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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教育新发展:从翻转课堂到智慧课堂及智慧学习空间

    发表于:2019-07-24
    阅读:1729
    评论:0

    摘要

    本文首先梳理了智慧教育的源起背景、基本内涵、研究框架和实践定向,分析了翻转课堂应用实践的五大智慧亮点,指出翻转课堂的“效果天花板”和“认知天花板”。为了克服翻转课堂的不足,文章还提出了向智慧课堂转变的实用方法。最后,文章从五个角度论述了作为智慧课堂外延的智慧学习空间的设计思路。

    关键词:智慧教育;翻转课堂;智慧课堂;智慧学习空间

    一、引言

    以智慧教育引领教育信息化的创新发展,从而带动教育教学的创新发展,已成为信息时代的必然趋势。技术中介的智慧教育是现今教育信息化的新境界、新诉求。在早期研究中,笔者带领团队主要在宏观层面描绘了智慧教育的蓝图,为教育信息化开创了全新动向。本文拟系统梳理智慧教育的源起背景、基本内涵、研究框架和实践定向,以智慧教育理论为指引,分析翻转课堂的智慧亮点及其存在“天花板”效应,进而提出向智慧课堂转变的实用方法,将智慧课堂延伸至虚拟空间就形成了智慧学习空间,最后提出了智慧学习空间设计包括的五个主要方面内涵。

    二、智慧教育背景

    (一)IBM智慧地球战略

    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智慧教育(smarter education)至少可以追溯到IBM的“智慧地球”战略。2008年,IBM在《智慧地球:下一代领导议程》(A Smarter Planet:the Next Leadership Agenda)(Palmisano,2008)中首次提出“智慧地球”概念。

    IBM对“智慧地球”的良好愿景是: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传感技术、物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大数据分析、3D打印等)的强力支持,让地球上所有东西实现被感知化、互联化和智能化(Instrumented,interconnected and infused with intelligence)。在新一代技术的支持下,布满技术“神经”的世界将变得更小、更平、更开放、更智能。

    当“智慧地球”思想冲击到不同领域时,新的思想随之迸发,如出现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电网等。当这一技术与文化相互交织的浪潮涌向教育领域时,智慧教育便应运而生。2009年,IBM发起智慧教育倡导,提出智慧教育的五大路标(Ruddetal.,2009),即学习者的技术沉浸;个性化和多元化的学习路径;服务型经济的知识技能;系统、文化与资源的全球整合和21世纪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

    (二)钱学森“大成智慧学”

    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早在1997年就开始倡导“大成智慧学”(英译名Science of wisdom in cyberspace)。钱老眼中的“大成智慧学”是引导人们如何尽快地获得聪明才智与创新能力的学问,目的在于使人们面对浩瀚的宇宙和神秘的微观世界,面对新世纪各种飞速发展、变幻莫测而又错综复杂的事物时,能够迅速做出科学、准确而又灵活、明智的判断与决策,并能不断地有所发现、有所预见、有所创新(钱学敏,2012)。为此,钱老专门建构了包罗自然、社会、数学、系统、思维、人体、行为、地理、军事、建筑、文艺等多领域知识在内的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他经常说的“集大成,得智慧”,就是要以科学的哲学为指导,把理、工、文、艺结合起来走向大成智慧。

    钱老强调“大成智慧”的特点是沉浸在广阔的信息空间里所形成的网络智慧,是在知识爆炸、信息如潮的时代里所需要的新型思维方式和思维体系。同时,他还强调,“智慧”由“量智”和“性智”组成,前者倾向于逻辑思维,后者倾向于形象思维。随着技术逐步迈向智能化、泛在化、感知化,智能终端和泛在网络的计算速度与精度远胜于人脑,因而比较善于分担“量智”工作,但对于“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默会知识,或者需要运用形象思维、求异思维、直觉、灵感进行创造性工作时,它们却显得“疲软乏力”,难以表现出“性智”能力,因而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发挥人-机结合优势互补的长处,使人能够不断及时获得和集成广泛而新鲜的知识、信息与智慧,从而迅速提高人的智能,培养创新的能力(贺斌,2013)。这里足见钱老对信息化促进智慧发展关键作用的清醒预见。

