课统编教材,加强教材内容的有机衔接和科学转化,形成典型经验。结合学科专业特色,重点推动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等重要思想和重要论述全面融入相关学科人才培养。 2.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及时融入教育教学。系统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工作的创新理念、重大实践,及时梳理考察地方、学校发表的重要论述,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重要论述、“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课程教材和教学实践。持续深入将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伟大实践的鲜活素材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依托上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将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编制成教育教学指引,指导课堂教学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3.将伟大建党精神深度融入课堂教学。加强“高校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建设,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打造伟大建党精神的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学术交流、信息共享平台。发挥智力资源聚合优势,组织专题研究和品牌论坛,策划推出一批代表性项目成果,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开展体系化研究和理论性阐释,及时转化为课堂教学资源。全面挖掘伟大建党精神育人元素,通过打造校园红色景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把体现伟大建党精神的动人故事、苦难辉煌融入第二课堂,深入开展传承伟大建党精神的教育实践。 (二)不断完善“大思政课”课程体系 1.推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按照纵向衔接要求,分别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探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活动、导学、导读课程;高校本专科阶段全覆盖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研究生阶段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论课程、重要论述个论课程建设项目,探索开设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论课程,专题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的个论课程,形成一批精品课程。组织编写大中小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教学指南,突出各学段教学知识点层次性和阶梯性,实现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教学效果。 2.推进思政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高校思政课必修课的有机呈现,组织编写教学建议,突出教学知识点贯通性和融合性,实现不同课程间的相互支撑。实施思政课选择性必修课程建设行动,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设定课程模块,开设系列选择性必修课程。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及伟大实践,建强“中国系列”课程思政课选修课,拓展课程主题和内容,开设中国抗疫、脱贫攻坚等新课程,打造“中国系列”课程升级版。 3.深化学科德育和课程思政建设。根据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全面修订中小学学科德育教学指导意见,推动“大思政课”要求融入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推进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强化示范引领和资源共享。围绕一流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结合不同专业的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组织编写系列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集,形成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依托上海高校“立德树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探索构建课程思政与学科德育一体化建设的机制。 (三)深入推进“大思政课”教学改革 1.开展教学方法创新。实施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攻坚行动,遴选若干所思政课建设强校和若干名高水平思政课专家,专题研究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互动式、专题式、分众式等教学方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手册,激发思政课课堂活力。建立“讲台上的新思想”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观摩交流长效机制,探索形成大中小学一体化教学的方式方法。严格落实思政课实践教学学分要求,精心设计实践课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强化教学设计、优化教学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提升教学研究品质。建立完善“市级示范 +区域协同+学校推进”三级教研体系,常态化开展市级大中小学思政课集体备课活动,集中研讨提问题、集中备课提质量、集中培训提素质。建立完善区域协同教研机制,推动区域内、区域间大中小学联合开展教研工作。开展中小学思政课和学科德育深度教研试点工作,编制深度教研指导意见,研制深度教研工具包,形成一批深度教研典型案例。组织专家力量,建设思政课教学问题库、教学案例库、教学资源库。 3.深化教学评价改革。探索学生理论学习与行为实践相融合的“大思政课”综合评价体系,研究以学生“知识积累度”“主观努力度”和“行为实践度”为核心的学习评价改革方案,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社会实践基地、用人单位等有效参与评价的路径。建立思政课教学质量监测反馈制度,选聘政治可靠、有丰富教学教研经验的教学名师、离退休教师组建教学指导专家队伍,完善巡回听课制度,定期听课指导。 (四)努力建设校内外育人共同体 1.丰富实践教学研修活动。实施主题实践教学创新项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考察指导点,开展“信仰之路”师生主题实践研修,打造“行走的课堂”“红色一课”等市级示范课程,形成“一区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实践活动体系。充分挖掘上海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改革开放精神等主题,传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开发实施学生红色基因传承主题教育活动,以喜闻乐见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新颖活泼的形式,引导广大学生坚定听党话、跟党走。 2.创新社会实践育人体系。研制大学生社会实践落实“大思政课”建设的指导意见,重构大学生社会实践体系,建立学工部和团委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度参与、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学生社会实践运行机制,将理论学习贯穿于实践选题、组织实施、成果展示等社会实践全过程各环节,促进学生社会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统一。实施“知行合一”实践磨砺行动计划,推动中小学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职业体验与思政课教学有机结合。 3.完善社会实践资源图谱。编制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场馆标准和指南,针对不同学段特点,从资源开发、项目设计、岗位需求、学生服务等方面,明确不同类型场所服务规范,形成学生校外实践的统一标识和统一宣传。整合革命遗址、旧址、纪念馆、陈列馆、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科普教育、环境教育基地以及改革开放成就教育等系列场所,挖掘大科学设施、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项目等资源,建设一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实地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果。打造“百物进百校,百讲证百年”品牌活动,推动优质红色资源进校园、进课堂。 (五)着力打造“大思政课”优质队伍 1.完善培养培训体系。系统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专业成长发展体系,完善岗前培训、骨干培训、高级研修、教学竞赛、访学交流,一体推进思政课教师专业知识与结构、教学体验与实践探索、教学研究与课程研发能力全面提升。实施教师“大思政课”能力提升计划,研制“大思政课”专题培训方案,开展大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升教师“大思政课”意识和能力。 2.搭建专业成长平台。实施思政课教师在职学历提升计划,支持中小学思政课优秀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探索建立相邻学段思政课教师相互交流制度。建设“大思政课”建设研究基地,设立“大思政课”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引导思政课教师聚焦教学重点、难点、疑点,开展高质量教学研究。设立一批集教学、研究、培养等于一体的“大思政课”名师工作室,探索“名师带教”培养模式,培养中青年教学骨干。 3.壮大兼职教师队伍。实施“大思政课”引智讲学计划,建立特聘教师制度,聘请党政领导干部、社科研究机构、党校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承担或参与思政课教学任务,充实课堂教学力量。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研制领导干部上讲台课程需求侧清单和供给侧清单,整体设计市级机关、大型国企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讲思政课机制。建设“大思政课”兼职教师库,汇聚英雄人物、劳动模范、大国工匠、上海杰出人才、青年典型等先进典型,以及红色场馆讲解员、老同志、青年讲师、志愿者,形成经常性参与思政课教育教学的长效机制。 (六)积极推动“大思政课”数字化转型 1.线上资源赋能线下教学。依托“易班”开发“大学生思政课在线学习平台”和“大学生思政课实践成果展示平台”,提高大学生对思政课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打造视频课程智慧生产平台,对形势政策时事热点问题,即时策划推出视频微课程,拓展课程学习资源。