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工种与考证
  • 全部课程
  • 分销联盟
  • 培训认证
  • XR浏览器下载
  • 文章资讯
  • 学习中心 APP下载
    扫码下载-100VRAPP
    扫码下载-技能培训APP
    扫码下载-互动科普APP
    建议意见 官方客服

    官方客服

    您可以与在线客服进行沟通或者拨打客服热线获得帮助

    电话:0592-2529323    0592-5551325

    邮箱:help@onesoft.com.cn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建筑专业 > 【BIM头条】全面认识BIM技术的183个知识点,迎接无BIM不工程的时代

    【BIM头条】全面认识BIM技术的183个知识点,迎接无BIM不工程的时代

    作者:BIM交流群
    发表于:2019-08-13
    阅读:2671
    评论:0

          BIM是当下工程建设领域里一个十分火爆的名词。虽然应用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时间并不长,但在行业内却有着非同寻常人气。随着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政府部门对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促进我国建筑信息化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信息化技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运用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

         

    应用案例分析:

    1、 概念设计BIM应用:场地风环境、场地日照、局部日照分析、光热分析。

    2、 方案设计BIM应用:分配平面空间、能耗分析、方案比选。

    3、 初步设计BIM应用:精细化设计、多专业协调、建筑深化设计。

    4、 BIM基本工作流程。(9点)

    5、 视图样板包括:结构基础平面、模板平面、布置平面、配筋平面、剖面、立面(用于表示斜撑布置、结构桁架和转换结构)。

    6、 结构专业常用明细表:构件尺寸(梁、墙和柱)、楼梯表、层高表、材料表明细。

    7、 结构设计模型:方案、初步、施工图。

    8、 概念设计BIM应用:体量模型。

    9、 被动节能措施:采光、遮阳、自然通风、外围护结构设计。主动:暖通设备空调、照明设备等,整合深入优化。

    10、BIM深化设计协调管理流程:建立存储体系,定制标注、深化设计变更管理,竣工模型管理。

    11、冲突检测:在数字模型中…在空间上的冲突、碰撞问题。

    12、一般模型拆分原则:专业、防火分区、楼号、施工缝、楼层。

    13、二维码技术混凝土量统计:二维码信息:方量、强度等级、塌落度、使用位置、建筑时间、生产单位。

    14、空调水管优先,通风管道、电气桥架、喷淋管道配合调整。

    15、链接方式优点:不受地点设备限制、可存储便携式设备或网络传输,缺点:实时性不强。

    16、工作集协调方式优点:实时对模型调整优化,缺点:约束了建模人员时间和地点。

    17、人员配置原则:所需专业、工作量。

    18、深化设计具体步骤:初步整体建模、精确建模、模型校核、构件编号、构件出图、校对及审核。

    19、深化设计的内容:制作深化设计包括:详图设计、加工及焊接工艺设计、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设计。

    20、BIM软件选择(5点):能够支持多种格式的输出输入,可以多专业配合的软件。功能是否能满足企业要求。操作是否简单,修改是否方便快捷。能否提供设备构件,是否有足够的产品族库支撑。软件的学习难易程度。

    21、施工阶段应用点(8点):管线综合、碰撞检测、预留孔洞、出施工图、材料统计、支吊架的布置、预制件加工、BIM模型的管理。

    22、碰撞检测顺序:土建、设备内部个专业、结构与给排水暖电、管线交叉问题。

    23、BIM应用内容及实施成果: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控制、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仿真模拟、施工动态监测、防坠落管理、施工风险预控、塔吊安全管理、灾害应急管理。

    24、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原则:实现总目标是准绳。沟通是基本理念。保持工程项目各项工作整体协调,有序运行。

    25、项目综合管理:造价管理、设计管理(出图:综合管线图、综合结构留洞图、碰撞报告和改进方案、效果图漫游动画等)、施工管理。

    26、实施流程: 1.准备工作:成立BIM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目标与计划; 2.BIM需求分析:需求调研与分析; 3.制定标准与规范:建模标准、应用规范、技术标准;4.应用与持续优化:产品培训、应用上线、维护与升级。