    三、信息时代的智慧教育

    (一)“智慧”新解

    根据在线汉语词典淤的解释,“智慧”指“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剑桥英语词典于”将Wisdom定义为“利用知识与经验作良好决策判断的能力”。

    已故哲学家冯契教授在《智慧说》中解释道:“智,法用也;慧,明道也。天下智者莫出法用,天下慧根尽在道中。智者明法,慧者通道。道生法,慧生智。慧足千百智,道足万法生。智慧,道法也。”

    知识管理领域通常将“智慧”界定为一种面向未来的创新能力。从DIKW(Data-Information-Knowledge-Wisdom)模型(Easterbrook,2015)可以看出,从数据、信息、知识到智慧的演变,对情境性(context)和理解力(understanding)的要求随之增强。也就是说,要完成从数据、知识、信息到智慧的转换,一方面需要以相关的背景知识、情境知识和缄默知识作为支撑,另一方面需要人类主动理解才能完成。有人将这种理解分为三个层次:关系理解、模式理解和原理理解。此外,知识、信息、数据都是面向过去的经验,只有智慧才是面向未来的创新(见图1)。

    (二)“智慧教育”的当代诠释

    基于上面的分析,本文给智慧教育下一个初步的定义:智慧教育的真谛就是通过构建技术融合的学习环境,让教师能够施展高效的教学方法,让学习者能够获得适宜的个性化学习服务和美好的发展体验,使其由不能变为可能,由小能变为大能,从而培养具有良好的价值取向、较强的行动能力、较好的思维品质、较深的创造潜能的人才(祝智庭,贺斌,2012)。

    需要说明的是,信息时代的智慧教育是信息技术支持下,培养具有主动实践能力的智慧型人才。他们通常具有心灵手巧、人格美好、务实创造等鲜明特征。要成为这样的人才,需要在智慧教育的大背景下,学习者学会将“智能”(intelligence)、“机智”(smart)和“智慧”(wisdom)融于一身(见图2)。从实践(做事)的视角看,Intelligence相当于“事办好”,即要有能力保证把事情和任务顺利完成,这是智慧型人才的先决条件;Smart相当于“好办事”,即能够针对不同情境下的不同任务,灵活组合各种有利条件、选择最恰当的策略方法,把事情和任务完成;Wisdom相当于“办好事”,即做事要遵从社会伦理与主流价值观,学会平衡社会、他人和自己的利益,做有益于共同体的事,即斯腾伯格所说的“共同助益”(commongood)。

    (三)智慧教育研究框架

    智慧教育研究框架主要由智慧教育、智慧环境、智慧教学法、智慧人才四部分构成(见图3)。它们分别与教育理念、技术创新、方法创新和人才观变革相对应。显然,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智慧教育理论对研究框架起统率作用,直接指向信息时代人才观的根本变革,通过“硬”的智慧环境和“软”的策略、方法来促成智慧型人才的培养。这种关系可以简述为:信息化环境下的智慧教育指信息技术支持下为发展学生智慧能力的教育,旨在利用适当的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学习环境(技术创新)、运用智慧教学法(方法创新)、促进学习者开展智慧学习(实践创新),从而培养具有良好的价值取向、较高的思维品质和较强施为能力的智慧型人才(善于学习、善于协作、善于沟通、善于研判、善于创意、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人才,这是人才观的变革),落实智慧教育理念(理念创新),深化和提升信息时代、知识时代和数字时代的素质教育(祝智庭,2014b)。

    智慧环境通常包括智慧终端、智慧教室、智慧校园、智慧实验室、智慧教育云等多种范型;智慧教学法通常包括差异化教学、个性学习、协作学习、群智学习、入境学习和泛在学习,等等。

    四、智慧课堂:用智慧教育理念再塑翻转课堂

    (一)翻转课堂的一般内涵

    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将学习过程中的课内知识传授与课外知识内化两个阶段翻转过来(将“先教后学”倒置为“先学后教”)(祝智庭,管珏琪等,2015)。它将原本在课堂上的知识讲授录制成微视频,学生在学习单的导引下课前观看微视频,并做少量针对性小测验,因此而空余出来的课堂时间,让学生专注于练习、项目或者讨论,或者用于教师集中讲解知识结构,并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贺斌,曹阳,2015),从而简单地进行了教学流程的逆序创新(Reverse Order Innovation)(祝智庭,贺斌等,2014),促使教与学的方式发生变化,改变了人们所诟病的课堂上教师“猛灌猛填”、课后学生“猛练猛写”的传统教学模式(赵兴龙,2013)。