实施“空中课堂”提升计划,巩固中小学在线视频课建设工作成果,推出一批融媒体公开课,打造系列“数字课堂”。 2.增强虚拟技术教学应用。支持建设“大思政课”虚拟仿真实验室、数字化体验馆,开展基于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等技术的沉浸式、体验式教学,拓展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延伸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基于智能技术,开发虚拟思政课教师、虚拟辅导员,配合课堂教学,开展个性化教学辅导、答疑解惑,探索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教学模式。 3.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效能。探索精准思政管理模式,以数据驱动、智慧赋能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决策科学化。依托伴随式数据采集,建立长周期、跨场域、多维度的学生画像,加强学生思想动态、教学问题分析研判,为学生成长提供精准指引和指导。建立网络思政技术研究机制,通过课题研究、关键技术开发、第三方能力导入等,强化技术研究和储备。 (七)加快构建“大思政课”支持体系 1.建立部市共建会商机制。将“大思政课”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纳入新一轮教育部与上海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与“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等工作协同推进。建立部市共建“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会商合作机制,联合召开“大思政课”试验区建设会议,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实施,联合督促落实。 2.完善专家专业引领机制。充分发挥上海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专家指导组作用,就一体化建设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成果,为一体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遴选新一届上海高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教学研究、咨询、指导、评价和服务等作用。出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布局,建设马克思主义学科群,打造教育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的坚强阵地、前沿阵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 3.建立区域统筹推进机制。构建“大思政课”建设试验体系,建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与特色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区和高校联合建设“大思政课”建设整体试验区,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大中小学一体化推进“大思政课”建设长效机制。遴选部分区、高校建设“大思政课”建设重点试验区(校),分别聚焦课程、教学、队伍等关键领域,开展重点项目改革探索。支持高校协同中小学、场馆等单位共同建立“大思政课”联合实验室,开展微观层面的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市委高校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宣传、文化、体育、科技、卫生、公安、财政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完善一体化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制度体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争取教育部对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给予更多支持。各区和大中小学要推进“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完善“大思政课”建设工作机制,在发展规划、人才引进、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二)加强督导考核 将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情况纳入大中小学学校党委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内容,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学质量和学科建设评估体系、高校分类评价体系,纳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区教育学院建设评价体系,加大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督学督政工作力度。 (三)加强宣传保障 加大对各区、各校“大思政课”建设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及易班、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和展示,形成引领和辐射效应。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和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双部门发布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布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深度推进校地协同、产教融合,为“十强”优势产业集群壮大提供支持中提到要分产业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共建50个左右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批技术转化与创新平台、岗位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员工生涯发展与职业体验中心,实现行业内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科技研发、成果转移、社会服务等全要素融合。 以下是意见全文: 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23〕6号 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部属高等学校,山东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山东省是国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是首个部省共建的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见效,迫切需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支持和服务山东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动职业教育面向产业、面向人人,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样板和标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产教深度融合、职普双向融通,促进全民终身学习,更好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为山东“走在前、开新局”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探索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理论成果和制度方案。 二、深度推进校地协同、产教融合,为“十强”优势产业集群壮大提供支持 (一)分产业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集群,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高水平学校和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牵头,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参加,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轻工纺织、现代金融等10个覆盖全省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共同体(见附件1),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联合开展产教布局优化、急需人才培养、短板技术攻关,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全链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共同体内,由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行业企业共同组建200个左右现场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分专业领域制定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优化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布局,强化上下学段协同联动、一体化培养现场工程师;共建50个左右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批技术转化与创新平台、岗位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员工生涯发展与职业体验中心,实现行业内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科技研发、成果转移、社会服务等全要素融合。(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二)分区域组建产教联合体。对接山东区域协调发展布局和全省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建设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3个产教联合体(见附件2),按照经济圈的运行机制,省会经济圈产教联合体、胶东经济圈产教联合体分别由济南市、青岛市牵头,鲁南经济圈产教联合体由临沂、枣庄、济宁、菏泽4市依次轮值召集,统筹经济圈内重大产业与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绘制产教对接图谱,引导产教资源紧密对接。在三个经济圈框架下,对16个设区的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青岛西海岸新区,1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3个国家级高新区,4个省级新区实行“一地一案”、分类施策,依据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区域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协同推进人才培养与招聘、职业能力培训、技术研发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及创新创业孵化器、青年友好型城市和时尚社区建设等。