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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教育平台设计:基于用户体验的在线教育平台 学习效果影响因素研究

    发表于:2020-12-08
    阅读:117
    评论:0

    在线教育深度研究:少儿英语赛道火热、格局初定

    在线教育玩家众多,行业格局初显。线下教育培训公司受制地理位置和辐射半径,导致竞争格局高度分散;而在线教育兼具教育、互联网属性,网络效应强,头部公司依靠融资烧钱,快速获取市场,市场集中度更高。根据玩家性质我们将在线教育行业分为三大类子行业:内容类、工具类、平台类,其中内容类在线教育是玩家数量最多,发展最为蓬勃的子行业。

    在线少儿英语赛道是在线教育行业里发展最快、最受资本青睐的细分赛道。在高考重视英语应用能力以及留学低龄化趋势的大背景下,家长作为少儿英语服务购买的主要决策者,希望孩子从小学习英语。同时家长认为通过线上方式学习更为便捷。供给端,众多线下英语、成人英语公司转做线上教育,仅2018年在线少儿英语公司融资达48.8亿元。

     

    【刊载信息】 董伟,张美,高晨璐,潘海生. 2020. 基于用户体验的在线教育平台学习效果影响因素研究[J]. 中国远程教育(11):68-75.

    【摘要】 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智能终端设备日益普及,在线学习日益受到欢迎,用户体验对在线教育平台的选择或是否长久使用具有重要影响。文章从用户体验的视角出发,通过对在线教育平台的学习用户进行访谈,并对访谈结果进行筛选和构念提取,借助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因素及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索。研究发现,影响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因素包括平台设计、教学资源、教师和交互。其中,平台设计因素中的操作简便、课程回看和界面简洁是最为核心的三个概念;教学资源因素中的课程内容充实、课程简介和课程费用是最为核心的三个概念;教师因素中的教师专业水平、教师口碑和授课风格是最为核心的三个概念;交互因素中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和课后答疑是三个核心概念。四个影响因素对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有所不同。其中,教学资源是最为主要的因素,对其他影响因素具有直接作用。最后,结合对影响因素的探索,对在线教育平台建设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在线教育;用户体验;学习效果;影响因素;子群分析;社会网络分析;半结构化访谈;平台优化

    一、在线教育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智能终端设备日益大规模普及,具有学习时间碎片化、地点无限制、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重复性等优势的在线学习日益为人们所接受。《2017—2018中国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的在线教育平台注册用户规模已达到1.44亿,比上年增加662万人,参与学习者既有在校学生,也有各行各业的社会人士。根据阿德南·卡尤姆等人(2019)的研究,中国远程教育的招生规模也是日益增长,2004—2016年,年均年增长率达到了8.8%。另外,许多高校和机构也已逐渐开展在线课程建设,在线教育平台已经成为辅助不同类型用户学习的重要工具,在线用户数量以及在线教育平台的种类和数量持续增长。

    尽管在线教育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具有十分庞大的注册用户群,但用户对平台的使用率却并不高,相当一部分用户仅仅是注册而并没有实际使用。据《2017—2018中国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报告》显示,我国的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仅为19.2%。这也说明在线教育平台的建设仍存在不足,用户对在线教育平台的使用体验仍有改进空间。用户对在线教育平台的体验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在线教育平台选择和学习效果,因此需要通过了解用户体验,探索哪些因素会影响用户对平台的使用效率和学习效果,进一步对在线教育平台各个方面进行优化与改进,从而满足用户实际需求。在对相关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应用访谈和社会网络分析法挖掘在线教育平台的用户体验相关信息,由此探索影响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相关因素以及不同因素之间的关系,以期丰富在线教育领域研究成果,并为在线教育平台的优化设计提供参考。