    (二)国内翻转课堂的智慧火花

    针对我国近年掀起的翻转课堂应用高潮,笔者曾对山东潍坊昌乐一中、上海市古美高中、温州第二中学、青岛实验中学、广州天河区“天云项目”和深圳南山实验学校六所中小学的成功案例进行了系统分析,提炼出翻转课堂应用实践的一些共性:

    1)在学习阶段方面,均将课堂外延至课前,有些学校甚至外延至课后;

    2)在教与学活动方面,课前均为学习者提供微视频、自学教材等,要求学习者自主学习,并完成一定的练习,课中主要通过小组合作和师生互动解答疑难问题,并进行达标测试;

    3)在技术支持方面,均借助微视频、学习平台和学习终端技术的支持;

    4)在布局实施方面,学校领导均大力支持。另外,华东师范大学于2013年9月组建了面向基础教育的“C20慕课联盟”,在开展基础教育、教师教育慕课研究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透过这些实践案例可以发现,翻转课堂在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中无不迸发出绚丽的智慧火花,主要表现在:

    1.自定步调学习,体现生本思想。课前学习者可根据提供的自主学习材料,按照自己的节奏学习,甚至反复学习。翻转课堂把学生还原到人的特性:他们具有个体差异、能够思考、会用工具、可以自学、需要沟通。所以翻转课堂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人本主义思想。

    2.人机合理分工,双边优势互补。机器适合完成具有逻辑性、单调性、重复性的工作,教师适合完成具有情感性、创造性、社会性的工作。因此,翻转课堂将知识传播、测练提供、消息传递、数据处理交给机器,让教师专注于学案设计、解难答疑、点拨启发、个性关照等工作。通过这种人机分工,学习者可以获得更加优质的学习服务。

    3.采纳混合学习,优化学习策略。翻转课堂连接了课前学习(含网络学习)与课堂学习(面对面学习),将网络学习与面对面学习的优势结合起来。在网络学习中,学习者可以跨越时空限制,自定学习步调,反复使用学习资源;在面对面学习中,教师可以利用更多的时间开展丰富的学习活动,促进师生、生生之间的情感交流。这就避免了传统课堂中单一的灌输式教学,实现了优势互补,整体优化。

    4.注重人际协同,发挥集体智慧。翻转课堂改变了传统的单一备课模式,也改变了单一的师生问答互动模式,注重协同作用,发挥集体智慧。课前教师团队集中备课,相互合作,集思广益地为学生设计高品质的教学活动,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课内教师鼓动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相互协作、相互学习,大幅提高学习效果。

    5.领导敏捷决策,革新有勇有谋。很多人认同这样的观点:信息技术对教育具有革命性影响,那么我们就得搞清楚要依靠谁、要革谁的命。笔者最近提出二次革命论:学校信息化教育的革命分为机会主义(赶超强者的争锋夺势)与理想主义(超越自我的本体革命)。纵观我国学校信息化变革大势,多数革命性行为产生于相对薄弱的学校。这些学校通过信息化改变自身地位,与名校一较高下。凡是信息化搞得好的学校的共同特征是,学校领导能够抓住机遇,勇于变革,精心组织,且有切实的机制保障。

    (三)从翻转课堂到智慧课堂

    智慧课堂是以崭新的智慧教育理念为指导,积极借鉴翻转课堂应用实践的成功经验,对翻转课堂进行重塑和升级,为当前阶段技术支持下的智慧教育提供典型范例。

    1.突破视频微课的“效果天花板”走向智慧课堂

    翻转课堂最主要的学习资源是视频微课。它凭借容量小、时间短、自足性、易传播、一课多用、符合网络时代学习者注意力模式等优势(刘名卓等,2013;刘名卓等,2015),迅速渗透于微课程、MOOCs等技术变革中。然而,视频微课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的作用。按照著名的学习金字塔原理(见图4),自顶向下,学习内容平均留存率逐渐增高,“教授给他人”层可高达90%。而视频微课只能到达第三层,如果仅看微视频,两周最多只能记住20%,此现象叫作视频微课的“效果天花板”现象。智慧教育旨在培养智慧型人才,对视频微课的要求必然会更高,因此,需要突破“效果天花板”现象,才可走入智慧课堂,达到智慧课堂对学习资源的要求。