(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三)嵌入式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山东在特色产业基础雄厚、产业人才需求迫切的人口大县和经济大县、强县建设高职院校,遴选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把耕读教育纳入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内容,探索“田间大学”“乡村学院”等办学模式。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分专业、分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挖掘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壮大乡村工匠队伍,服务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四)组团式建设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发挥山东省海陆丝绸之路重要交汇点的区位优势,聚焦“走出去”企业海外业务发展,在外汇管理、国有资产使用、出入境、学历学位授予、境外院校教师聘用等方面支持47所职业院校,联合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中央及山东的特大型企业,依托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联盟,在“一带一路”沿线组建一批海外职业技术学院和办学点(见附件3),将其中条件成熟的推荐认定为“鲁班工坊”。建设“中文+职业技能”国际推广基地,深化人文交流,培养培训满足当地发展和中资企业需求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省教育厅会同省委外办负责) 三、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提供支撑 (五)培养适应绿色低碳理念的高技能人才。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传承红色基因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掌握绿色技能和数字技能,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山东红色资源富集、传统文化资源深厚和产业沃土的优势,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开发一批教学资源(库),建设一批研学基地,打造一批实践项目。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开设绿色紧缺专业,促进传统专业绿色升级,普遍开展适应新业态、新领域、新材料的绿色技能教育。开展专业数字化改造,覆盖全部职业教育专业,强化学生通用和专门数字技能培养。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资源云空间,整合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课程、企业培训包、新型活页式和工作手册式教材的数字化资源,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搭建资源富集、普惠可及、支持终身学习的数字资源平台。(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六)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山东省以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为基础建设职业本科院校,系统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学制框架体系。面向“十强”优势产业集群需求的拔尖人才紧缺技术岗位,以增强实践能力为着力点,支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山东省15所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领军企业,招收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生产一线优秀员工就读理工农医等本科专业,校企“双主体”“双导师”订单式培养技术拔尖人才。支持“双高计划”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对参与职普融通的普通本科高校在招生计划、项目和经费安排、评价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 (七)深入推动普通本科向应用型发展。着力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支持普通本科高校联合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共建现代产业学院等,深入推进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产出一批高水平原创性应用技术成果,推动一批关键生产技术突破,建成一批开放式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人才培养平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2023年起,教育部支持山东有关重点产业科技型骨干企业作为培养主体,参与国家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改革试点,激励支持普通本科向应用型发展。(省教育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八)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从2023年起,各设区的市全部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的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全部实现同批次招生;探索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互转,全面推进和支持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课程互选、资源互享、学分互认,支持学生自主选择发展方向;探索举办人文、数理、科技、技术、外语、艺术、体育、综合高中等高中阶段学校,不同学校不同特色,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为不同禀赋学生从初中毕业开始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提供支持。(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九)持续优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支持山东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健全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院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山东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自主统筹安排。支持高水平大学按规定免试招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山东分专业类别建立“职教高考”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强化技能测试的技术含量;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与“职教高考”的联动设计。优化专升本考试,促进专科与本科层次教育的衔接。深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教育厅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全面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现代化强省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和山东省委书记、省长共同牵头,分管副部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牵头人,教育部相关司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部省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要求,将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支持师范大学、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教师资,支持师范大学按规定免试招收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实施技能大师计划,在职业院校建设5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业院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为学校配足配齐专业教师。(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 (十二)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制度。全面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深入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将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可申领“山东惠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有关政策待遇;用人单位可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企业在聘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评聘到特级技师岗位,按照企业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工资待遇,并在人才服务、政策支持以及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推荐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人选,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深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心牵头,每年发布《山东省职业教育蓝皮书》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实践价值的研究项目,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和模式。支持山东省职业教育与产业人才研究院会同山东人才发展集团,对接山东“十强”优势产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区域产教联合体,搭建山东省产教融合供需信息平台,每年发布《山东省产业人才供需报告》。加强职业教育研究人才储备和培育,支持山东师范大学扩大职业技术教育学领域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加强教研队伍建设,2025年前各级职教教研机构按专业大类配齐专职教研人员,支持聘请一线优秀教师担任兼职教研员。