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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技能 | 高等院校课堂教学的50个细节

    发表于:2020-08-17
    阅读:394
    评论:0

    课堂,是教师展示自身生命价值的舞台;教学,是教师职业活动的主要存在形式。课堂中的一举一动,教学中的一颦一笑,都传递着这样或那样的意义,有着各不相同的意蕴。郑金洲教授,以一个专业研究者的眼光,借助于听课、评课的亲身经历,透视了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学生的身心表现,并将这些细节加以理论阐释和学理说明。教育君辛苦编出本文,仅是对郑教授《课堂教学的50个细节:一个专业研究者的听课杂记》一书的大概展现,以期给大家以帮助。如果希望更深入研究的,教育君建议您购买郑金洲教授的专著来认真研读,收获肯定是这篇小文无法比拟的。

    一、课堂教学特征

    1、并非井然有序的课堂

    近来读美国学者阿布拉汉姆森和福雷徳曼写的一本书,书名叫《完美的混乱:无序中隐藏的优点》。书中的一些观点对我颇有启发。他们认为:适度混乱的人、机构和系统,经常比组织性高的群体更有效率,更具恢复能力,并且创造性更强,总之更加高效。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适度杂乱”效率高。在我看来,这一理论也适用于说明我们的某些课堂。当下课堂上已经出现了有益的“杂乱”,我们要允许这些“杂乱”的存在。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要进一步探讨什么样的杂乱有助于课堂效率的提高,杂乱的类型、动因到底是什么,我们教师在“杂乱”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也许这样的研究,会使“杂乱”变得“清晰”,“无序”变得“透明”。

    2、并非环环相扣的课堂

    环环相扣”的教学思维,一定程度上是线性思维的反应,是用单线演进的思维看待教学中各行为环节,认为各环节是一次呈现的,不会反复,也不需要反复;不会错乱,也不应错乱。这样的思维有其合理性的成分,它使得教学过程如同机器生产各个工作环节一样,前后工序相连,每道工序各司其事,教学向预定的目标“义无反顾”地行进。但也有其不合理的成分,在教学的重心是教师,教学的关键是传授知识技能的情况下,上述教学进程可以“进退有据”,较为得当,而当教学重心下移,学生掌握更多的学习主动权的时候,单一的演进序列就会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3、并非行云流水的课堂

    行云流水般的课堂其实是一种非常态的课堂。学生在课堂上走得跌跌撞撞、步履蹒跚,时而雀跃,时而深思,教师在课堂上并非得心应手,遇事应对自如,遇难逢凶化吉,而总是有本领的恐慌感,才是课堂的常态。

    4、并非设计严密的课堂

    这样的设计没有留白”,没有“缝隙”,一定程度上也使得课堂上学生的行为也变得循规蹈矩,在教师的引导下亦步亦趋。在教学设计时,需要考虑给学生留有足够的自主支配的时间和空间,就需要宽视野、大设计。也就是,设计从教学目标与重点着眼,从教学总体着眼,对教学作出整体安排和统筹规划。

    5、并非人人称道的课堂

    对课堂设计思路、实际教学行为有看法上的歧异,可能恰恰体现了这堂课的价值所在。没有了人人称道的课堂,不是一件坏事,反倒是课堂教学的进步,至少是课堂教学认识上的进步。有缺陷的课堂,才是真实的课堂,才是活生生的课堂,才是新课程指导下转型”过程中的课堂。

    二、教学方法探索

    1、无需举手,自由发言

    三条基本原则:女生优先,男同学要谦让女同学;前排优先,当前后排同学同时站起来时,后排同学应该谦让前排同学(因为前排同学往往看不到后排同学与他同时站起来了,但是,后面一个机会就应让给后排同学,如果他愿意发言的话);经常发言的同学应谦让较少发言的同学,课堂秩序力求做到不乱。

    2、零散的提问

    一般说来,课堂上的提问从智慧含量来说,大致有四类:记忆性问题,通过回忆相关知识可以回答的问题;理解性问题,需要用自己的语言来解释或者说明事物与事物关系的问题;应用性问题,将学习的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评价性问题,对所学知识进行评判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认识。四类问题,包含的智慧有低到高,不断深入。

