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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父母的焦虑毫无意义?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明白了

    发表于:2020-09-22
    阅读:24
    评论:0

     

    学习成绩、才艺比拼,再加上朋友圈内盛行的聊娃晒娃……家长们恨不得卷起袖子替娃把所有的事情操办完。

    为什么我们会这么焦虑呢?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相信了很多流行的谬误,自己把自己搞得太紧张、太累。试试看,能不能把你一颗焦虑的心轻轻地放下,去体会那种只用眼光欣赏,不去动手改造,只提供鼓励和支持,不强加压迫和重负的父母之爱。

    本文作者赵昱鲲,6岁孩子的爸爸,是一位中美联合培养心理学博士生,宾夕法尼亚大学应用心理学硕士,著有积极心理学专著《消极时代的积极人生》。

    他有一个有趣的观点,就是:我们的孩子,都是一只薛定谔的狗。怎么回事?读下去就会知道。理性,而且接地气的分析,耐心读完,会有启发!

    虽然做父母的总是忍不住想象孩子的未来,但在无限多的可能性中,孩子到底会有怎样的人生,是你无法决定的。无论你怎样焦虑,都不可能消除生命成长的不确定性。

    -01-你眼中的老虎,也许只是野猫

    很多父母都处于过度焦虑的状态。孩子只不过是一次数学考试没考好,就头皮发麻:“完了,看来他没有数学天分,以后小升初、中考、高考可怎么办呢?数学是高考必考的科目,看来他上不了好大学了。上不了好大学,一辈子不就完了吗?”

    然后半夜披衣起床。上网搜索提高孩子数学成绩的方法,第二天一早又到处打听哪里有好的数学培训班,晚上就带着孩子去交钱报名了。

    还有些父母,好像如果没有事情可以焦虑就活不下去似的。先是焦虑孩子说话晚,孩子会说话了,又焦虑孩子没礼貌、乱打人;孩子不打人了,又开始焦虑孩子学不会拼写;孩子会拼写了,又焦虑孩子在班上不主动发言······

    总之,前面的焦虑刚消失,后面的焦虑便接踵而至。

    焦虑有益还是有害,关键在于度——焦虑程度要与事情的危险程度相匹配。老虎会吃了你,非常危险;狐狸会吃你家的鸡,使你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野猫会偷你家的鱼,当然也是一种财产损失,但你辛苦一点儿,多打点儿鱼同来就弥补了。

    面对这三种危险,你的焦虑水平应该和它们对你造成的威胁相匹配:对老虎产生的焦虑最多,狐狸次之,野猫最少。

    我刚到美国时,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个故事,有位女生给在国内的父母写信说:

    “爸爸妈妈,我在美国一切都好,最近还交了男朋友。他虽然只是初中毕业,没有工作,但是没关系,我向同学借钱给他用,因为真爱是无价的。他比我大19岁,对我就像对女儿一样疼爱,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有时候不开心了会打我,但我不会怪他的,因为总是我先惹他生气的。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滑雪。我们上周一起去滑雪,他把我拉上了黑道,我把两条腿都摔断了。所以,我现在是躺在医院里给你们写这封信····

    好了,其实前面说的都没有发生,我在美国一切都好,没有交男朋友,身体也很好,只是这学期有一门功课没有及格。

    显然,这位女生是怕父母对她有门功课不及格大发雷霆或者过于担心,虚构了前面那些更糟糕的场景,先吓父母一下,等到父母担心到了极点才说出她遇到的真正的问题。

    这时她的父母肯定已经发现,功课不及格这个以前他们非常担心的问题(野猫级别),与女儿生命有危险、摔断了两条腿、被老男人骗相比(老虎级别),其实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这些问题,有的属于老虎级别,比如,那些严重影响孩子健康,乃至威胁孩子生命的重大疾病和意外事故;

    有的属于狐狸级别,虽然不致命,但可能显著影响孩子的未来,比如道德品质、社交障碍、学习障碍等。

    而大多数问题,只属于野猫级别,从长远看并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比如一次考试没考好,对你安排的兴趣班没有兴趣,和其他孩子在操场上打了一架·····

    遇到老虎级别的问题,你就应该整夜睡不着觉、心急如焚,想尽一切办法全力解决。遇到狐狸级别的问题,你就应该高度重视、仔细研究,一步一步认真解决。遇到那些野猫级别的问题,你当然也要应对,但完全没必要彻夜不眠、大动干戈。

    如果你对一些影响不大、可以逆转或者大幅减轻后果的问题焦虑不已,好像生死攸关、前途命运在此一举。这些过度焦虑,就是自找的。

     