(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负责) (十四)强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保障。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教育,设立山东省职业教育发展基金。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的支持范围。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2025年年底实现全部达标,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3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一批特色化专业(群)。出台细化措施,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内设机构设置、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教师及高层次人才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中层干部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健全公办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科学的选用、培养、交流、退出机制,选优配强职业院校主要负责人。全省每3年选树10名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和职教名家。修订《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以法治化促职业教育现代化。(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四川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建设首批10个左右省级培养基地

    近日,2023年四川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公布四川将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首批10个左右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制定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四川将做好“英才计划”“强基计划”有效衔接,超常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启动新一轮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项目建设;出台大力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首批应用型品牌专业和应用型品牌课程;实施高阶课程建设计划和创新实验行动计划,遴选建设首批100门体现前沿学术成果、最新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成果的高阶课程;加强四川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建设和共享应用,深入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2.0”,探索跨校、跨地区教研新模式,建强新型基层教学组织。 四川将继续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以深化“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本科专业统筹管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组织开展新专业办学条件复查,建立专业退出机制;制定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工作方案,继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来源:中国教育报

    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实施厦门市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近日,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实施厦门市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紧紧围绕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推动厦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在“十四五”期间,遴选建设40-50个契合厦门产业实际的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到2025年,立项建设专业优势特色更加明显、对接产业更加紧密、校企合作更加深入、课程体系更加完善、师资力量更加雄厚、“三教”改革成效更加显著、升学或就业质量稳步提高,专业品牌的竞争力、影响力位于全省同类专业前列,为我市推动构建动能持续、梯次发展的“4+4+6”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以下是通知原文 各有关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厦门市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推动厦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在“十四五”期间,遴选建设40-50个契合厦门产业实际的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到2025年,立项建设专业优势特色更加明显、对接产业更加紧密、校企合作更加深入、课程体系更加完善、师资力量更加雄厚、“三教”改革成效更加显著、升学或就业质量稳步提高,专业品牌的竞争力、影响力位于全省同类专业前列,为我市推动构建动能持续、梯次发展的“4+4+6”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建设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充分发挥思政课程主渠道作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程,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立健全“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体系。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 (二)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健全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机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协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和教学评价、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引导专业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与厦门现代产业体系紧密对接。汇聚产教资源,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类型、层次、结构的要求,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业学院、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等项目建设,探索试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型社会建设。构建产教融合文化育人机制,积极推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融入学校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三)增强关键办学能力。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动“课堂革命”,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组织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和优秀教师,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开发融媒体教材等信息化教学资源,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与学新格局,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推动教育教学与评价方式变革,广泛吸收学生、家长、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质量评价,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实现质量评价方式多元化。 (四)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按照“省内一流、示范引领”的目标定位,建立健全团队管理制度,落实团队工作责任制。积极参与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促进团队成员教学能力提升,形成特色教学风格,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发挥优质专业师资优势,引领其他学校相同专业教师共同发展。开发专业师资培养课程体系,开展定制化、个性化培养培训,实现5年一周期全员轮训、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平均每年一个月以上。吸引和聘请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打造校企合作、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团队,不断优化团队人员配备结构。 (五)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建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课内外互补、校内外结合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把企业生产情境融入实训场所,建设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实现实训场地和工位充足,专业相关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实训装备基本达到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室,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等,打造虚实结合、柔性多元的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基地。