    3、热闹的角色扮演

    如果角色扮演离开了教学的特定目标以及教育教学的具体要求,那么,它就只具有手段的意义了。没有目标,失却了内容,单一的角色扮演即使再能活跃课堂气氛,也失去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新课程绝不是离开内容、离开知识结构、离开知识授受来谈课程的,它要求改变的是课程的承载方式以及内容的展现形态。

    4、捂住对方嘴巴的“讨论”

    一次在小学听课,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老师布置了讨论任务,学生开始分小组讨论。讨论中,学生争相发言。一个小朋友为了争得发言的机会,用手捂住了另外一位小朋友的嘴,以便自己能够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被捂住嘴巴的那位同学,急乎乎地要把对方的手拉开,也想说出自己的想法。老师没有注意到这一场景,讨论仍然热烈”地进行着。上述场景的出现,反映出的是学生并没有掌握的讨论的要求,还不知道如何参与讨论,不懂得如何分享他人经验。“教学”这个词语在中国表达的含义与西方有着显著区别,那就是既包含“教”,也指代“学”,是教与学的统一体。“教学”的这个含义不能总停留在表面上,在方法等方面也需要加以体现。讨论方法的开展,不能遗漏掉教学的另一方——“学生”。

    5、学生忙讨论,教师忙板书

    学生如何形成讨论的习惯,如何真正与他人分享,如何学会与他人合作,如何与他人交换思想,如何说服他人等,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在学生讨论中存在。如果失去了教师的指导,学生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讨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流于形式了。学习方法的指导是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的,学生学习问题的发现与解决是在师生交往中进行的。教师的指导与学生的学习要保持同步状态,而不是异步状态。南辕北辙的教与学,两相错位的教与学,是没有对话、缺乏共生的教与学,也是难以达到教学目标的教与学。

    6、没有学习伙伴的学生

    自主择伴,结对学习”的初衷,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互助中习得知识,在合作中掌握技能,在分享中提升本领。但在实施中,确实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很多学生的学习伙伴并不是同桌,都需要离开座位,找到自己“心仪”的伙伴,而这个过程往往将教学实践拖长,伙伴相见,也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进入学习状态。同时,也确实会出现个别同学没有伙伴的状态。对于这些问题,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阶段,需要加以考虑,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7、眼花缭乱的多媒体

    整合是浑然一体,整合是两相融和,整合是彼此协调,当今的课堂还没有做到这点。什么时候才是真正达到整合,那就是没有让学生感受到多媒体存在,没有觉得多媒体多余,没有为多媒体过多吸引自身的注意力,没有觉得课堂知识与多媒体不相一致的时候。换句话说,是让多媒体回归其手段”特性,而任何手段都是为目的服务的,是服从于目的的。

    8、没有板书的课堂

    板书展现教学的整体架构,体现本节知识点与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是教师所关心同时也是学生巩固知识、形成对知识整体认识所需要的。

    9、拖堂的几分钟

    作为管理者最应该掌握的三种能力分别是:信息沟通能力、时间管理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时间管理的艺术,同样是教学的艺术;时间统筹的能力,同样是教学的能力。

    10、溜走的“教育性渗透”良机

    这个场景中蕴含的问题,就是教师没有捕捉到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良机。而是让这个机会在自己的指尖悄悄滑落了。教育性渗透,既体现在教学准备阶段教师在分析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特点基础上的有意设计,也体现在教学实施阶段课堂上出现一些随机事件时教师对其中教育性”因素的把握与运用。渗透是不露痕迹的,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整合是水乳交融、浑然一体的,是两相融通、相得益彰的。渗透得当,学生无意获得的思想规范意识就强;整合妥帖,学生就会自然而然习得知识中所蕴含的价值观念,