    -02-焦虑太多,当心变蠢

    过度焦虑让你使用过多的资源去解决一个次要问题,从长远看得不偿失。我下面举三个例子,都是人在过度焦虑的状态下犯的简单错误。

    1、低估选择的机会成本

    我儿子今年6岁,家长们在一起聊得最多的就是给孩子报什么辅导班。

    “6岁之前是学外语的第一敏感期,必须要早点儿开始啊。听说× ×培训机 构的外教不错,一起报吧。”

    “现在小学都有要求,人学时必须认识100个字,会做10以内的加减法。幼小衔接必须要做啊,一起拼个班吧。”

    “奥数要从娃娃抓起,将来小升初的时候可以加分。孩子如果能在奥数比赛中获奖,所有牛校(顶尖的重点学校)都抢着要。去报一个吧。”

    这时,我一般都是使大家扫兴的那个,这个也不报,那个也不学。于是,就有家长来劝我:“孩子反正有时间,闲着也是闲着,多学点东西,艺多不压身,又不损失什么,对不对?”

    还真不对!孩子损失了其他选择的机会,付出了机会成本。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要放弃的其他东西的最大价值。

    一般来说,成年人哪怕不知道机会成本这个概念,在做选择时也会本能地考虑机会成本。

    比如,有人追求你,你会想一想其他潜在的追求者,把他们细细比较一番;你去找工作,收到一家公司的offer,还要再等等,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公司想聘用你;更不用说如果你投资,无论是买股票还是买房子,你都知道,这笔钱买了这个股票或者这套房子,就不能买那个股票或者那套房子,所以必须谨慎选择。

    可是一到育儿这件事上,父母就没那么理性了。英语、识字、数学,哪个不重要?还有手工(锻炼动手能力)、钢琴(接受音乐熏陶,还顺便提升数学能力)、少儿编程(那可是未来最重要的技能)……不都应该学吗?

    可你想过没有,对孩子成长有益的东西很多,但孩子的时间有限。

    在有限的时间里,什么是最重要的?父母的注意力往往都集中在那些能量化的知识上,比如英语单词量、识字量、数学题,而忽视了那些无法量化的能力的培养,比如自主性、社交能力、创造力等。

    但是从长远看,决定孩子一生成就的到底是什么?自主性、社交能力、创造力的作用,至少不比书本知识和考试能力的作用小,而这些能力的培养也需要时间和机会。

    孩子本来可以用上辅导班的时间自由玩耍,家长眼中的“瞎玩”,其实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功能——除了可以培养孩子的探索能力之外,最重要的是能锻炼孩子自主选择的能力,让孩子慢慢学会自己做决定。

    如果一个孩子整天被家长安排各种活动,在活动中又要听老师指挥,怎么可能发展出自己做决定的能力呢?

    如果孩子用这些时间在操场上、公园里和小伙伴一起瞎玩,那就更好了,既可以锻炼社交能力,又可以提高身体素质。

    哪怕就是发呆,也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在静修创造力,因为人发呆时大脑并不是关机休息了,而是启动了“默认模式网络”,这个“网络”正是创造力的来源。

    对孩子未来的过度焦虑,使家长对各种机会的实际成本和真实收益无法做出理性判断。

    为什么家长在投资、求职的时候都能考虑机会成本,一到孩子教育的问题上就对各种“能力提升机会”丧失了抵抗力,忽略了机会成本呢?

    根本原因就在于对孩子未来的过度焦虑,使他们对各种机会的实际成本和真实收益无法做出理性判断。

    2、容易以偏概全,乱下结论

    我儿子上幼儿同时,一位同班小朋友的家长对我说:“我也想按照你讲的方法育儿,可是不行啊。我家孩子太差了,没有一点儿竞争力,不给他补课怎么行呢?”

    这个小朋友我也认识——非常活泼可爱,我很奇怪她的家长为何会说她太差:“她怎么太差了?我觉得不比别人差啊。”

    这位家长掏出手机,一边说一边划拉着手机屏幕给我看。

    “你看看,这是她们班一个孩子画的画,多生动!我们家孩子现在只会画圈圈!这是她们班一个孩子写的日记,人家孩子都会写这么多字了,可我家孩子现在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还有这个视频,你听听,和她一起学钢琴的孩子弹的,才5岁巳经弹得这么好了。我家孩子呢?一叫她上钢琴课就像要杀了她似的!”

