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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后中国生鲜零售的未来在哪?中国生鲜供应链的痛

    发表于:2020-08-20
    阅读:257
    评论:0

     

    疫情加速了社会商业进程。疫情带来了业态新的机会,带来了生鲜零售群体性突破的可能。生鲜零售疫情后市场。从消费洞察、商品架构、供应链、店仓合一、数字化、到家业务、前置仓运营、社区生鲜、B2B、社区团购、预约自提都在发生可能变成现实的一幕。一片重挫之中,罕见的零售板块逆势上涨,倒成了股市中最“扛冻”的代表。沃尔玛、亚马逊基本稳住不慌。零售业,特别是以生鲜为重点的超商行业,面临利好已是有目共睹的局面。  

     

    本文引用自吴晓波频道 作者萨  有修改引用联商网 专栏作者钱前的部分内容

    社区团购当下正值热点,巨头纷纷入场,此次,我们将关注这块市场的未来成长空间与迭代空间。

    海鲜市场受到新冠疫情重创,被砸出了一个低点。市场也普遍预计海鲜市场年内将会呈现出低价、低迷行情。但未来呢?低点之下,这块市场也正在培育出新的机会。我们相信消费升级是未来必然趋势,但如果要抓住机会,我们需要准备好。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契机、一个机会,来改善、并建立更稳固、互信、相互促进提升的零供关系。

    需要一个机会,梳理整条生鲜供应链。实现从技术、人才、标准、金融、物流到批发零售的整个链条的高效与协同。

    需要一个机会,更好服务顾客,架构数字化与商品体系。

    需要一个机会,敞开心扉来了解彼此。

    我们相信当生鲜市场中的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企业都将主动一步、成长一步、突破一步时,那么,生鲜的整体创新就将变成可能。

    中国生鲜站在13亿人口的风口上涌现了多业态,新零售业态盒马鲜生、区域社区生鲜传奇、综合类永辉、垂直类的百果园以及互联网下的电商生鲜等等企业势如破竹,拥挤的生鲜多业态,有的风光无限,也有的黯然退出,各家都想在13亿人口的生鲜刚需上占有一席。 

    股市反应是敏锐的。从最先遭遇疫情的中国情况来看,生鲜零售确实是疫情期间最稳定和向好的行业之一。

    一两个月的“禁足”生活,把许多人都逼成了美食家、大厨师,全家上阵大展厨艺的兴趣也强劲地拉动了生鲜类消费需求。

    根据某电商平台近期发布的《2020春节宅经济大数据》显示,从1月下旬至2月下旬近一个月的蔬菜、海鲜水产、肉类等生鲜食材的销售量环比涨幅达200%。面对飞速增加的市场需求,一直赢在生鲜的行业大佬自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强力销售增长。

    以山姆会员店为例,疫情期间,除了消毒液之类的防疫用品需求上升外,生鲜业务同样增长迅速,其整体鲜食销量为平时的2~5倍以上。

    在短时间内,这家以品质著称的会员制商店空运了100多吨冰鲜牛肉,组织了120吨南美白对虾,1天内新增3个蔬菜工厂……不同于其他超市空荡荡的货柜,山姆店里不仅一眼看上去都是满满当当的,还坚持住了其核心的品质。

    欧睿数据预估,2020年中国生鲜零售市场规模可超5万亿元。在其他行业遭遇停摆、重创的当下,这样的大好形势着实令人艳羡。

     

    生鲜零售比拼的是供应链,决定生鲜供应链的背后是生鲜种养殖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生鲜零售行业在互联网与资本的催生之下,千奇百怪的玩法,背后是人们对于市场与财富的追逐。

    不过大多数而从业者对于中国上游种植与栽培是陌生的。很多生鲜零售人对于生鲜本质的理解单一思维,很多渠道还是以快消品的那一套经营逻辑去经营生鲜品类。

    不过,机在于应事,无困在于预备。疫情看似一场短跑,但如果没有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做支撑,即使14亿人在家“嗷嗷待哺”、需求旺盛,零售商家也只能望洋兴叹。