    二、在线教育平台研究现状

    (一)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影响因素研究现状

    与传统课堂教育不同,在线教育是一个以网络等信息技术为媒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自主学习过程。在线教育的效果主要受技术和非技术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技术方面,多数研究主要从平台的设计和功能、视频录制技术等方面对在线教育效果的影响进行探讨。一些学者通过问卷调查等方法,发现网站界面的简洁性和网页的有效性(张晓瑷, 等, 2006)、页面导航的精确性(袁莉, 等, 2014)会直接影响在线教育平台用户的学习效率。在线教育平台中的信息反馈速度、互动功能、课程信息资源的易获取性、在线测验功能等(Iniesto, et al., 2014),也会直接影响在线教育用户的记忆负担和学习效果。课程视频制作技术(如界面布局、字幕使用、录制方式等)也会影响在线教育学习的效果(孙颖飞, 2016; 陈彩霞, 2016)。在非技术方面,研究者主要通过调查问卷方法探索与发现了课程设计、教师能力、课程时长等方面会影响学习者的参与度和完成度(闫强, 等, 2015)。不少学者发现师生互动以及学生互动频率和形式也会影响在线学习平台中学习者的学习效果(张晓蕾, 等, 2017)。此外,也有学者对教师在线学习的学习行为态势进行研究,通过站点利用率、资源链接跳转、课程搜索关联度和论坛描述性细节的分析研究学员在线学习的相关规律和特征,可以为平台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陈雷, 2018)。

    (二)用户体验相关研究

    用户体验(User Experience,UE)是指某件产品或某项服务的使用者在消费过程中的所做、所想、所感(田彬彬, 2012)。通过找到设计中存在的用户体验影响要素并优化产品设计继而提升用户的体验水平,达到提升使用效果的目的。目前,在相关研究中用户体验在构成上呈现多样性和不统一性。有些研究认为用户体验包括操作性、识别性、激励性和启示性四个方面(Hassenzahl & Tractinsky, 2006);有些研究认为用户体验包括可用性、有用性、易用性、可靠性、易查找、合意度和有价值七个方面(Morville, 2018);有研究表明,用户的体验应该包括功能性、产品的情境性以及满足性等方面(Partala & Kallinen, 2012)。由于在已有研究中用户体验的定义和构成的不同,使得用户体验测量方法多样。目前常采用问卷调查、观察、访谈和生理心理测量等方法。但在上述测量方法中,问卷调查和生理心理测量等尽管从量化的角度看较为客观,但不能完全获取用户的感受体验,而访谈和观察等定性方法,尽管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通过对用户的直接沟通能够更为全面地了解用户的使用感受,尤其是获取那些长时间使用某种产品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用户使用效果和体验(Karapanos, et al., 2010)。

    综上所述,在已有相关研究中较多地采用问卷调查和生理测量等相关方法,其出发点也更多地放在用户的需求和满意度等方面,而从用户体验和认知的角度出发的研究比较少,并且在获取稳定的用户使用效果和体验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本研究通过访谈和社会网络分析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的体验进行发现和分析,并进一步发掘出用户学习效果的相关因素,研究结果可以为在线教育平台的设计和应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三、在线教育研究设计

    (一)调查对象与访谈实施

    采用“便利抽样”方式,通过熟人介绍和在网络社区发帖征集意向访谈对象,在选取样本时考虑了研究样本的同质性和异质性问题。在同质性方面,受访对象是有在线教育平台使用经历的在校大学生;在异质性方面,受访对象的专业背景覆盖面较广,涵盖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访谈问题主要包括使用体验、学习能力影响因素、学习态度影响因素、平台满意度影响因素和是否会继续使用或推荐给别人等方面。通过筛选最终确定15人为本次研究的访谈对象(见表1),其基本结构如下:

    ①性别分布:女性9名,男性6名。②年龄分布:鉴于受访者均为在校大学生,年龄方面跨度的区间不大。受访者最大34岁,最小19岁。年龄低于20岁的有1人,有12人位于20~30岁区间,人数最多,年龄30岁及以上的有2人,平均年龄为24.2岁。③文化程度:博士2人,硕士6人,本科7人。④专业背景:涵盖心理学、教育学、土木工程等专业。⑤上网时长:有6人的网龄在4~9年区间内,有7人在10~14年区间内,2人网龄大于等于15年,平均网龄为10.7年。