加强实训基地管理和运行保障,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确保实习质量和实习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六)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引导优质专业积极参与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加强与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地区)院校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选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围绕服务两岸融合发展,加强闽台职业教育深度合作,与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共建专业、联合培养产业人才。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和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扩大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金砖国家学生来厦留学规模。 三、建设管理 每个优质专业建设周期三年,坚持“总量控制、年度考核、动态调整、优胜劣汰”原则,实行年度报告、终期验收与常规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和管理,立项建设专业所属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建设过程中,若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现象,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建设期满,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择优认定,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已立项建设的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核心专业无需申报,直接列为厦门市首批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入选专业可优先参与部、省相关优质专业申报。学校要对优质专业建设予以配套经费支持。鼓励行业企业投入资金支持学校优质专业建设。

    浙江人大发布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7月1日起施行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科普资源规划、活动举办、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都有新任务了!一起来看↓↓ 《条例》所称的科学技术普及,是指国家和社会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设施建设,设区的市应当建设综合性科技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将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设区的市应当建设综合性科技馆。常住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市)应当结合本地科技人物、成果和产业特色建设专业科技馆;其他县(市)应当配备流动科技馆或者科普大篷车。 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改建为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等科普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专业类、行业类科普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文化体育等公共场馆开展科普活动,推动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增强科普功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科技产品体验馆、展示馆等设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参观和体验活动。 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建设的重大科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应当结合自身特色开发相应的科普功能,面向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实验室等科技设施向公众开放;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条例》明确,中小学校应当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科普场馆等场所;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科技通识课程;企业应当重点普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科技知识…… 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 中小学校应当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科普场馆、科技创新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引进科普资源到校开展服务,安排一定学时的科技实践,组织开展科技制作、科技发明、科普研学等活动,将科学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支持中小学校建立院士科普基地。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把科学启蒙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内容,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科学启蒙教育,启迪幼儿科学意识。 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科技通识课程,建立科技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在校学生成立科普社团,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加强科技成果科普转化,加大科普资源供给,开展面向社会的科普服务。 企业 企业应当结合科技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等工作,重点普及生产经营、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科技知识。 鼓励企业利用自身技术、设施和服务优势制作科普产品,向公众展示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企业科普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公共场所 广场、商场、机场、车站、码头、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科普活动。 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应急体验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动物园、植(药)物园、向社会开放的自然保护地等场所,应当结合各自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通过举办科普讲座和设立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科普活动。 《条例》还对老年人群科普活动、科普志愿活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 《条例》还提出,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单位应当完善科普服务功能,开展老年人群科普活动。 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教师、高等院校学生、传媒工作者等人员注册成为科技志愿者,开展科普志愿服务。 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条例》提出本省建立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首席科学传播专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科普岗位,确定科普工作人员。鼓励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科普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科普专业人才纳入人才管理。 建立健全科普专业人才职务评聘机制,将科普成果和科普工作业绩纳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通过科普专业类别单列评审,对科普专业人才实施分类评价。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激励机制。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应当设置科普类别,加大奖励力度;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普成果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农技推广机构、企业等单位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的科普工作业绩应当作为工作考核和评奖评优指标的内容。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科普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合理设置科普工作在科技进步等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比重。 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科普统计和科普工作评估。科普统计和科普工作评估结果应当作为编制和调整科普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科普政策的重要依据。 来源:杭州发布