    对于零售商家而言,要实现逆势增长,必须至少做出以下三道题:用户省钱、品质优良与电商布局。

    同样以会员制商店山姆会员店为例,我们分析下“长跑思维”是如何跑赢这场短跑的。

    首先,用户省钱,要求只有整合下游需求,往上游产地直采,才能减少中间的加价和损耗,从而最大让利消费者,保证价格长期具有竞争力。

    从这一点来说,山姆作为付费会员制鼻祖所坚持的大包装、预包装不仅更卫生放心,还能整合规模的集采优势,获取更优价格。

     

    如在牛奶供应上,山姆直接向国外源头牧场承担数条生产线牛奶产量,以及自负盈亏的风险打造了自有品牌的Member's Mark牛奶,销售链路直接从工厂到消费者,建立典型的M2C模式。

    在这一模式下,别家同品质的进口牛奶品牌售价20+元/升时,山姆直接把价格从16元降至11元,而在市场跟随降价时,山姆又凭借庞大的会员基数增大采买量,将价格压至现在几乎与源产地同价的8元左右/升,继续将利润释放给会员。

    这种稳定、长期的采购势能使得疫情期间,普通商家会因上游供应链频繁提价时,山姆优价却可以稳如磐石。

    其次,品质优良,要求供应商必须值得信赖。一方面,山姆严控的有限SKU选品,使得每一款品牌商品都要是同品类的佼佼者;同时其自有品牌Member's Mark也直接和中粮、维达、新秀丽等顶尖厂商生产链条进行代工合作。

    另一方面,山姆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考核,商品要历经“千人盲测军团”筛选才会拍板采购,保证从全球挑选到优价优质,同时淘汰掉不受会员喜爱、不具备复购潜力的单品。

    因此,能够进入山姆货架成为对厂商质量的一种无形认可,其筛选和淘汰机制直接倒逼供应商不断提升质量,形成良性循环,惠及终端消费者。

    最后,电商布局和运营经验,疫情期间消费者对于非接触式服务需求的增加是对既往零售商布局线上“成绩”的一次验收。

    过去几年山姆用京东山姆旗舰店保障全国范围内的电商配送,在开设门店的26个城市内实现门店配送,更在重点城市共开设超过50个云仓保障社区内快速配送到家,其运营成熟的云仓坪效已超13万元/平方米,高出传统超市十余倍。

    从后台系统生成订单,到配送员送货上门,“极速达”业务实现全程最快只需1小时。

     

    这些电商基本功自然在疫情期间大大加分——据了解,疫情期间山姆电商渠道的下单频次和平均客单价均大幅提升,更是一跃成为网络热议的“好菜平台”之一。

     

    在短期刺激性需求过后,商家们要面对的是如何在“后疫情时代”继续保持热度,留住用户。

    可以想见,即便疫情“散去”,仍然会在大众的心里留下“长尾”影响,形成新的消费者需求和行为习惯。

    至少有两点变化是利好零售业的。

    其一,生鲜零售继续强力拉动总体零售。

    申万宏源证券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万亿级别的生鲜市场,电商目前渗透率还不足5%,这意味着线上生鲜道路发展空间仍然巨大。

    此次疫情,随着更多90后、00后等年轻群体,以及老年人群体的加入,生鲜购买人群基数大大增加。

     

    同时,用户线上购买生鲜的习惯将进一步固化。更多的人在尝试线上买菜后,打消了“不新鲜”的疑虑,可以想见,未来在网上买菜米粮油肉,将渐渐变成如买衣服、电子产品一样的全民普遍习惯,而生鲜平台的线上销售所占比例也将逐渐提升。

    正如2003年非典过后,京东等电商平台迎来爆发一样,此次疫情过后,生鲜零售也很有可能产生类似于山姆这样的“现象级”品牌,这一两个品牌的图标,或许现在就在我们的手机页面上。

    其二,消费者关系重构,会员制深入人心。

    比起报复性消费,疫情过后,“家有余粮,心里不慌”或许更将成为新中产的第一考虑要素。

    量入为出、未雨绸缪、财务健康的理念,将进一步生根发芽。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商家与消费者关系将重构。

    先期缴纳一定费用,然后享受优质优价的“会员制”占据先天优势,将继续深入人心。

     