    突破效果天花板一:提升学习资源质量

    设计视频微课时,可采用“普适设计”+“'心动'设计”的策略以进一步提升学习资源的质量,即在普适设计(具有“小粒度、富媒体”“自足性、不粘连”“多元化、预植入”等特征)的基础上,进行“心动”设计。“心动”设计旨在让学习者怦然心动,对学习内容产生浓厚的情趣。富有“心动”设计的视频微课,可促使学习者产生“行动”的欲望,从而保证翻转课堂乃至智慧课堂中,基础知识与核心技能传授的有效完成。视频微课的“心动”设计,可从“问题化+故事化”“结构化+可视化”“科学性+趣味性”等方面入手。

    突破效果天花板二:制作互动数字课本

    在提升学习资源质量的基础上,还可通过制作互动数字课本突破效果天花板。孔子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可见“学”与“习”是两类不同的活动,前者主要接收知识信息,后者关乎知识转化与应用实践。由此可知,学习的基本活动是“学”与“习”,而传统的纸媒“教材”是为教设计的,不能直接支持学与习。因此,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有“学材”,也要有“习材”。前者内容为主,学具为辅;后者工具为主,内容为辅。也就是说,这里的互动数字课本就是一种“学材+习材”的重要代表,而不是传统教材的电子版。互动数字课本盂具有富媒体性、交互性、关联性和开放性,不仅能为学习者提供试听刺激,而且注重发展他们的动手动脑能力,为他们的提供大量的交互活动。此外,互动数字课本也会按照教学目标,将相关内容(包括拓展内容,体现开放性)、活动与知识结构重构,为学习者提供结构良好的模块化学习服务。

    2.突破翻转课堂的“效果天花板”走向智慧课堂

    这是翻转课堂出现“认知天花板”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优化教法生态(见图6),从根本上改变“教”与“学”的方式。在新的教法生态中,除了适合于小组合作学习的问题学习(PBL,Problem-based Learning)和项目学习(PBL,Project-based Learning)外,还有模拟学习、问究学习、辩论学习、协作学习、案例学习等辅助模式。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修订版将认知领域学习者对知识的领悟程度由低到高分为“识记、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六个层次,并将这六个层次的目标分类划分为浅表学习与深度学习两个层级(Anderson et al.,2001)。浅表学习指向“识记”“理解”“应用”,深度学习指向“分析”“评价”“创造”。翻转课堂旨在让学生由浅表学习走向深度学习,由初级认知水平向高级认知水平发展,最终指向“创造”层。然而,翻转课堂目前更多地在“记忆”“理解”“应用”初级认知方面表现良好,在“分析”“评价”“创造”等高级认知方面力不从心,出现了“认知天花板”现象(见图5)。由前面对智慧教育的深度理解可知,智慧教育的发展区在“分析”“评价”“创造”高级认知层面。因此,翻转课堂需要突破“认知天花板”,才可走向智慧课堂,达到智慧课堂对智慧学习的要求。

    突破认知天花板之一:优化教法生态

    大多数翻转课堂目前只是在知识授导型教学方面找了个切入点,本质上依然属于“灌输式”教法,只是将灌输阶段前置到了课前,避免了“满堂灌”,这是翻转课堂出现“认知天花板”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优化教法生态(见图6),从根本上改变“教”与“学”的方式。在新的教法生态中,除了适合于小组合作学习的问题学习(PBL,Problem-based Learning)和项目学习(PBL,Project-based Learning)外,还有模拟学习、问究学习、辩论学习、协作学习、案例学习等辅助模式。

    问题学习和项目学习是发展学习者高级认知、培养智慧的有效学习方式。两者像两个轮子一样,互相啮合,具有双驱效应(见图7)。问题学习由“描述问题”“建立假设”“规划调研”“开展调研”“分析结果”和“展示分享”六环节组成,是一种研究型学习。项目学习由“理解目标”“规划设计”“研讨交流”“建构测试”“分析说明”“展示分享”六环节组成,是一种创新型学习。项目学习偏向于右脑学习,有助于培养综合思维和创造能力。因此,我们可以用研创型学习(creative study)来描述问题学习和项目学习这类智慧学习方式。