    1 访谈对象基本信息

    笔者对15名在线教育平台用户进行了访谈,形式包括面对面交谈和视频通话。为了使受访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回答笔者提出的问题,在访谈开始时首先向调查对象介绍了本研究的基本情况,对学习效果等概念也进行了解释。访谈过程包括研究基本情况、用户基本信息、输入概念列表和半结构化访谈四部分。访谈时间根据受访者回答内容和状态有所差异,最长45分钟,最短32分钟。在访谈过程中,首先让受访者自由表达自己对在线教育平台使用的感受,这个过程是开放式的,然后让受访者基于自身感受归纳出数个关键词,这些关键词需要能代表概括受访者的在线教育平台使用体验。

    (二)分析方法

    借助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分析构成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影响因素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继而探索在线教育平台用户使用体验和学习效果的影响因素。该方法在社会学、管理学和政治学的实证研究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其主要原理包括经常不对称地相互作用着的关系纽带;关系纽带间接或直接地将网络成员连接在一起;社会纽带结构化产生非随机的网络;交叉关联连接的不仅是个体,也包括网络群等。由此,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核心是从“关系”角度出发研究各种事物或现象的内部组成和机构,其分析单位为“关系”,常用指标包括对网络内部的节点属性进行分析的中心性指标和对整体网络结构特征进行分析的凝聚子群指标(刘军, 2004)。本研究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影响因素构建共现网络,借助社会网络分析中的凝聚子群和程度中心性两种分析方法对影响在线教育用户学习效果的因素进行探索。

    (三)在线教育数据处理

    笔者对15份访谈资料进行整理,删除与本研究无关或意义表达不明确的关键词,最终得到138个关键词。由于各位受访者语言表达形式的差异,合并整理了意义相同或相似的关键词,形成统一的能够反映不同主题涵义的构念,如将关键词“教师专业水准”和“教师专业水平”合并为“教师专业水平”,将“讲解深入浅出容易理解”和“讲课时容易理解”统一为“讲解易懂”等,最后归纳出62个构念。

    1为构念一致性趋势图。根据图1可以看出,访谈对象的数量和新增构念的数量总体呈负相关,访谈对象数量越大,新增构念数量越小。在访谈对象F1处,新增构念数目为22,F2处新增构念数目为15,到了F7~F10处,新增构念数目已降低至1~5个,受访者F11~F15新增构念数降至0个。因此,从大体趋势来看,新增构念数目是递减状态,这表明所有构念具有内在一致性,同时这些构念基本可以揭示出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因素(贾东琴, 等, 2014)。

    1 构念一致性趋势图

    为研究构念的代表性和构念之间的关系,对构念进一步筛选。首先保留2名以上访谈对象提到的构念,再通过对各构念间关系的筛选,对2名以上访谈对象共同提到的构念关系予以保留(贾东琴, 等, 2014)。通过上述筛选,最终得到39个构念(如表2所示)。

    2 构念列表

    根据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需要,对数据进行整理。表2所示的39个构念是在访谈过程中出现频率较高且能在一定范畴中揭示在线教育平台学习者学习效果的影响条件。各构念间的关系是社会网络分析法的根基,因此本研究将各构念在对各访谈对象谈话中共同出现的关系作为研究基础,在数据预处理之后形成了基于各构念间共现关系的39*39的共现矩阵(如表3所示)。

    3 构念共现矩阵(部分)

    四、在线教育研究结果分析

    在构念共现矩阵的基础上,借助社会网络分析软件UCINET,对能够表达用户体验和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产生影响的因素的构念及其所形成的共现网络进行可视化分析。其中,节点代表构念,连线代表构念之间的共现关系(如图2所示)。

    2 概念共现网络

    (一)在线教育基于凝聚子群的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影响因素构成分析

    此处使用了凝聚子群分析方法,可以简化复杂的网络结构,辅助研究者发现网络中的层级关系和子结构,并可以将网络结构可视化展示(刘军, 2004)。具体来说,本研究对共现网络中的构念关系进行了CONCOR分析(Mohammed, et al., 2000)。CONCOR分析是以相关分析为基础发展而来,本研究主要通过UCINET软件对该算法进行计算,得到子群划分和结点分布情况(如图3所示)。