    三、教师的语言行为

    1、这个问题回答得不完整

    一个人思考问题时常会有其局限性,这是与其成长背景、已有经验、思维水平、认知特点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对问题的分析中,这种局限性反映出的是他思维的真实状态、认识的起始水平。如果教师能够引导他分析自身认识的局限、思维的障碍,进而得出正确的答案,学生藉此就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进步,就会在深化认识中提升自己的解题水平,在多向思维中超越自己的现有状态。教师在学生回答问题过程中的驻足停留,对学生问题回答不准确原因的即时判断与分析,不仅会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而且也会为后续教学提供支撑。

    2、这个问题回答得对不对

    对不对,对;好不好,好。这样的互动有了互动的形式,问答连贯,相互激发,话语碰撞,但互动的实质性内容不多,含有的智慧性成分有限;这样的互动有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氛围的营造与烘托上,但效果恐怕不够明显、突出,可以说是一种低效的互动。

    3、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激励学生面对一个问题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案,不固守答案,在思维的发散中产生创新火花。创新教育也好,教育创新也罢,都需要教师引导学生质疑问难,在多样性中滋生创新,在差异中孕育创意,在个别中培植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既给了学生自主支配的时间和空间,也使得学生开动脑筋去思考对该问题的认识。无论是寻找多种答案,还是对既有答案进行评论,都是促使学生围绕问题谈出自己的观点,在已有的知识经验与现有问题之间架设起桥梁,从而将自己的认知结构激活。创新是在一点一滴中培养起来的,教师这样的问话就此意义上讲,有着激发创新的要素在里面。

    4、这个问题同学们听懂了吗

    课堂上,不一定让学生听懂”,而是应该经由学生之间的相互智慧碰撞、经过学生自身的思考探索“弄懂”,不一定由教师发出是否听懂的质询,从学生的面部表情、实际活动状态、思维深刻程度等也可以给出相应判断。这一定是另一种更好的选择。

    5、谁来回答一下这位同学的问题

    将解决问题的权力让渡给其他同学,充分利用来自于学生自身的资源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反应出的是将自己的姿态放低,将学生的潜在资源转化为教学的实际资源,让学生在互帮互学中共同成长。学会合作,是当今我们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加强团队建设,是当今我们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基本导向。在课堂上,给学生合作与分享留有较大空间,不仅解决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而且也会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团队精神,帮助他人的意识,与人相处的技能与技巧。

    6、把这个机会让给其他同学好吗

    要认识到学生回答问题的重要性,要调节好不同学生的参与状态和比例,用自己协调者的角色统筹安排好课堂中不同学生的应答。课堂公平是所有教育公平中最细微的,可能也是对学生影响最大的部分(至少进同一所学校后是如此)。公平调节的杠杆在教师,有些学生应答机会多了,就需要适当减少;有些学生应答机会少了,就需要积极鼓励,促使其大胆对问题作出回答,不断增加其应答的体验和获得认可的机会,逐渐使其由课堂“边缘人”的状态中摆脱出来。教师在课堂上运用“权力”杠杆调节“冷热不均”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强化。从这个意义上,在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的今天,还需要进一步思考教师需要赋予学生哪些先前没有的相对缺失的权利。

    7、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现在回答不上来

    第一,面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并不见得都由教师来回答,学生也可以成为问题的解答者甚至是评判者。

    第二,面对学生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越来越难以胜任回答的职责,需要考虑其他方式来应对这种情况。

    第三,如果面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总是以这种方式来处理,久而久之,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自身的教学权威形象,甚至有可能造成学生在课堂上争相提问并比试看谁难得住教师的现象。

    所以,需要探寻多种解决问题的方式,需要分析学生问题提出的背景、立场、角度、缘由,并将其作为后续教学资源加以有效利用。

    8、你在想什么呢

    一味的指责,能换来学生注意力的真正转移吗?讽刺挖苦能使得学生焕发学习的动机吗?