    27、优化排布基本原则:小让大,有压让无压,常温让高温低温,可弯让不可弯,分支让主干,附件少让多,电气避热避水,安装维修空间不小于500,吊顶上预留250装修空间,租赁线以外400内不布管线。

    28、BIM自动化算量优点(4点):为造价师节省时间精力、准确、更快、更好的应对设计变更。

    建模应用技术:

    1、族:可载入族、系统族、内建族。

    2、类别-族-类型-实例。

    3、基准图元、模型图元、视图专有图元(标准、详图)。

    4、四种基本文件格式:ret、rvt、rft、rfa

    5、Revit提供了“导入”、“链接”、“导出”工具,可以支持CAD、FBX、IFC、gbXML。

    6、选项栏、功能区、属性栏、项目浏览器、绘图区域。

    7、自定义快速访问工具栏:打开、保存、同步并修改设置、放弃、重做。

    8、SHIFT旋转,VIEWCUBE进行切换,ZR区域放大。

    9、缩放工具:区域放大、缩小两倍、缩放匹配、缩放全部以匹配、缩放图纸大小。

    10、线框模式:显示效果最差、速度最快。

    11、“真实”与“外观”选项参数有关,用于图元渲染时的材质纹理。光线追踪效果最佳。

    12、Revit中图元选择:单击、框选、按过滤器选择。

    13、多个图元重叠,循环按“Tab”。“Shift+Tab”按相反顺序循环切换图元。

    14、轴网类型属性:轴线中段、末段宽度、末段颜色、末段填充图案。

    15、Revit提供六种规程:建筑、结构、机械、电气、卫浴、协调。会隐藏“建筑墙”、“建筑楼板”等非结构图元,“墙饰条”、“幕墙”不会被隐藏。

    16、Revit创建梁的方式:梁和梁系统。

    17、条形基础属于系统族。

    18、Revit提供了建筑墙、结构墙、面墙。

    19、Revit建筑样板三种基本样式:幕墙、外部玻璃、店面。

    20、基本参数:材质、尺寸标注。这些参数可以按项目的需求进行修改。

    21、Revit平面草图绘制构件:楼板、屋顶。

    22、屋顶创建方式:面屋顶、迹线屋顶、拉伸屋顶。

    23、编辑栏杆位置对齐:起点、终点、中心、展开样式匹配。

    24、创建坡道草图:梯段、边界、踢面。

    25、地形创建方式:直接放置高程点、导入等高线(DWG、DXF、DGN)、导入土木工程应用程序中的点文件。

    26、Revit三维视图:正交、透视。

    27、打开视图的“图形显示选项”三种方式:视觉样式-图形显示选项、视图的小三角、单击属性栏中图形显示选项。

    28、颜色控制可选“保留”,也可选“黑白”,选“保留”较好。

    29、水管与其他专业碰撞修改原则:电线桥架最上面、风管中间、水管最下方。满足要求:管道高距离梁底200。节约空间。重力管道与其他碰撞,应修改其他:管道偏移200。

    30、垂直对正方式:中、底、顶。

    31、在平面视图、立面视图、剖面视图、三维视图都可以放置管件。

    32、管道在粗和中等下为单线。精细下为双线。风管在粗下为单线,中等和精细下为双线。

    33、管道类型:半径弯头/T型三通、半径弯头/接头、斜接弯头/T型三通和斜接弯头/接头。

    34、首选连接类型:设置风管支管连接的默认方式。T形三通默认类型:接头、四通、过渡件、多形状过渡件、活接头。

    35、根据风管材料设置“粗糙度”,用于计算风管沿程阻力。

    36、系统-HVAV-风管附件。

    37、隐藏线的设置用于设置图元之间交叉、发生遮挡关系时间的显示。

    38、族是组成项目的基本单元,是参数信息的载体。

    39、管线综合布置原则:满足深化设计施工规范、合理利用空间、满足施工和围护空间需求、装饰需求、保证结构安全。

    40、管线综合一般避让原则:小让大、利用梁间空隙、风水管交叉处局部应风管下翻、所有管线避让自流管道、造价低让造价高。

    41、竖井管线排布原则: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每层应设,检修通道宽不小于0.6M。标明不同类型的管线的走向、管径、标高、坐标位置。