    3 构念子群划分情况

    子群一{1,12,3,4,5,28,9,24,23,29,39}

    子群二{26,7,10,11,32,25,33,30,20,40}子群三{27,21,6,13,2,22,31,34,19,15,35}子群四{16,18,8,17,37,36,14,38}同时,标准化计算子群密度,得到子群密度矩阵(如表4所示)。

    4 子群密度相关矩阵

    通过表4可以观察到,子群二拥有最大的密度,数值为0.576,说明该子群拥有在整体结构联系中最为紧密的节点。继续分析对该子群与其他子群的相关系数可以看出,子群二与其他三个子群都有较高的关联度,说明该子群处于整个共现网络较为中心的位置,起到关联其他子群的作用;子群三密度为0.528,该子群与子群二和子群一存在一定的关联度,但与子群四关联度较低;子群一的密度为0.493,主要与子群二和子群三存在较为明显的关联度;子群四的密度最小,仅与子群二存在较高的关联度,与其他子群关联度相对较低。

    (二)在线教育子群特征分析

    为深入了解各子群的概念分布情况,本研究通过程度中心性分析子群的内部构成。程度中心性用以衡量网络中某个节点是否处于最中心的位置,越趋于中心,则越有“权力”,其影响力也越大(刘军,2004)。由于程度中心性在网络结构中具有独特性质,通过计算不同子群各构念的程度中心性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不同子群的特征。表5反映了各个子群中心度较高的构念。通过对子群中构念的分析,可以对各个子群所反映的实质内容进行分析。其中,子群一的多数构念主要体现了“平台设计”;子群二的多数构念主要反映了“教学资源”;子群三的多数构念主要反映了“教师”;子群四的多数构念主要反映了“互动”。

    1. 平台设计特征分析

    子群一中多数构念体现了“平台设计”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表5显示,子群一中排名前3的概念分别是“操作简便”“课程回看”“界面简洁”。

    5 各子群概念词中心性(取前三)

    “操作简便”是反映用户对平台操作性感受度的一个指标。当操作比较简便时,用户对平台的操作感受度就越好,满意度也越高,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用户的学习效率。共有12位访谈对象提到平台的操作性这一指标并且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如F2认为,“如果这个平台让人对使用流程一目了然,可以节省在适应平台使用方面的时间和精力”。共有9名受访者谈到了课程回看的功能,这一功能可以让用户在学习过程中重复观看课程视频帮助用户掌握和巩固所学知识。如F5提到,“对某一概念没有弄清楚时,会反复观看视频以加深理解”。除了课程回看外,在课程内容的相关操作方面,在子群一中还涉及课程搜索、课程提醒、课程资源推送等功能,不少受访者也对这些功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多数受访者认为这些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辅助学习的作用,也有受访者认为尽管这些功能比较丰富,但仍然有待完善。如课程资源推送时仅能推送较小的课程摘要等,较大的文件依然需要自己下载。“界面简洁”是用户对平台外观感受的反映。简洁的界面可以使用户更加方便地找到自己需要的功能,也会给用户留下赏心悦目的第一印象,因此会对用户的平台满意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界面中的布局、色调、风格等都会影响用户的体验和使用。通过对访谈内容的分析可以发现,除较多受访者认为界面简洁会直接影响自己的学习体验外,还有一些受访者提出了“网页色调”,该构念也在子群一中有所体现。如F8提到,“网页的颜色为淡绿色时很清新,看着心情愉悦”。

    综上所述,子群一反映了平台的外观、操作性和功能等对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

    2. 教学资源特征分析

    子群二中多数构念体现了“教学资源”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表5显示,在子群二中排名前3的概念分别是“课程内容充实”“课程简介”“课程费用”。