    突破认知天花板二:循证评估,精准教学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学习评估有证可循,从经验性评估走向依据科学数据分析的发展性评估。翻转课堂可借此进行精准教学。具体策略为:以电子学档为评估依据,结合结构化、指标化的评价量规(如针对问题化学习—过程性评价的量规)加强过程性评估,同时注重以学生自评与互评为主的主体性评估,并对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大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与学习分析,以科学、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现有水平,进而定向干预,提供针对每位同学具体问题的精准教学。例如,可汗学院试用大数据分析为学习者提供符合自己认知水平的学习视频,提高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上海普陀区的视频微课云平台也利用预学习数据支持精准教学决策。学习者完成学习后,还可以获得具体的学习反馈、推荐的后续内容以及相应的练习题目。

    突破认知天花板三:开展创造驱动学习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2001版把第五层的“综合”改为“评价”,把第六层的“评价”改为“创造”,由此可知当今时代创造的重要性。近年来,创客运动风生水起,迅速蔓延到教育领域,掀起了创客教育探究高潮,似乎“创造”在教育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其实,创造教育理论并非全新的概念,近代可以追溯到杜威的“做中学”理论。他说“让孩子做什么比学什么更重要,因为做的时候必然需要思考,于是学习自然发生”。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做中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观点鲜明的创造教育理论:由行动而发生思想,由思想产生新价值,这就是创造的过程。翻转课堂与传统课堂形似,均采用由初级认知知识向高级认知能力发展的线性目标发展模式,然而受教学任务与考核标准的影响,翻转课堂与传统课堂均在初级认知水平徘徊不前。由此,翻转课堂需要改变目标发展模式,以“创造”为起点,变线性目标发展为非线性目标发展(见图8),走向以创造驱动学习的智慧课堂。在创造驱动的学习中,学习者的所有活动均是为了实现“创造”这一目标。为了实现“创造”,学习者需要反过头来进行初级水平知识的学习,这样学习者既掌握了初级水平的知识,也提高了高级认知的能力。厦门一位中学老师为此提供了案例:有位学生物理考试成绩只得了二十多分,后来老师就让他做个发电机。学生做的时候发现很多知识不懂,就努力钻研,一个学期下来,发电机做出来了,物理成绩也提升到七十多分。

    突破认知天花板四:创建智慧学习生态

    在翻转课堂中,学习者可根据自己的认知水平,在课前重复观看视频微课,在课内与其他学习者、教师研讨,解答复杂的问题、难题,体现班级差异化教学的思想。然而,这种教学方法对于培养智慧型人才远远不够。翻转课堂需要建构智慧学习生态框架(见图9),实现全方位、立体交叉的智慧学习模式。

    智慧学习生态框架以教学组织结构为主线把学习方式分成四层(全方位):班级差异化教学、小组合作研创型学习、个人自主适应性学习、群体互动生成性学习。班级差异化教学主要让学习者掌握基础知识与核心技能;小组合作研创型学习主要是培养学习者综合应用能力;在个人自主适应性学习中,学习者可以根据个人偏好与发展需要,自主选择学习资源;群体互动生成性学习指在网络上通过互动、广泛联通生成学习、实现知识在网络个体与连接网络间的循环发展(集体智慧)。

    当然,上述四层智慧学习方式均以多元评价、个性服务为基础,同时渗透着精熟学习、精准教学、思维教学和创客教育的思想(立体交叉)。在智慧学习中,学习者需要完全掌握上一章节的知识,才可进入下一章节的学习,从而实现学习者对基础知识与核心技能的熟悉、掌握程度达到100%(mastery learning,精熟学习)。此外,在多元评价的基础上,借助个性化服务实现推送的学习资源可准确针对学习者的薄弱点与偏好,及时提供补救策略(precision teaching,精准教学)。精熟学习与精准教学分别从掌握和准确程度两方面保证学习的成功,避免因累积效应在这两方面的衰减而导致学习的失败。在智慧学习生态框架中,所有学习均以“创造”为出发点和归宿,是一种创造驱动学习。同时,智慧学习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各种教学策略(照本宣科策略、问答策略和对话策略)的综合运用,以开展思维教学,培养学习者的“批判—分析性思维”“创造—综合性思维”“实用—情境性思维”(Sternberg et al.,2001)。