    42、Revit插件的好处: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更准确的模型和图纸、更智能的模型、与外部软件信息双向交流。

    应用与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

    2、欧洲体系: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美国体系: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

    3、项目管理特点(7点):普遍性:目的性、独特性、集成性、创新性、组织的临时性和开发性、成果的不可挽回性。

    4、项目管理内容:范围、时间、成本控制、质量、采购、其他管理。

    5、三控:进度、质量、投资(成本)控制。三管:合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信息。一协调:组织协调(内部、外部)。

    6、建设项目全生命期一体化管理(PLIM),业主单位牵头,专业咨询方负责,组成全生命期一体化项目管理组(PLMT)。

    7、实施阶段:施工方主要,综合考虑业主、运营方、供应方、监理方意见。

    8、一体化管理特点:合作理念、各方提前参与、以PLMT为主要管理方、信息一体化为基础。

    9、传统项目管理不足:自行或委托开发管理、项目管理、设施管理。缺少相互沟通。

    10、三维协调(设计、施工)。记录建模(施工、规划)。施工还包括:场地使用规划、施工系统设计、数字化加工、材料场地跟踪、三维控制和计划。

    11、BIM应用必然性:整合重新定义信息沟通流程、系统性要求、国家资源规划城市管理信息化的需求。

    12、单业务应用(复杂曲面设计、日照、风环境、管线碰撞、4D施工进度模拟、工程量计算、施工交底、三维放线、物料追踪)、多业务集成应用(不同专业、不同业务、不同阶段、与其他业务或新技术)、与项目管理的集成应用(集成产品开发IPD、虚拟设计建设模式VDC)。

    13、业主单位BIM的应用需求:可视化的投资方案、项目管理、物业管理。

    14、BIM可实现的业主单位需求:招标管理、设计管理、工程量快速统计、施工管理、销售推广、运维管理、空间管理、决策数据库。

    15、决策过程四个阶段:信息收集、方案设计、方案评价、方案选择。

    16、业主BIM应用流程:确定需求-确定应用形式-明确职责-确定BIM应用流程-建立标准-编制计划-组织实施-过程监督-组织交付-组织项目后评价。

    17、设计方项目管理内容:安全管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设计合同管理、设计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18、设计方需求:三维设计、协同设计、建筑性能化设计、效果图及动画展示、碰撞检测、设计变更。

    19、施工单位需求:理解设计意图、降低施工风险、把握施工细节、更多的工厂预制、提供便捷的管理手段。

    20、工程进度管理上的应用:可视化的工程进度安排、对工程建设过程的模拟、对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过程的优化。

    21、第一类BIM咨询顾问:BIM战略咨询顾问,第二类:BIM专业服务提供商。

    22、供货单位需求:设计阶段、招投标、施工建造、运维阶段。

    23、运维单位与项目管理的关系:规划设计阶段物业前期介入、工程建设阶段物业监督、接管前的承接查验、综合竣工验收后的项目移交接管。

    24、协同平台功能:建筑模型信息存储功能、具有图形编辑平台、兼容建筑专业应用软件、人员管理功能。

    25、编制BIM实施计划:实施目标、组织机构、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实施标准、保障措施。

    26、碰撞检测、管综优化设计:Revit系列、Navisworks Manage。

    27、项目BIM实施的保障措施:建立系统运行保障体系、工作计划、例会制度、检查机制、模型维护与应用机制。

    28、评价时间不同,后评价:跟踪评价、实施效果评价、影响评价。决策需求,后评价:宏观、微观。

    29、方案设计阶段BIM应用包括:概念设计、场地规划、方案比选。

    30、概念设计中主要体现在:空间形式思考、饰面装饰及材料运用、室内装饰色彩选择。

    31、空间设计:空间造型、空间功能。场地规划:场地分析、整体规划。

    32、初步设计阶段BIM应用包括:结构分析、性能分析、工程算量。

    33、最早使用计算机进行的结构分析三个步骤:前处理、内力分析、后处理。

    34、性能分析:能耗分析、光照分析、设备分析、绿色评估。(风环境分析、自然采光分析、综合节能分析)