    在不牺牲品质的前提下省钱的“价值感”,一个志同道合的消费社群的“社群感”,满足基本需求、每样商品都值得信赖的“信赖感”,将愈加推动用户青睐长期会员制。

    从山姆会员店进入中国至今,会员制已经在中国存在24年。作为会员制的先行者和模范生,精耕细作24年的山姆会员店的经验值得借鉴。

    价值感。根据不久前“企鹅智酷”发布的《消费与忠诚——中国会员经济数据报告》,在为“会员制”买单的人群中,66.8%的受访者认为会员带来更多价值。

    就拿山姆会员店的几样每个家庭常备的食品来说,一箱10斤JJ级车厘子,只要298元就能带回家;MM精选鸡蛋,从出生到下架只卖12天,每颗都经过检测及称重打码安全可追溯,价格也不到1元/只;产自长寿乡巴马的锶型天然弱碱性矿泉水,有着近乎依云的富锶健康品质,而一瓶却只要0.8元,比纯净水还便宜……

     

    消费者对品质的看重在经过疫情后得到进一步放大,像山姆这样能够提供明确的溯源、产地和多道检测的商品,同时又能做到好货不贵,节省钱包预算,才能将价值感转化为用户心智,抓住疫情中的大“流量”。

    社群感。会员制将“志同道合”的消费者连接在一起,不论是商家与用户之间,还是每个用户之间,关系都得以重建。

    一方面,商家成为用户长期、忠实的朋友,了解用户的行为习惯,贴心做用户的“生活管家”,为用户提供符合其消费习惯和特性的附加服务,比如会员在山姆厨房和星级大厨学习烹饪高级料理,然后下单同样的食材,既满足了客户的隐性需求,同时创造了潜在的商机,达到两方共赢。

     

    另一方面,用户与用户之间形成“圈层感”。喜欢逛山姆会员店的人,大多是25~45岁的高知新中产家庭,生活习惯、品位、收入阶层都趋同,置身于这一群体中,消费行为更加舒适、自然,消费习惯将进一步强化。

    信赖感。为了提供优质优价商品,山姆在全球建立起强大供应体系,为会员甄选4000多种商品,让会员无须费心挑选,就能满足基本需求。

    这也是为什么山姆愿意在疫情期间斥高价空运“澳牛”补给供应的原因——让会员在非常时期也能买到像平日一样品质稳定的牛肉,非常时期的稳定表现将转化为用户强大的信赖感,这是增加多少成本也值回票价的品牌投资。

     

    齐全的商品品类、长期稳定的优质,让会员产生长期“信赖感”。

    正如吴晓波老师所说:“危是大家的,机是自己的。”

    对于零售平台而言,重视生鲜领域、不断增强供应链能力、重构与消费者关系,满足用户价值感、社群感、信赖感,便有可能转危为机,逆风翻盘成为下一个“国民级别”平台。

    中国生鲜零售

    中国生鲜站在13亿人口的风口上涌现了多业态,新零售业态盒马鲜生、区域社区生鲜传奇、综合类永辉、垂直类的百果园以及互联网下的电商生鲜等等企业势如破竹,拥挤的生鲜多业态,有的风光无限,也有的黯然退出,各家都想在13亿人口的生鲜刚需上占有一席。

    生鲜零售比拼的是供应链,决定生鲜供应链的背后是生鲜种养殖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生鲜零售行业在互联网与资本的催生之下,千奇百怪的玩法,背后是人们对于市场与财富的追逐。

    不过大多数而从业者对于中国上游种植与栽培是陌生的。很多生鲜零售人对于生鲜本质的理解单一思维,很多渠道还是以快消品的那一套经营逻辑去经营生鲜品类。

    1、大农业与精细化农业代表

    美国农业模式

    简单的说说欧美农业与日本农业。美国工业发达的背后是美国农业也同样发达。美国工业化进程,推进了美国农村人口减少;1870年美国出现城市人口超越农村人口,但是美国的农业并没有萎缩,反而农业像工业一样得到高速发展。除了满足本国的需要,每年都有大量的出口盈利。美国总人口3亿左右,农民占比200多万人口,农村人口占比很低。美国的农业每年创收在十五万亿美元,尤其粮食作物算是国际典范。