    山东:组建10个覆盖全省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共同体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明,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顺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王楗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春艳出席发布会并解读《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山东将分产业组建10个覆盖全省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共同体。 《实施意见》明确,山东将分产业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对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集群,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高水平学校和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牵头,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参加,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轻工纺织、现代金融等10个覆盖全省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联合开展产教布局优化、急需人才培养、短板技术攻关,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全链条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共同体内,由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行业企业共同组建200个左右现场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分专业领域制定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优化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布局,强化上下学段协同联动、一体化培养现场工程师;共建50个左右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一批技术转化与创新平台、岗位技能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员工生涯发展与职业体验中心,实现行业内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科技研发、成果转移、社会服务等全要素融合。 来源:齐鲁网

    教育部发文14项举措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3项主力推进科学素养提升

    近日,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各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不断将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引向深入。其中提到要持续深入推进科学素养提升活动,如将实验操作纳入中考、建设一批优质线上科普教育资源等举措。 (三)科学素养提升行动 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布局战略要求,针对讲得多做得少,学生对科学技术缺乏内在兴趣等问题,深化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强化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科学素养。 7.加强科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地方开齐开足科学课程,通过多种方式补充配齐科学课教师。强化跨学科综合教学,遴选推广一批跨学科综合性实践性教学优秀案例。加强实验教学,强化学生动手操作实验,将学校实验课开设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日常督导,将实验操作纳入中考。加强科学教育实践活动,遴选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等,作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结合科学课程标准,设计相应的科学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在实践探究中学习。 8.持续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设科普教育专栏,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和人工智能、航天航空、生命科学等科技前沿领域,建设一批优质线上科普教育资源;持续开展“科学公开课”活动,会同中科院、工程院和高校每年组织30—40位院士专家分主题、分学段录制科普教育公开课;推动中小学定期开展科技节、科技小发明、科普读书、寻找最崇拜的科学家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想,积极开展科学创新实践活动。推动高校实验室、职业院校实训中心、博物馆、科技馆和高科技企业等向普通中小学开放。 9.加强教学装备配备和使用。根据课程标准,完善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研制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推动地方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支持探索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鼓励对普通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建设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开展教学装备配备达标率、使用率监测,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遴选一批富有特色的高水平科学教育和人工智能教育中小学基地。 以下是方案全文: 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部决定推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机制创新,指导、发动各地和学校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更新教育理念,转变育人方式,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行动目标 2023年启动,有组织地持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深化改革。至2027年,形成配套性的常态长效实施工作机制,培育一批深入实施新课程的典型区域和学校;总结发现一批教学方式改革成果显著、有效落实育人要求的教育教学案例;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教与学方式改革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形成新气象。 三、重点任务 (一)课程方案转化落地规划行动 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国家课程方案向地方、学校课程实施规划的转化工作。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计”、因校制宜“一校一策”,把国家统一制定的育人“蓝图”细化为地方和学校的育人“施工图”,明确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路线、措施,提出困难问题破解之策。坚持循证决策,健全监测反馈机制,持续优化改进课程实施规划。 1.制订课程实施的区域规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落实课程建设与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地方和学校职责。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分别对义务教育国家、地方、校本课程实施和普通高中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课程实施进行整体规划,注重赋予地方和学校课程实施自主权。全面把握本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现状,分析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广泛深入专业的调查研究,强化严密论证,建立基于证据的决策机制,编制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2.制订课程实施的学校规划。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专业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根据培养目标,立足办学理念和学生发展需要,分析资源条件,因校制宜规划学校课程及其实施。学校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健康成长为目标,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建设校本课程,将课程理念、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育人实践活动,构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育人体系,注重持续优化。义务教育阶段确保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注重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统筹实施;普通高中保证开齐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注重适应学生特长优势和发展需要,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形成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系列。 3.健全课程实施监测体系。开展国家、省两级课程实施监测,研制监测关键指标,重点监测课程实施状况和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状况,形成反馈改进机制,为有效推进课程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2023年5月前部署安排,至2027年持续推进。) (二)教学方式变革行动 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推进教学方式变革,通过实验区实验校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通过精品课遴选、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带动各地各校广泛参与,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4.实施教学改革重难点攻坚。教育部遴选一批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设立一批实验区、实验校,依托专业机构建立指导支持机制,聚焦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设计、学科实践(实验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作业设计、考试命题、综合素质评价等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探索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和学校有效推进教学改革的实践模式。 5.扩大精品课遴选规模。以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为抓手,引导广大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和课堂教学规律,创新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鼓励指导每个教师积极参与各级精品课遴选。组织各级优课展示交流活动,开展教学说课评课,示范带动广大教师变革教与学方式,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克服单纯教师讲学生听、教知识学知识等现象,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 6.