    “课程内容充实”是用户对课堂知识容量需求度的指标。一堂课容纳的知识量需要较为适中,与学生接受能力相适宜。一般要根据教学目标以及课程类型来确定课堂知识容量,同时也要把这节课的重点和难点的因素考虑进去(郑燕林, 等, 2016)。有6位访谈对象提及相关内容。如F13提到,“在上课过程中内容丰富又不至于过多带来接受方面的压力,每次听完都有新收获”;F6表示,“课程内容安排合理,除了讲解理论知识还会具体到实践方面,非常有助于我对这门课程的掌握”。“课程简介”是对课程情况的总体概况,可以帮助学习者快速获取课程的相关信息,判断课程内容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从而影响学习者对课程的选择。F1和F11等6名受访者都提到了这一概念。如F1表示,“选择一门课程前,我会先看一看课程简介,符合我的需求才会选择它”。课程资源多少反映了学习者对课程资源数量的感受情况。课程资源越丰富,用户在选择广度上越能得到满足,用户在线学习需求满足程度越高。如F12提到,“我之所以在该平台上学习,是因为我想学习的课程较为冷门,只有这个平台提供”。“课程费用”反映了用户对于学习资源成本的关注。用户在选择某门课程时会考虑成本,而高学习成本、低学习收益会使学生产生厌学想法和厌学行为(杨昭宁, 2007),从而影响学习效果。共有4名访谈者有相关阐述。如F13提到,“我选择该平台是因为这个平台上提供的课程资源是免费的”;F6和F9等人提出的“性价比”一词,也反映了用户对于学习成本和学习收益的关注。

    综上所述,子群二反映了课程内容充实、课程简介和课程费用等教学资源因素对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

    3. 教师特征分析

    “教师”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是子群三中的多数构念的主题。表5显示,子群三中“教师专业水平”“教师口碑”“授课风格”排在前三。

    网络课程任课教师的专业水平对网络课程的质量有重要影响,也影响网络教学的有效程度(高寿华, 2011)。有8位访谈对象提到了教师专业水平这一构念。如F9认为,“我能不能学好一门课和教这门课的老师有很大关系,老师的专业水准高,教的也就越好,我也就能学好”。“教师口碑”是用户对网络教师声誉关注度的反馈,对用户的课程选择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通过访谈结果得到,用户收集教师声誉信息的渠道主要是他人评价,包括平台、往期学员和同学朋友等。如F3提及,“某门课程的老师在朋友中口碑良好,因此我也选择了这门课程”。教师的授课风格也是用户的高关注点。如F10和F12表示,“老师活泼的讲课方式更不容易让自己犯困”,“我所选的教师讲课比较死板,我听了一段时间感觉有些枯燥了”。此外,子群三中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产生影响的因素还有课程测试方式和讲课语速等。

    综上所述,子群三反映了教师专业水平、教师口碑和授课风格等教师方面的因素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

    4. 交互特征分析

    子群四中的多数构念体现了“交互”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表5显示,子群三中“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课后答疑”排在前三。

    在线教育平台是多种交互并存的,有学习者、教师与系统的人机交互,也有学习者与教师、学习者与学习者之间的交互等(谢幼如, 等, 2010)。子群四是用户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与教师、用户与用户等不同交互方式效果的评价。现今可利用的交互方式十分多样,比如平台内部有留言区和弹幕区,延展到平台之外的有QQ群、微信群和电子邮件等。尽管交互方式已十分丰富,但通过访谈我们得知,对于平台的交互功能用户仍不满意。比如F8和F9等受访者都提到,“虽然建立了微信群,但是在群里跟老师提问时,老师却不能及时解答或者根本不解答”。另一部分受访者如F3和F5等表示,“在微信群里我从来不会提问,只是看看公告和接收一下课程材料而已”。这说明影响交互效果的决定因素并不只是交互方式的丰富与否,也与教师和学习者自身有很大关系。

    综上所述,子群四反映了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和课后答疑等交互方面的因素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

    五、在线教育讨论与总结

    (一)在线教育研究结论

    通过收集和处理15名在线教育平台用户的访谈资料,借助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中的凝聚子群分析和中心性分析,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因素及其关系进行了探索。

    1. 明确了影响在线学习效果的四大因素——平台设计、教学资源、教师和交互

    通过子群和中心性分析可以发现,在平台设计因素中,平台操作性、平台功能和平台界面友好性等是影响用户学习效果的主要方面;在教学资源因素中,教学资源是否丰富、教学资源的描述是否准确及收费情况等是影响学习效果的主要因素;在教师因素中,网络课程任课教师的专业水平、任教口碑以及授课风格等也会对用户学习效果产生一定影响;在交互因素中,用户与教师、用户与用户等不同主体的交互渠道以及交互形式的多样性(如课程答疑、弹幕等)会对用户的学习效果产生影响。