    除了拥有自然资源的客观优势外,支撑美国农业发展的几个核心要素。第一,美国的农业职业化与技术积累。美国有着一百多年重视职业化农民教育与农业生物科研技术积累的制度。美国是典型家庭农场生产模式,农场科学化规划经营者积极性高。政府对口扶持与技术体系输出容易,从事农业也是一件光荣的事,还需要考核取得农业经营资格证书。

    此外,美国法律保护农业耕地,20世纪30年代美国就制定了水土保护与国土资源相应的法律,在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耕地的总面积不得减少。

    还有,美国政府对农业与农场主的补贴与农业科研投入也是巨大的。1920-1930美国就制定颁布了谷物交易法、产品购销法案、农业调整答案。这对美国农业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同时在农产品销售、税收、保险、贷款金融给予农业经营者各种优惠与扶持。美国建立的农产品保护价格机制,如果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饱和价格,政府直接把差价补给农业经营者。

    简单总结一下美国农业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政策好、技术好、社会服务好、产业链配套好、机械化作业程度高、自然成本低、人工集约化、农产品商品性高。

    日本农业模式

    日本是个岛国,总面积还没有中国一个省大,属于典型的山区丘陵地带,农业耕地少。劳动力不足,人口老龄化严重。自然气候属于湿润型,在农业种植上极易引发病虫害,自然灾害频发。从事农业的200万人口中,有一半是兼职人口。这个现象很有意思,一边在城里打工,一边在乡下从事农业生产。

    日本农业在短短几十年高速发展,基于在成熟的上游种养殖端与供应链端完成生鲜零售体系的建设,通过三角形模块完成零售需求-流通供应链-上游种养殖标准化体系建设三者贯通实现驱动型。日本农业在教育事业中推广,系统化培养职业的农业经营者,与日本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日本农业体系以JA农协为代表,日本农协从产销供应链深入协调打通每个环节。

    日本零售端的纯生鲜商品,专卖的很少,大部分属于综合业态。对于日本家庭消费者来说,在生鲜购买上主要分为两大类购买场景;

    1)线下实体店类消费购买,主要的消费人群集中在老龄化人口。

    2)还有一类人群集中在线上预定购买生鲜,消费人群主要集中在年轻家庭主妇人口,代表企业为U-COOP、守护大地协会等。

    笔者认为生鲜消费需求是万变不离其宗,核心是在零售渠道如何完成生鲜品类的供给问题上。

    笔者有幸拜访日本守护大地协会,会长藤田和芳先生对农业的执着精神是一种信仰。这是一家拥有43年历史的,日本最大的2C生鲜电商。目前协会链接农民5000户,拥有着40万家庭复购用户,产值700亿日元,利润率3%-7%。从种植到仓储,冷链,运输,配送等全产业链打通。

    笔者日本访问期间,也参观了无印良品东京银座店,东京的农产品价格远高于国内,而国产的果蔬价格最高,进口果菜最便宜。大部分国产农产品,流通环节较少,多数为农场(农民)直供,极大地保障了农民的收益。而食品安全观念深入人心,能够溯源到生产农场甚至农民本人。

    日本生鲜零售体系核心是以用户为基础上落实两大块,供应链的能力与上游种养殖端体系。

    1)日本的生鲜供应链有多发达,取决于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日本二三产业在生鲜农产品的供应链端与流通环节起到了关键作用。日本鼓励二三产业对口与农业产业协作,类似于日本汽车制造业与日本制冷产业共同为生鲜配送开发专业的冷链车;生鲜配送在冷鲜、冷冻、常温品类搭配上,冷链车可以一次配送多品类的生鲜产品。工业制造类如三井集团旗下研发一系列生鲜设备,去赋能农产品在产地采后非标准向采后标准化完善等等。

    2)日本生鲜农产品的种养殖短短几十年建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体系。日本在农产品的育种、育苗、栽培、病虫害防治、采后管理上每个环节形成一套标准。在种养殖供应链环节日本出现很多组织,以JA农协为代表的组织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JA农协在农业生产与销售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业标准。在农产品种植端制定了一系列的种植标准,从产品种植、种什么、怎么种、怎么采、怎么销售等都是一整套流程把控。JA农协在产地农产品分布上与辐射的渠道匹配型;每个产区产品辐射供应的渠道合理的统计与安排。