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全面总结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经验成效和应用模式,进一步扩大推广应用范围和项目。实施中西部教学支持计划,遴选一批适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教学改革成果,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促进成果“本土化”落地。 (2023年5月前部署安排,至2027年持续推进。) (三)科学素养提升行动 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布局战略要求,针对讲得多做得少,学生对科学技术缺乏内在兴趣等问题,深化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强化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科学素养。 7.加强科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地方开齐开足科学课程,通过多种方式补充配齐科学课教师。强化跨学科综合教学,遴选推广一批跨学科综合性实践性教学优秀案例。加强实验教学,强化学生动手操作实验,将学校实验课开设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日常督导,将实验操作纳入中考。加强科学教育实践活动,遴选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等,作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践基地,结合科学课程标准,设计相应的科学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在实践探究中学习。 8.持续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设科普教育专栏,围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和人工智能、航天航空、生命科学等科技前沿领域,建设一批优质线上科普教育资源;持续开展“科学公开课”活动,会同中科院、工程院和高校每年组织30—40位院士专家分主题、分学段录制科普教育公开课;推动中小学定期开展科技节、科技小发明、科普读书、寻找最崇拜的科学家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想,积极开展科学创新实践活动。推动高校实验室、职业院校实训中心、博物馆、科技馆和高科技企业等向普通中小学开放。 9.加强教学装备配备和使用。根据课程标准,完善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研制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推动地方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支持探索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鼓励对普通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建设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开展教学装备配备达标率、使用率监测,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遴选一批富有特色的高水平科学教育和人工智能教育中小学基地。 (2023年5月前部署安排,至2027年持续推进。) (四)教学评价牵引行动 注重核心素养立意的教学评价,发挥评价的导向、诊断、反馈作用,丰富创新评价手段,注重过程性评价,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提升教师教学评价能力。指导地方和学校建立健全校长、教学管理人员和教研员听课评课制度,明确教学评价要素和要求,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加强过程性与增值性评价,注重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与激励作用。指导各地各校用好教育部委托研制的基础性作业,引导教师提高教学设计和作业设计水平,鼓励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设计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推动各地广泛开展优质作业设计展示交流,加强作业设计培训。 11.改进和完善学生评价。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中关于学生评价的相关要求,建设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自评系统,研究制订《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南》,指导各地各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引导广大教师注重过程性、实践性、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023年5月前部署安排,至2027年持续推进。) (五)专业支撑与数字赋能行动 提升教师和教研员专业化水平,确保高质量落实课程教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12.开展教师需求导向的课程实施能力培训。在各级教师培训中,开展教师评价能力、数字化素养、科学教育等方面专项培训,针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薄弱学校的实际需要组织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持续向教师征集问题和优秀课例,采取“教师出题、专家答疑”“众人出题、能者答题”思路,滚动开发和遴选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培训课程,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确保基层一线教师全覆盖。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新技术与教师队伍建设的融合,加快形成新技术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 (2023年5月前部署安排,至2027年持续推进。) 13.强化教研专业引领。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准入标准,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和退出机制,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推进教研方式创新,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通在线教研栏目,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性和区域性教研活动,为教师日常教研提供平台,增强教学案例展示和研讨交流。建设基础教育学科教研基地,建立区域教研联盟,加强协同教研。推动各地各校建立自下而上选择教研的机制,问需于校、问需于师,常态化有效开展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引导广大教师在参与教研过程中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建立健全各级教研员培训交流机制,不断提升教研员服务课程教学改革的能力。鼓励探索建立学校正高级教师到教研机构轮换交流任职机制。 (2023年5月前部署安排,至2027年持续推进。) 14.推进数字化赋能教学质量提升。充分利用数字化赋能基础教育,推动数字化在拓展教学时空、共享优质资源、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精准开展教学评价等方面广泛应用,促进教学更好地适应知识创新、素养形成发展等新要求,构建数字化背景下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助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建好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丰富各类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引导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有效常态化应用。全面总结“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经验,推出一批数字化应用的典型案例。 (2023年6月前部署安排,至2027年持续推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行动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扎实持续推进,不断将课程教学改革引向深入。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地各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条件方面保障到位,加强重点任务所需资源的统筹配置。要依托专业机构,联合教研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及培训、电教、装备等部门,协同配合组建专家团队,形成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支撑力量,做好课程实施指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地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各类研讨交流、培训研修活动,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大对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来源:微言教育