    突破认知天花板五:教师任务由教学转向教习

    由前述可知,学习的本质是“学”与“习”。从教师的角度看即“教”与“习”。因此,在翻转课堂中,教师的任务应从“教学”转变为“教习”。特别是越来越多的内容被做成数字化资源,包括视频微课后,教师必然要从讲师变成教练(或“教习”)。目前,笔者和团队正和德国一家咨询公司合作开发一套培养教师教练能力的训练平台。

    突破认知天花板六: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

    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教育部,2014)指出,根据信息化教学环境的差异(以学生是否可以上网为界),教师应具备两类信息化教学能力:一是在学生不能上网的环境中,教师应具备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一是在学生能够上网的环境中,教师应具备利用信息技术改变学习方式的能力。翻转课堂的实践显示,教师已具备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练习与反馈等教学能力,即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但在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交流合作、探究建构、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发展等方面仍然能力欠缺,因此,教师在利用信息技术改变学习方式方面依然任重道远,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是今后教师发展变革的主要方向,也是翻转课堂乃至智慧课堂对教师提出的必然要求。

    五、从智慧课堂到智慧学习空间

    翻转课堂将课堂从课内延伸到课前甚至课后。而智慧课堂将课堂由课内延伸到课外,由物理环境延伸到网络虚拟环境,形成了智慧学习空间(smart learning space)。从场所的虚实(触及对象与事物是否真实)来看,学习空间包括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祝智庭,管珏琪,2013)。从功能看,网上个人学习空间是连接他人指导与自主学习的“中间结构”(祝智庭,管珏琪等,2013)。而智慧学习空间就是在智慧学习环境下的学习空间。它允许学习者在任何设备上以任何形式接入时都可以获得持续的服务,可以获取随时、随地、按需学习的机会。它还能够感知学习情境(甚至是学习者所在方位和社会关系),通过深入发掘与分析记录的学习历史数据,给予学习者科学合理的评估,推送真实情境下的优质学习资源和最适配的学习任务,从而帮助学习者进行正确的决策,促进学习者思维品质的发展、行为能力的提升和创造潜能的激发。

    智慧学习空间的设计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基于大平台建构开放服务模式

    教育部于2011年5月启动了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服务模式的研究及应用(教育部,2013),这对智慧学习空间中学习资源的开放服务模式建构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然而,智慧学习空间作为促进学习者智慧能力发展与智慧行动出现的最主要学习场所,不能仅止于学习资源服务的开放。对此,智慧学习空间可以基于大平台建构全方位的开放服务模式,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层开放服务、平台层开放服务、应用软件层开放服务、客户端层开放服务和数据层开放服务五大方面。基础设施层开放服务主要提供各种基础设施的计算资源;平台层开放服务主要提供各类教育平台(如教育门户网站、社区等);应用软件层开放服务主要提供诸如学习工具、协作交流工具等教育软件服务;客户端层开放服务可以提供各类设备的无缝接入服务,学习者可以在任何设备中获得持续的学习服务;数据层开放服务则主要面向各市的教育资源和第三方应用等。笔者目前正携团队与某大公司合作设计基于云操作系统的教育大平台,平台将依据智慧学习理念生成适性学习卡片,并能跟踪记录学习全过程。

    (二)基于大数据进行学习分析与评估

    学习者在学习的过程中会伴随生成大量的行为数据,这些大数据是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诊断、学习决策、精准推送和多元评估等个性化自适应学习服务的科学依据。基于大数据进行学习分析,可以描述和解释过去的现象、预警和干预正在发生的学习、推断发展趋势和预测将来,让学习者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及可能的后果,以便引导学习者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另外,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入挖掘与分析,智慧学习空间可以丰富评价的指标,加强过程性评价和以学习者自评与互评为主的主体性评价,实行多元评估,最后将评估结果做成直观形象的图表,就像汽车驾驶座前面的仪表盘一样,学习分析可视化软件因此被人们称为“仪表盘”(dashboard)。