    9、连某某都已经举手了

    这种心理感受不会让他有成就感,反而在与其他同学的对比和参照中体会到更多的挫败感。教师的这句漫不经心的话,可能使其回答问题的勇气受到挫折,使其刚刚产生的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大幅度降低,使其进一步沉溺在自己的世界,进而停留在教师以为的他不优秀的行列。这句话中,教师的认识和看法会有意无意影响其他同学对这位同学的认识和看法。教师的言行,关乎学生的成长。课堂上的言行,更是起着引导性的作用。教师不可不慎啊。

    10、同学们课上不许(不要、不能)

    不许”为温文尔雅的提示,变“不要”为体贴入微的导引,变“不能”为循循善诱的教诲,在今天尤为重要。

    11、教参上也是这样写的

    这是一句非常苍白的、毫无智慧也不讲道理的话,显示出来的不是教师的权威,而是教师的无能。

    12、谁来总结(评价)一下刚才各位同学的观点

    如何在课堂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呢?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给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有自主表达和发表意见的机会,对问题作出批判性分析。教师让学生尽可能充分地发表意见、质疑问难,是在让学生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外部世界,运用自己的视野去分析所面临的各种复杂场景,无疑对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有一定的帮助。教师让同学对其他人的观点作出评析,更是促使这些同学用分析、甄别、判断、评论的眼光去看待他人的认识,通过更为复杂的智慧活动学会批判地认识外部世界,进而形成“人云亦云不云,老生常谈不谈”的创新品质。由学生来完成这些教学行为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把学生身上所具有的教学资源从潜在的状态上升到显性状态,从个体状态上升到群体共有的状态,从散乱状态上升到整合状态。

    13、同学们紧张吗

    情绪紧张的是教师。缓解紧张情绪的方法很多,通过询问学生是否紧张将紧张情绪加以转移,是其中一种。此外,老师在上公开课时,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方法缓解紧张心理,如深呼吸、在讲课时注意多用手势辅助言语、讲课前在头脑中呈现美丽的自然风景、做好充分准备等。方式方法有很多,不见得只有询问学生是否紧张一种方式。如果学生真紧张的话,也可以让他们闭上眼睛稍加休息,或回忆最近的一次愉悦的活动经历等来缓解。

    14、杨老师对某位同学问题回答的复述

    对这种复述,我把它理解为对这位同学的一种难得的正面评价;对这种复述,我把它理解为对其他同学的一种带有艺术性的负面评价。这种复述所具有的评价含义是潜在的,是用一种隐蔽的方式对不同学生的不同表现进行批判。在不露痕迹之间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表扬或批评,在无声无息之间让学生体味到老师倡导的方向。

    四、课堂中的非语言行为

    1、教师的手势

    传播学告诉我们,人与人在进行面对面沟通的时候,言语传递信息占30%,非言语传递信息占70%,也就是说,非语言传递的信息要远多于言语传递的信息。非语言包括语气语调、面部表情、身体姿态、手势、服饰、空间距离等,手势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教师借助于手势可以强调某些言语信息,可以体现自己的某些态度和情感,可以增强自己言语的说服力。

    2、教师的行走路线

    一位教师在课上始终站在自己的三尺讲台上,围着讲桌转的话,常常意味着这堂课主要是突出教师讲解,是以讲述为主要教学方法,教师更多关注的是自己的言语是否到位,板书是否工整,甚至是以教师自己为中心的。一位教师自己不停地在教室内游走,很少在讲台上出现的话,常常意味着教师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关注学生在课上的活动情况,关注自己与学生的深层次交流。

    3、用手擦黑板的老师

    课堂上没有无足轻重的行为,每种行为都有寓意,学生也可能习得这种寓意,进而将其作为自身行为参照。因此,教师需要事先对相关的课堂行为进行筹划,尽可能将所有影响学生认知的行为纳入到教学设计之中,使其充分体现教育教学意义。只有做到事先谋划,才能避免课上行为的不当。

    4、指向学生脑袋的教鞭

    至少是少了点对学生的尊重。每位同学都有其姓名,姓名作为一个人独特的生命的价值的体现与活生生的个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它有着特殊的含义,承载着这个同学特定的成长背景、生活阅历、个性特征等。

    至少是少了点设身处地地从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还需要贯彻落实在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体现在师生交往的具体行为上。