    目前中国农民大约有5亿多,占人口的40%多以上。每年创收6000亿元。我国有劳力的人基本都进城打工了,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者的基本没有什么文化与农业从业专业技术。美国日本的农业从业者恰恰是专业性技术人才在从事农业产业,从业劳工职业素质与专业的知识技能都有一定基础。

    从国内生鲜业态角度去看看现在生鲜零售的现状与生鲜背后看不见的手。不问生鲜零售业态如何场景化,都万变不离其宗几个关键要素支撑。

    中国生鲜零售背后的产业

    1、中国生鲜背后的产业配套

    中国生鲜零售核心是回归到零售本身,基于零售的本质去建设好生鲜特殊品的零售基础。中国生鲜零售体系还处于倒逼的阶段,没有达到零售、供应链、种养殖三角驱动型阶段。

    举例说说在日本看见的仓储生鲜模型,守护大地协会与U-coop这两家企业。守护大地协会是先需求、后配送的生鲜订单模式;U-coop做区域性的生鲜用户订采配的模式。

    由于日本的互联网、电子支付等没有国内便捷;用户还是通过电话、邮报、网络商城预定生鲜产品,而非国内的APP线上下单。如U-coop用户通过电话、邮报、网络提前下单,U-coop根据每个用户产生的订单去完成果蔬生鲜产品的即采,配送到城市仓完成每个用户订单分拣,分拣完成后开始从城市仓出来根据每个区域合理路线完成用户订单配送。国情不同国内在尝试的以前置仓、社区门店仓用户下单配送与自提的模式。

    这里详细对比一下国内生仓配鲜模式与日本生鲜仓配模式,从零售本身对比分为生鲜作业环境、采配与供应链流通。国内仓配生鲜主要几大矛盾点,主要集中在生鲜SKU的标准制定、专业人才培训、损耗控制等。

    生鲜零售渠道在生鲜SKU的采购上标准混乱,不同的生鲜类品在采购标准上没有统一的一个标准;比如生鲜切入果蔬,在果蔬这个类品采购上每家渠道都有自己各种奇葩采品标准。

    这个标准制定不应该完全由渠道想象一下标准就制定标准。生鲜品采购标准制定,是零售商与种植者以及供应链三者围绕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性生鲜。由于国内各家生鲜零售商不同生鲜采货要求,导致生产者在商品性生鲜供给时出现一系列问题,一旦生鲜品类出现拒收基本出现30-70%的损耗,有的甚至出现100%的损耗。

    举例国内几家头部仓配生鲜电商,在采购水果时候出现采购一个单品水果的中心端规格,大的不要小的也不要,咨询生鲜仓配企业,他们说话很有意思,说他们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得到用户需求规格,所以只采这类规格果子。不过,生鲜核心对于消费者就两点,安全、好吃,就看在这两个基础上能不能持续性给用户提供稳定性产品。

    中国生鲜市场巨大艰难程度也巨大,集中在中国生鲜农产品种养殖端的薄弱、产地生鲜产品产后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不成熟。供应链流通环节的落后也阻碍了生鲜产品与生鲜零售发展。不管生鲜模式如何多样,核心围绕生鲜产品做好供应链与SKU,为消费者提供稳定产品与服务,盈利自然可期。

    2、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端

    中国农产品生产的产量很高,属于多而不精。中国果蔬种植面积与产出比例很大,真实情况处在商品率低。产地分散、种植混乱、采后管理粗糙,流通物流跟不上等等一系列问题有待解决。