    35、热岛计算要求建立出整个小区的道路、建筑外轮廓线、水体、绿地。室内自然通风及室外风场计算建立建筑外轮廓线及室内布局。

    36、热岛强度、室外风速、室内通风。

    37、热工模拟计算应用流程:导入模型、房间功能及围护结构设置、模拟基本参数设置、空调系统设置。

    38、BIM模型-导出几何模型-模型简化-导入室内分析软件-输出结果。

    39、室内声学设计:建筑声学、电声。前者基础。建筑声学设计软件:Odeon(只用于室内音质分析)、Raynoise和EASE。

    40、环境噪音模拟分析软件:Cadna/A软件:工业噪音、道路和铁路噪音、机场噪音、噪声图。

    41、按模拟对象及状态不同,建筑采光模拟软件分静态(Radiance、Ecotect)和动态。

    42、不完全双向,从BIM到EcotectAnalysis的数据交换主要通过gbXML或DXF两种格式。

    43、DXF格式的文件适用于光环境分析、阴影遮挡分析、可视度分析。

    44、BIM应用清单:建造阶段(8个管理):预制加工、进度、安全、质量、成本、物料、绿色施工、工程变更。

    45、BIM施工单位投标阶段优势:更好展示技术方案、获得结算利润、提升能力提升中标率。

    46、BIM在技术方案展示中的应用:碰撞检查、虚拟施工、施工隐患排除、材料分区域统计。

    47、BIM还是一个6D关联数据库。

    48、专业性深化设计(土建结构、钢结构、幕墙、电梯、机电各专业等等)、综合性深化设计。

    49、虚拟施工好处:施工方法可视化、验证过程化、施工组织控制化。

    50、场地布置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基础浇筑、测量、幕墙、精装修)

    51、预制加工管理:构件加工详图、构件生产指导、通过BIM实现预制构件的数字化制造、构件详细信息查询。

    52、进度管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逻辑关系。

    53、进度管理:计划编制、4D模拟、施工安全与冲突分析系统、优化系统、三维技术交底及安装指导、云端管理。

    54、质量管理关键应用点:建模前期协调设计、碰撞检测、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施工工序管理、高集成化方便信息查询和搜集。

    55、安全管理:组织管理、场地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安全技术管理。

    56、安全管理具体应用: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控制、施工过程仿真模拟、模型试验、动态监测、防坠落管理、塔吊安装管理、灾害应急管理。

    57、BIM成本控制优势表:快速、准确、精细、分析能力强、提升企业成本控制能力。

    58、成本控制中的应用:快速精确的成本核算、预算工程量动态查询与统计、限额领料与进度款支付管理、以施工预算控制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消耗、设计优化与变更成本管理造价信息实施追踪。

    59、5D:三维建筑模型、施工组织方案、成本及造价。

    60、物料管理:安装材料BIM模型数据库、安装材料分类控制、用料交底、物资材料管理、材料变更清单。

    61、节地应用:场地分析、土方量计算、施工用地管理及空间建设用地管理。

    62、节水应用:协助土方量计算、模拟土地沉降、场地排水设计、分析建筑的消防作业面、设置最经济合理的消防器材。

    63、运维与设施管理:空间、资产、维修、公共安全、能耗管理。

    64、运维与设施管理特点:多职能性、服务性、专业性、可持续性。

    65、BIM设施管理优势:实现信息集成和共享、实现设施的可视化管理、定位建筑构件。

    66、运维与设施管理的应用:空间管理(租赁管理、垂直交通管理、车库管理、办公管理)、资产(可视化资产信息、资产监控查询定位、资产安保及紧急预案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安保管理、火灾消防管理、隐蔽工程管理)、能耗管理(电量监测、水量监测、温度监测、机械通风管理)。