    “你说的好像不是同一个孩子吧?你让自己的孩子和画画最好的孩子比画画,写字最好的孩子比写字,弹钢琴最好的孩子比弹钢琴,当然觉得自己的孩子不行啦。”

    “不这么比还怎么比?!难道和不会画画的比画画、不会写字的比写字、不会弹钢琴的比弹钢琴吗?那不成了阿Q了吗?”

    “当然不能那么比,你得和大部分人比啊。”

    这位家长就是犯了取样偏差的错误,也就是以偏概全。她在找老公时,不会拿自己的老公和首富比财富、和演员比相貌、和爱因斯坦比智商、和C罗比身材,因为理智的人都知道,那不代表平均水平。

    但有了微信之后就不同了。在班级群里发孩子画的,肯定是那些画画特别好的孩子的家长。如果一个班40个学生,有4个家长发了,那也才占班级人数的10%,但是你一天看到4个孩子画的很漂亮的画,还能沉得住气吗?要知道,这不是艺术学校那些遥远的天才们画的画,都是孩子的同班同学啊。

    这时候,你早忘了那只是班上画得最好的10%的尖子,而错把它当成是全班的平均水平了。

    更糟糕的是,父母还特别容易把不同孩子的优点集合到一起,成为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别人家的孩子”是一个和梦中情人、白马王子一样,虚构出来的人物。你在买车时不会要求既要有德国车的安全,又要有日本车的省油,还要有美国车的宽敞,最后还得是国产车的价格。

    但到一说到孩子,却理直气壮地今天拿他的成绩和班级第一比,明天拿他的身体和运动尖子比,后天拿他的情绪和“乖”孩子们比。

    要知道,这世界上除了“我的孩子”,就全是“别人家的孩子”,这相当于要让孩子一个人打赢全世界。这公平吗?孩子受得了吗?

    这也是取样偏差的错误,把虚构出来的人物当成了真正的样本。

    这些错误,你在找老公或者买车的时候不会犯,为什么在孩子身上就会犯呢?

    因为你太焦虑了,过于担心那些“素质”、指标对孩子的影响。你对孩子的未来过度焦虑时,会反复检查孩子的各项指标,宁可往上比过了头,也不能往下比松了劲。

    但这些指标并不会决定孩子的生死,大部分指标甚至都不会对孩子的未来造成重大影响,这样不客观、不准确的比较,只会让你过多地注意那些其实根本没那么重要的事情,给孩子带来无法承受的压力,对孩子的成长毫无裨益。

    3、焦虑接着焦虑,没完没了

    在我儿子的小学家长会上,校方请家长谈谈最关心的问题。

    一年级学生的家长说:“我们孩子刚入学,特别担心幼小衔接问题。孩子以前散漫惯了,能不能适应小学的节奏?我看到孩子每天那么早就要起床,中午还没有午睡,很担心他的小身板扛不住啊。”

    二年级学生的家长说:“哎呀,这些问题你不用担心,孩子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作息习惯调整一下就好了。你倒是要注意孩子跟其他小朋友的相处,我觉得这才是小学阶段最大的挑战。大家在一起六年,要是班级气氛不友好,有排挤、欺凌的现象,那可怎么办?”

    三四年级学生的家长说:“你们这些都是小问题啦,一二年级有什么好担心的?好好玩就行了。到了三四年级,学业开始加重,你才知道家长不好当啊。孩子的成绩在班里不理想,我们都得检讨自己哪儿做得不对,怎么才能更好地帮助孩子学习。”

    五六年级学生的家长说:“你们这些都是浮云,小升初才是关键啊。孩子上不了好初中,那好高中也没有希望,更不用说好大学了,以后一辈子就都毁了。为了孩子上初中这事,我们都好几个晚上睡不着了。”

    我听了一点儿都不奇怪,因为从孩子生下来那天起,我就习惯于周围家长这样的谈话模式了。两岁宝宝的家长会指导1岁宝宝的家长说:“别担心他走路的问题,我以前也担心,我们家孩子到15个月才会走路,但现在跑得跟其他孩子一样快!你要注意的是语言,不要以为他听不懂,要多和他说话,不然到了两岁他的语言能力就滞后了。”

    4岁宝宝的家长则会对3岁宝宝的家长说:“害羞?不敢和其他孩子玩?这都不算问题!到了4岁,孩子自然就敢了。我就是孩子3岁的时候太担心了,催得太紧了,逼着孩子和其他孩子玩,你看他现在,被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生气,还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哎呀愁死我了!”