    1)基于中国生鲜供应链端一系列问题,我们看看日本供应链如何做的。笔者简单说说日本farmind集团在供应链的优势。

    farmind集团由13个公司组成的果蔬流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集团公司,farmind集团前身是1992年2月份成立的Fresh System,Inc发展而来。farmind集团在蔬果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Farmind所发挥的作用;主要生鲜果蔬采购、商品开发、制造加工、供应链物流、零售营销。与日本国内及海外的各?b地深度合作形成了全球范围的蔬菜水果采购网络。

    farmind集团在生鲜零售渠道上与遍布日本全国有1305家合作伙伴;SEVEN&I Holdings(7-11全国2万店)、永旺集?F、Costco、LAWSON(便利店)等等。farmind集团自己开发运营蔬菜水果的全产业链的IT信息化系?y,渠道用户订单、生鲜生产者、采购采后管理、供应链物流、零售消费者实现了一体化运作流程。

    此外,在日本全国拥有14个先进的加工技术以及高品质水果生产运营的加工中心(15工厂),在单品类香蕉的催熟行业,占据日本市场首位(36%)。此外在鲜切水果的工厂化生产,果蔬的小包装事业增长迅速。

    中国生鲜供应链的窘境

    1、国内生鲜产地端的痛

    目前国内生鲜以果蔬为例能达到全程冷链的寥寥无几。

    中国国土面积与人口众多,区域性的饮食文化差异很大,每个区域对于蔬菜需求不一样。

    果蔬为例,在产地端核心问题集中在种植技术的杂乱无章,蔬菜是生鲜品类里最难做的品类。蔬菜在种植栽培过程中极其复杂与不确定性因素,不同的蔬菜科在栽培过程中对于特定气候、温度、湿度、有特定的要求;而这些要求只是简单的,更复杂的是蔬菜在整个栽培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病状。

    产地端的生鲜果蔬种植散乱杂,庞大的人口需求之下的中国果蔬产能是过剩的。笔者走访国内N多基地,很多新的果蔬基地,面积有100-500亩,但是在品种搭配上种植了5-10个品种甚至更多。这样规划种植带来的是工作效率低,损耗居高不下。

    国内的果蔬产地采摘上基本也是简单粗暴,绝大部分依旧是依靠密集劳动力完成,这些劳动力在采摘上简单粗暴,导致了果蔬在成熟度、机械伤等问题上出现不可控的损耗。直接影响了果蔬的商品性。

    而水果品类,在分拣上很多有分选设备完成,从而减少了过多人为劳动力。但是蔬菜属于特殊性比较强,泛蔬菜类在采摘、分拣上属于密集型劳动力。蔬菜就是快速消费类的生鲜品,隔一天都会大大打折。

    国内果蔬在采后管理上的薄弱,大部分果蔬种植基地依旧是田间地头简易的分拣加工,更别谈恒温预冷了,尤其是脆弱的蔬菜类。国内在果蔬的全程冷链上基本能达到的比例不足3%。

    疫情之后的中国生鲜的拐点

    1、疫情之下的生鲜消费

    疫情之下的中国零售行业,众志成城全面保障农产品的供给,保障用户生活刚需。疫情面前,前置仓与门店有效提供了生鲜品。疫情之后,对于中国生鲜多业态渠道发展,势必是一种助力与变革。

    很多人讨论前置仓的优势是否会爆发与高增长,其实问题不在前置仓还是其他形态的生鲜渠道,核心应该回归到产地端与供应链端体系建设上。产地端种植栽培技术性、采后管理、加工冷链流程等问题的解决上。

    2、对于中国生鲜未来的展望

    疫情之下的生鲜不存在哪家渠道异军突起,未来生鲜优胜劣汰取决于渠道端对于中国生鲜背后看不见的“手”的把握。什么是看不见的“手”?就是生鲜品产地端与供应链如何与自身渠道打通协调好,共同真正的服务好用户,为用户高效的提供需要的商品性生鲜产品。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周期与用户消费需求的迭代,随着人口老龄化与新一代农业从业者的踏入。中国生鲜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他们不再是一点农业知识不懂的农业从业者,他们更多的是科班出身。对于渠道对于消费者更加了解他们的需求,因为新一代农业从业者除了是从业者也是消费者。

    在接下来的中国多形态多业态的生鲜渠道中,新一代农业从业者会投身到生鲜种植、供应链与渠道携手打通,等属于中国自己的生鲜产地端与供应链端体系建设中。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生鲜零售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疫情后中国生鲜零售的未来在哪?中国生鲜供应链的痛知识,对于生鲜零售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商贸专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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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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