    67、安保管理:视频监控、可疑人员定位、安保人员位置管理、人流量监测(含车流量)。

    68、BIM在绿色运维中的应用:对各类能源消耗的实时监测和改进、楼宇智能化系统管理。

    技术概论

    1、应用领域不同:标准管理、工具研发、工程应用、教育类。

    2、BIM市场模式预测:个性化开发、全方位应用、市场细分、多软件协调。

    3、BIM:三维数字技术为基础、完善的信息模型、单一工程数据源。

    4、BIM是一种技术、方法、过程。

    5、CDE 公共数据环境,IFC一种基于对象的、公开的标准文件交换格式。

    6、LOD运用于:确定模型阶段输出结果、分配建模任务。

    7、BIM特点:可视化、一体化、仿真性、协调性、优化性、可出图性、信息完备性。

    8、工具可视化模式:隐藏式、带边框着色、真实的模型。

    9、信息传递方式:双向直接、单向直接、中间翻译、间接互用。

    10、勘察设计阶段应用价值:设计方案论证、设计建模、能耗分析、结构分析、光照分析、设备分析、绿色评估、工程量统计、其他性能分析、管线综合、规范验证、设计文件编制。

    11、与云计算集成应用初级(项目协调平台)、中级(模型信息平台)、高级阶段(开发平台)。

    12、应用软件4个特征:面向对象、基于三维几何模型、包含其他信息、支持开放式标准。

    13、伊士曼分为:环境、平台、工具软件。我们分:基础、工具、平台软件。

    14、基础软件特点:基于三维图形技术、支持常见建筑构件库、支持三维数据交换标准。

    15、BIM 深化设计软件:Xsteel。

    16、算量软件:基于独立图形平台、基于BIM基础软件进行二次开发的。特点:基于三维模型进行工程量计算、支持按计算规则自动算量、支持三维模型数据交换标准。

    17、机电深化设计软件特征:三维图像、可以建立构件、设备库维护、三维数据交换、内置碰撞检查功能、绘制出图、设计校验计算。

    18、钢结构深化设计目的:材料优化、确保安全、构造优化、通过深化对。。。归类编号。

    19、施工阶段BIM工具软件包括:施工场地、模板及脚手架建模软件、钢筋翻样、变更计量、5D管理等软件。

    20、5D施工管理软件:RIB ITWO、VICO办公室套装(支持REVIT、ARCHICAD、MAGICAD、TEKLA等软件)。

    21、平台软件特性:支持模型文件管理、支持模型数据签入签出、在线浏览功能、远程网络访问。

    22、平台软件支持格式:内部私有格式、公开格式(IFC、IFCXML、CITYGML、COLLADA)。

    23、总平面图包括: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布置图、土方工程图、竖向设计图、管道综合图、绿化布置图、详图、计算书。

    24、采暖通风图:目录、首页、平面图、剖面图、系统图、原理图、计算书。

    25、BIM实施与应用:信息化、集成化、协同化。

    26、建立模型维护与应用保障体系:建立模型应用机制、确定模型应用计划、实施全过程规划。

    27、BIM实施方案:应用业务目标、应用具体内容、应用技术路线。

    28、BIM组织实施模式:设计主导、咨询辅助、业主自主、施工主导管理模式。

    29、咨询辅助:全过程、最大、稳步发展。

    30、设计主导特点:合同关系简单管理容易、业主方实施难度一般、对设计方的BIM技术能力有考验、设计招标难度大具有风险性。

    31、咨询辅助:有利于项目全过程效益的发挥、适用的项目范围规模大小较为广泛。

    32、业主自主:适用于规模较大专业较多技术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

    33、承包商驱动: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

    34、电脑内存20倍,8G及8G以上。

    35、方案策划阶段应用:现状建模、成本核算、场地分析、总体规划。

    36、设计阶段应用:可视化设计交流、设计分析、协同设计与冲突检查、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施工图生成。