    2. 探索了影响因素中不同子群之间的关系

    子群二(教学资源)在所有子群中处于较为中心的位置,与其他三个子群相关度都较高,直接对其他三个子群产生影响,一定程度上表明教学资源对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最大。子群一(平台设计)和子群三(教师)在受到子群二影响的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较高的相关度,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子群四(交互)密度最小,且仅与子群二相互影响,说明在用户体验过程中交互对于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程度不如其他三个方面。

    (二)在线教育应用建议

    通过对相关影响因素的探索性发现,结合在线教育平台的建设实践,提出如下应用建议。

    1. 教学资源方面

    用户在使用在线教育平台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教学资源丰富程度、质量以及费用,这也反映出教学资源对用户学习效果的影响。因此,在平台开发和设计过程中教学资源的建设仍是重中之重。在教学资源开发时,可以根据不同学段、学科开发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案例、课件、试题、微课程、智能问答、文献资料、相关资源索引、游戏化学习小程序等各类资源,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资源库;注重对每门课程作简洁明了的课程简介,突出课程特色与优势;可以设置一些免费课程、课程试听等环节吸引学习者先体验、后学习,最终成为平台的忠实用户。

    2. 教师方面

    教师与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好坏息息相关,在线教育平台管理者要结合用户对教师的评价、口碑等方面内容对教师的课程进行筛选和建设。在线教育平台要重视教师的专业成长,激励教师持续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巩固教学能力、修炼道德品质与职业素养,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形成有人格魅力的独特教学风格,获得学习者的喜爱,使他们更愿意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所教课程,才能获得良好的口碑,获得更多学习者的青睐。

    3. 平台设计方面

    在线教育平台的设计直接关系到资源展现和用户互动,因此相关开发人员也需要对界面的友好程度、平台的功能是否全面周到等方面进行改善。在教学平台设计时,要做好前期调研,网页风格、字体色调、整体搭配等要符合平台的定位;界面设计简洁清晰、导航设计合理有序、操作简便,避免学习者“迷失”在平台中;重视学习者的细节需求,为学习者提供实用、完美、人性化的学习体验。

    4. 交互方面

    学习者比较关注与学习密切相关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与课后答疑,而目前交互因素暂时没有引起较多的注意,一些交互设计“名存实亡”,没有起到应有的交互作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用户的在线学习过程更多是被动接受知识,交互式学习和合作式学习相对较少,因此在平台建设过程中有必要对交互方式和功能进行强化,引导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合作学习转换,进而提升用户的学习效果。

    上述四个因素的提出,对在线教育平台的开发和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线教育平台可以结合上述影响因素持续优化,提高学习者的学习效果。

    (三)在线教育研究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仍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受客观条件限制,访谈对象多为在校大学生,且调查样本的数量较少。后续研究可以更科学地选取研究对象,增加样本数量,进一步提升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及对在线教育平台用户学习效果影响因素的反馈程度。

    其次,本研究仅是一项探索性研究,在后续研究中将借助实证研究对所探知的影响因素构成、各影响因素对学习效果的影响程度以及不同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验证性分析。

    最后,本研究中用户所体验的在线教育平台主要集中于新东方在线、雨课堂、中国大学MOOC以及沪江网校等,所调查用户使用的平台数量和类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今后可以在分析在线教育平台类型的基础上,开展更多类型的在线教育平台用户调研,进一步探索不同类型平台中的用户体验是否存在差异性,对学习效果的影响因素是否存在一定的变化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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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2018中国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报告[EB/OL]. [2018-03-25].

     

    董伟 ,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天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技术系(300350)。

    张美 ,硕士研究生;高晨璐 ,硕士研究生。天津大学教育学院(300350)。

    潘海生 ,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天津大学教育学院(30035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国家社科青年项目“在线健康社区用户交互行为及其对用户健康效用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6CTQ02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  韩世梅

    在线教育常见的参考指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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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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