    至少少了点教师专业的特有品质。作为专业化了的教师,应该在非常短的时间里熟悉自己服务的对象,准确地叫出所任教班级学生的名字,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些基本功作为后盾,所说的专业化似乎也就成为空谈了。

    5、你来回答问题

    叫出学生的名字,不仅反映了教师对学生的尊重,也反映了教师对学生的关注与重视。一个人的名字是一个人的标志,在这个名字里,体现着这位同学不同于其他同学的特质,也是这位同学把自己看作独立于他人的重要特征。阅读哈弗大学的某位教授关于案例教学的论述时,他提到,作为教师如果不能准确地叫出班级里每位同学的名字,是不可原谅的。

    五、学生学习状态

    1、主动走到讲台上的学生

    自主互助教学模式

    在孩子们轮番走到台前的时候,老师一直静静地关注着、思考着,她没有要求学生走到讲台前讲解,也没有打断孩子们对问题的轮番讲解,只是在有的同学讲解或思考出现短暂障碍时,才说上一两句话。从课堂状态看,教师好像是被边缘化”了,但正是这种“边缘化”,使得学生脱颖而出了,学生可以从各自对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出发,大胆地陈述自己的见解,坦诚地说出自己解题时犯的错误。

    2、主动发问和被动应答

    美国教育学家弗兰德斯在20世纪60年代发明了课堂教学师生互动观察量表,在量表中罗列了十个师生互动项目,其中教师支配的行为有7项:讲述、提问、发出指令、情感支持、批评、表扬、利用学生回答形成后续教学行为;学生支配的行为有2项:应答、主动发问;师生共享的行为有1项:沉默。

    应答中,问题的提出者是教师;发问中,问题的提出者是学生。前者是以教师主动为表征的,后者是以以学生主动为表征的。应答中,问题多来自于教材或教参的预设;发问中,问题多来自于学生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前者表现的是知识掌握的要求,后者表现的是学生自身的智慧和学识。应答中,问题常有预定的答案,答案是给定了的;发问中,问题的答案是未定的,有时甚至是无解的问题。前者教师胸有成竹,后者教师难以测度掌控。

    3、课堂上学生回答问题机会的不均衡

    我们常常讨论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均衡发展这样的问题,其实,课堂上的不均衡也值得我们思考和分析。这样的不均衡是隐性的,对学生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4、高高举手的孩子获准回答问题的几率高

    这是关注整体不够的具体表现。

    5、课堂上的沉默

    学生不回答问题,可能是由于在以往的教学中,教师给与学生自主支配的时间和空间有限,学习习惯处在静听的状态,习惯于接受既定的答案。

    学生不回答问题,可能是由于碍于面子,担心自己回答不出来引发其他同学嘲笑。

    学生不回答问题,可能是由于教师设计的问题难度太大。

    6、课堂上的异口同声

    说明可能大部分同学真正会了,但也有可能其中仍然有南郭先生”,这不能不引起教者的注意。

    7、廉价的掌声

    心理学家詹姆斯曾说过,一个人在没有激励的情况下学习,只能发挥自身20%—30%的才能,而在有激励的环境下学习,最多可发挥自身70%—80%的才能。

    真诚发出你真棒”赞美言论,真心地为同学的回答喝彩,真实地呈现出对同学回答问题的赞赏,我们都由衷地欢迎,学生也会感受到这种表扬所具有的神奇的力量。

    虚假的掌声,廉价的喝彩,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微笑,只能渐渐降低表扬的力量。当赞美没有魅力,表扬没有激励作用的时候,课堂上留下的就是没有内容的掌声,没有意义的欢呼声,没有任何内涵的笑声了!