    37、施工阶段应用(8个):预制加工管理、虚拟施工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产品、技术)、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物料管理、绿色施工管理。

    38、竣工阶段具体应用:检查结算依据、核对工程数量、其他方面。

    39、运维管理范畴:空间管理、资产管理、维护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能耗管理。

    40、模型的细致程度LOD两种途径:确定模型阶段输出结果、分配建模任务。

    41、IFC四个层次:资源层、核心层、共享层、领域层。

    42、LOD100:可行性研究、用的许可。LOD200:规划评审、方案评审、设计概算。LOD300:。。。LOD400:。。。。LOD500:施工结算。

    43、LOD100:投资估算。LOD200:设计概算。LOD300: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44、不低于300时,应进行碰撞检测。

    45、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物分为6类:建筑工程信息模型、模型工程视图/表格、碰撞检测报告、BIM策略书、工程量清单、检视视频。

          设计院不做BIM,设计院用BIM做设计,施工企业不做BIM,施工企业用BIM做施工。
    施工单位的话在BIM上不是简单的排布一下管道的事情,而是用BIM来解决整体施工问题。我的老师曾经跟我说过,不要做什么BIM画图员,而是要有整体的管理思想。掌握BIM专业技能,可以运用科学的信息化技术来管理工程项目、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能在项目策划、设计、施工管理、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施工团队、以及建筑运营单位等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平台,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社会建造高质量、宜居住、节能源、保环境、可持续的建筑。

           “无BIM不工程”蔚然成风,在数字化变革的大趋势下,作为数字科技与建筑产业有效融合的“数字建筑”,必然成为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数字建筑就是利用BIM和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结合先进的精益建造项目管理理论方法,形成的以数字技术驱动的行业业务战略。它集成了人员、流程、数据、技术和业务系统,管理建筑物从规划、设计开始到施工、运维的全生命周期,包括全过程、全要素、全参与方的数字化、在线化、智能化,从而实现项目、企业和产业的生态体系全新建立。还没有掌握BIM技术的伙伴们快放下手中的事情赶紧去把握时机吧!

    会建模 会应用 会管理

    02

    BIM人才标准依据


    03

    BIM智库保障

    04

    不同专业的BIM人才需求


    05

    不同部委BIM人才需求

    06

    不同阶段BIM人才需求


    07

    BIM应用工程师丛书

    题库建设及评分标准

    BIM应用工程师证书样本

    工信部中心官方推广


    考试内容

    未来5年的BIM培训市场需求

    招投标BIM证书常见设置

     

    BIM应用工程师证书查询方式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BIM技术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BIM头条】全面认识BIM技术的183个知识点,迎接无BIM不工程的时代知识,对于BIM技术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建筑专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本站在转载文章时均注明来源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未用于商业用途。如因本站的文章、图片等在内容、版权或其它方面存在问题或异议,请与本站联系(电话:0592-5551325,邮箱:help@onesoft.com.cn),本站将作妥善处理。

    收藏

    赞一个

    踩一下

    换一批

    BIM技术课程推荐

    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施工

    151093人学过

    ¥500/月

    建筑构造

    建筑工程施工

    99748人学过

    ¥500/月

    建筑工程测量

    建筑工程施工

    83270人学过

    ¥500/月

    建筑工程实训

    建筑工程施工

    86866人学过

    ¥500/月

    建筑工程图识读(结构图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

    112919人学过

    ¥500/月

    建筑专业客服中心

    王老师

    立即交谈

    林老师

    立即交谈

    100VR精品课程推荐

    评价

    0
    发表评论

    0/500字

    更多>>

    最新文章

    江苏持续推进职教体系建设改革

    江苏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8项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提升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度。 《实施意见》提出,开展省市联合建设改革新模式试点,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积极推动部省共建,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围绕江苏“1+3”重点功能区、苏锡常都市圈等重点区域,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由产业链链主企业、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联合组建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深化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6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000门左右省级在线精品课程,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实施产教融合提升行动,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50个左右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省级层面建成30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遴选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 来源:新华日报

    辽宁省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