    云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推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推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每年投入省级学科建设引导专项资金2亿元,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培育数字经济、区域国别学等新兴、交叉学科,服务于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为更好发挥教育、科技、人才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推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3条措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推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 高质量发展13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在“十四五”期间,统筹整合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源,合力推动我省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能 (一)完善创新平台支撑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采取自建或共建的方式,系统布局建设创新平台。对建设期内省重点实验室每年给予30—50万元经费支持,省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经费支持,协同创新中心给予60万元经费支持,中试基地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专家工作站给予90万元经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为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提供全链条式科技创新支撑。 (二)攻克资源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统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力量,围绕农业资源、矿产资源、清洁能源和生物医药资源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50项以上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在矿产资源勘查、种质资源挖掘、生态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等领域,优先安排创新资源,突破25项以上制约安全和发展的技术瓶颈。 (三)提升产业链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产业链聘请院士或知名科学家担任首席科学家,在产业链关键环节设立岗位专家,把握产业科技发展方向、凝练重大科技需求、策划重大科技项目、解决产业发展科技问题。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原则上按照1个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1个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基础前沿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 二、集聚核心要素,提升创新能级 (四)支持高新区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所在州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三方按照3:3:4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高新区科技创新联合资金,支持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支持高新区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确定为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的,给予500万元补助,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支持力度,遴选并发布一批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榜单,推动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遴选培育。 (五)推动创新要素向口岸、园区集聚。支持重点口岸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参与举办云南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周边国家青年人才来口岸创新创业,给予每人(家)10—50万元经费支持。选派国际科技特派员赴周边国家开展科技服务和经济合作,给予每人(家)10—50万元经费支持。引导科技创新平台服务口岸和园区,对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口岸、园区探索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拓展科技融资途径。开展智慧园区与智慧口岸试点建设,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口岸监管、智能通关、贸易结算和园区智慧化管理等方面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 (六)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重点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和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可供转化的科技成果清单,促进信息共建共享。发挥技术市场在共享资源、对接合作中的桥梁作用,每年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50项以上,经省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合同,按年度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服务水平 (七)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体系。建立健全高校分类管理办法,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建设一批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推动高校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布局建设12个左右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现代产业学院,形成产学研合作联合体。每年投入省级学科建设引导专项资金2亿元,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培育数字经济、区域国别学等新兴、交叉学科,服务于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加快发展。推进高校智库平台建设,提升高校资政服务能力。 (八)推进产教联合体和共同体建设。围绕产业强省建设需求,分行业推进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指导,各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高等学校和龙头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各州市统筹区域内政府有关部门、产业园区、骨干企业、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参与,探索打造区域产教联合体。支持州市、县协同推进市县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对入选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及行业产教共同体的牵头单位,在项目建设、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 (九)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科教资源,推动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实体化建设,“三位一体”推进教育、科技和人才协同融合发展,聚焦生命科学与医学、新材料与新能源、资源环境与生态安全等领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设立“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科技专项资金”,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关键技术研发,打造立足云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区域国家世界一流新型研究生院。 四、强化政策保障,激发人才活力 (十)加强创新人才及团队建设。加大“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相关专项支持力度。支持高校教师和科技人员在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之间双向兼职和流动,共享授课教师。选派50位以上优秀科研骨干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从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层管理人才担任学校产业导师。抓好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建设,依托科技创新团队引进和自主培养对我省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和园区经济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人才,对通过评审认定的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 (十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园区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园区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才培养选拔项目。支持高层次专家到县级及县以下基层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站,招收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支持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管理人才培训,为全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十二)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推进职业院校“双高”建设,开展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办好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支持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围绕当地资源分布发展、边境州市口岸经济产业布局和园区产业经济定位,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支持校企合作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片区管委会下放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行政权力事项。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实施中缅技能人才培养行动和“中缅交流研修班”项目,积极开展对缅技工教育师资和技术工人的培训。 (十三)对开发区、园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予以倾斜。开发区、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招商成果、服务成效、实际贡献、经费来源等因素相应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保持开发区、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体平衡。鼓励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所需绩效工资单列管理,动态调整,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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