    最有意思的是,这有时是同一个家长。她在孩子1岁时担心走路走不好,2岁时担心说话说得晚,3岁时担心害羞、没朋友,4岁时担心懦弱、被欺负,小学一二年级担心不适应,三四年级担心成绩跟不上,五六年级担心上不了好初中……

    前面的问题顺利解决了,她不是反思自己为何如此焦虑:“这个问题看起来没有那么可怕,为什么我当初那么担心呢?”而是立刻扑向下一个问题继续焦虑。

    这是过度焦虑者的一个典型特点,焦虑不随着问题的消失而消失。有老虎的时候焦虑老虎,没有老虎的时候把野猫想象成老虎继续焦虑。

    如果你在工作中一再判断出错,却从来不査找原因,继续原来的判断模式,老板恐怕早就找你谈话了,但在育儿过程中你却理所当然地一贯判断失误。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就是过度的焦虑,让你迅速忘记了这些错误,而是把注意力又迅速转向地平线上浮现的下一个危险。

     

    -03-你的孩子,都是“薛定谔的狗”

    他们长大后,也许成为销售狗、程序狗、护士狗,也许成为科研狗、培训狗、创业狗。他们逐步经历过高中狗、大学狗、考研狗,有些是生物狗、化学狗,有些是历史狗、漫画狗,都要做一段时间的单身狗,大部分会变成养家狗。如果幸运的话,都是房贷狗……

    但是你的孩子会到底成为哪款狗,你也不知道,就像薛定谔的猫。

    当孩子呱呱落地时,一无所知,一无所能,怎么就慢慢长成了那个淘气鬼?怎么就在脑子里装进了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怎么就变成了一个稳重、负责、努力、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我经常觉得,如果有谁声称明白了育儿,那他一定不明白。

    薛定谔的狗,就是育儿中最神奇的一点——你的孩子有无限的可能性,成为各种狗。也就是说,你有孩子现在是各种狗态的叠加。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身上那无限多种狗态,每天都会坍缩无限多倍。最终,他只会成为一种狗(当然,他也可能成为一条斜杠狗)。

    以上翻译成人话就是:你的孩子有无限多种可能的人生,但这各种可能性每天都在降维、合并,最后在现实中,他只会走一条人生之路。

    童年期的孩子,就像微观粒子一样,在本质上就是不确定的。这个不确定性,当然会引起你的焦虑,这无可厚非。可是请不要忘了,你要面对的问题,只是一个薛定谔的狗,而不是薛定谔的猫。

    薛定谔的猫要面对的,是生死问题。孩子得了重病,或者吸毒、加入黑社会,这时候不确定的是他能不能正常地活下去,你应该焦虑得日夜睡不着觉。

    薛定谔的狗要面对的,只是方向问题。他究竟是学文科还是学理科?一个男孩子,不喜欢金融、计算机,却喜欢画画、读书怎么办?

    这些问题都不影响他人生的本质。文科狗和理科狗,也许一类狗比另一类狗的前途更远大,可哪类狗都可以活出精彩人生;金融狗、IT狗和美术狗、编辑狗,统计数字能显示哪一类狗能吃到更多的肉骨头,可每一种职业都可以带来乐趣和成就感。

    哪一种更好?真的很难讲。也许在你的眼中,猎犬就是比哈巴狗好,黑狗就是比白狗好,可是你的狗宝宝也许不这么想。也许到最后你会发现,无论哪一种人生,都自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欢乐。这些选择,远没有你想象得那么沉重。

    更何况,不管你怎样焦虑,你都不可能消除生命成长的不确定性。人类的观测并不能决定粒子在哪里,你的教养也不能完全决定孩子的未来。那么,为什么不拥抱这个不确定性呢?

    以前那些不可能存在的机会,正在源源不断地涌现。孩子做的事情,只要有一千个人喜欢,每个人每年愿意付五百元购买他的服务,他就能过上很好的日子,而在互联网时代,找到一千个人一点儿也不困难。

    所以,请放手让孩子去做一只薛定谔的狗。让他去体验探索未知世界的惊奇,让他去感受在不断地试错与校正中完善自我的骄傲。每一次体验,都是无限多种可能性的一次探索。

    既然无法预设孩子的未来,那就用开放的心态拥抱这个不确定的未来吧。你失去的是担心孩子偏离你设计的人生之路的焦虑,得到的将是孩子自己开创未来的惊喜。

    当我们能够放下焦虑,心态平和,也许,对孩子的成长才是最有益的帮助。父母的成长,是孩子与世界之间的桥梁。

    (本文来源于第一教育,转自明教育,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父母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为什么父母的焦虑毫无意义?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明白了知识,对于父母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基础课程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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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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