    (三)提供个性化适需学习服务

    智慧教育将学习者视作完整的人,强调学习者之间的差异,注重每位学习者的智慧都可以得到全面的发展与提高,因此智慧学习空间能够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的适需学习服务。对此,智慧学习空间需在对学习者的数据挖掘与学习分析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了解每位学习者的学习偏好、学习状态及优势与不足,以此精准地向学习者推送符合其特征的学习资源,激发学习者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同时,智慧学习空间能够让学习者舒适地沉浸在技术支持的智慧环境中,允许学习者根据自己发展需求有选择地自主学习。比如,美国一家公司推出Knewton平台,可以支持个性化适性学习,能够生成27亿条不同的个性化学习路径。

    (四)基于O2O架构搭建无缝学习环境

    O2O全称为Online to Offline,译为线上至线下。O2O原属于电子商务概念,旨在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利用线上的优势促进线下营销。这与注重培养较强的创造能力和较深的创造潜能的智慧教育相似。在智慧教育中,行为能力和创造潜能终归要回到实体空间中才能得到较好的培养,甚至所学的所有知识与能力,最终都要应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加以体现。因此,智慧学习空间需要借助O2O理念搭建无缝学习环境。这样学习者可以在线上的虚拟空间中享受优越的、人性化的学习服务,完成知识的传授与内化,在线下的实体空间中,完成知识的外显与迁移。对于基于O2O架构设计的学习空间,本团队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经验。不久前,本团队基于O2O建构的创客空间2.0,成功地将创客空间升级为线上虚拟空间与线下实体空间相互融合的个人-集体交互学习空间,其中实体空间主要负责项目实践,虚拟空间围绕实体空间提供支持服务(雒亮,祝智庭,2015a)。

    (五)建构生态化的学习资源

    智慧教育遵循“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人本主义理念。因此,学习者是智慧教育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从学习者角度看,智慧课堂已将传统意义上的“教材”升级为“学材”+“习材”,而智慧学习空间还需加入另一重要的学习资源——“创材”(见图10)。“创材”是智慧学习空间培养学习者行为能力,激发创造潜能的“战术武器”,主要包含“开源硬件开发平台”和“积木式开源硬件”两类(雒亮,祝智庭,2015b)。因此,智慧学习空间需要建构优化的生态学习资源。“学材”“习材”和“创材”三者相辅相成,共同促使学习者智慧能力的发展。其中“学材”作用于知识的传授,“习材”作用于知识的内化,“创材”作用于知识的外显和迁移。

    六、结语

    归根究底,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智慧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价值观念、较强行动能力、较好思维品质、较深创造潜能的人才。对于至今没有找到好的答案的、著名的钱学森之问“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创新人才”,智慧教育或许可以给出部分答案。从智慧教育的发展中,笔者对教育信息化、教育改革些许有点感悟,可归纳为如下四点:

    1)科学探究发现真理;

    2)技术应用实现价值;

    3)创意设计提升价值;

    4)文化取向影响价值。

    它们分别对应教育领域中“学习科学”“教育技术”“教师发展”和“教育文化”四个方面。其中3)的意义十分重大。比如,轮胎与餐厅可以说毫无关系。可是,米其林轮胎在1900年编写了一本《米其林红色宝典》,通过秘访考察把餐厅分成三级:一颗星表示值得顺道造访;二颗星表示值得绕道造访;三颗星表示值得专程造访。结果产生很强的广告效应,共同提升了轮胎与餐厅的价值。如果教师在创意设计能力方面得到长足发展,就可以在信息化教学创新方面创造奇迹。当前教育信息化建设正走向融合创新的深层次发展阶段,信息技术促进教育变革与创新的时代已经来临,我们倡导通过智慧教育引领教育信息化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祝智庭,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网络远程教育、信息化促进教学变革与创新、教师专业发展、技术文化等(ztzhu@dec.ecnu.edu.cn)。

    [致谢]本文根据本人2015年9月12日在浙江宁波召开的全国第二届智博会上所作主题报告整理而成,感谢彭红超、贺斌的整理。


    转载自:《开放教育研究》杂志  2016年2月第22卷第1期

    来源:沈阳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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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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