    8、无精打采的“老师好”

    要么是这类教师的课程学生不喜欢,或这类教师的教学水平存在问题,让学生在开课伊始就无精打采,如此等等,提醒我们作为教者一定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及时调控课堂,让学生真正参与到课堂教学之中,从而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9、与听课老师“互动”

    课堂应尽量保持其常态,听课者不应成为课堂中的动态生成”要素,要让学生在常态课堂体现常态行为。如果课堂失去了以往的状态,那么,也就意味着无论是教师的行为还是学生的行为,都失去了惯常的表现,这样的课堂行为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评判的意义。按常态方式,处理常态课堂,对其他老师才具有示范意义。

    10、闭不上眼睛的学生

    老师说:请同学们闭上眼睛,听老师读一遍课文。”伴随着舒缓的音乐,老师声情并茂地读起了舒婷的《致橡树》。学生有的眯着眼,有的一会把眼闭上,一会睁开;有的把双手蒙在眼上;有的干脆将书盖在自己脸上。看到这样的场景,你会想到什么呢?一是学生在众目睽睽之下很难闭上眼睛去聆听教师的朗读。二是教师为什么没有让学生去朗读,而是由自己越俎代庖呢?三是师生在诗文的理解和解读上并没有实现同步共进。这样的场景背后,隐含的是教师对个人行为的高度关注,以及对学生行为关注程度不够。教学中仍把自己当作重心和中心,没有真正实现教学重心下移,没有设身处地从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没有将学生的感受、体验当作自己教学设计的支点。

    六、课堂突发事件

    1、飞进教室的蝴蝶

    教师在给学生上课,此时一只蝴蝶飞进教室,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教师如何机智扭转学生的注意力,将课堂秩序恢复正常?

    课堂上没有哪一个问题的解决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大量的问题是两难性的,是进也难退也难左右为难的。上述问题也是如此,假如我们认为这样就解决问题了,没有发现隐含的其他问题的话,那么解决问题的水平也就局限在不诚实”的水平上了。课上大量问题是“按下葫芦起来瓢的”,老师既要看到葫芦,也要看到瓢,尤其是要看到正在浮上来的“瓢”。认识到“瓢”的存在,才有可能认识到要进一步解决“瓢”的问题;如果认识不到它的存在,也就谈不上问题的解决了,教师解决问题的水平就有可能永远局限在“葫芦”的水平上。

    2、电源插头掉了

    郑教授在书中所举的事例反映了教师的机智与能力的欠缺,致使耽误了课堂有限的教学时间,教学任务难以有效完成。

    3、坐在地上的女孩子

    坐在地上的女孩子”的教师,则从了解学生做起,找到了小女孩的顽迹所在,顺势引导,教育是成功的。从这些案例中,我们不难悟出:沉着对待课堂上的偶发事件是教师智慧的表现。

    七、课堂教学环境

    1、“靠边站”的讲桌

    原因之一:讲桌靠边移后,教师站在学生面前少了一种依靠,大多数教师会感到不自在,要改变这种不习惯的状况,势必导致教师尽量缩短站在学生面前滔滔不绝地讲授的时间,并且在学生中间寻找较为缓和、能平衡心态的位置。这样一来,教师就会无意识地走到学生中间去了。

    原因之二:讲桌靠边移后,教师没有了高高在上的心理,在课堂上没有了批改作业的位置,不得不走到学生旁边批改作业,无意之中增加了个别辅导学生的时间。这样,就为增进师生情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原因之三:讲桌靠边移后,似乎拆除了师生间交流的障碍物,师生间双边互动随意了许多,教师和学生都减轻了心理压力,有利于师生间的充分交流和合作,使课堂效益得到了提高。

    2、“留白”的板书

    板书是学习的工具,教学的手段,而不只是展示的平台,它要为教学服务,为学生学习服务。如果板书的杂乱”有助于学生学习活动深入的话,教师就应该将“杂乱”进行到底;如果“工整”限制了学生的学习和教学目标的达成,就应该将“工整”摆到次要的位置。

    3、教室里丁当作响的椅子

    无论是组织讨论,还是开展课堂其他非讲授活动,对于自己来说,在进行教学设计时,类似椅子产生的噪声之类,也应该进入到自身的视野当中来,要把如何避免噪声作为教学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课堂的讨论等活动,并不只是局限于教师提出问题,学生自主解决问题这样简单。与讨论等相关联的一切环境因素、生态条件,都应该是教学组织与设计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忽略了这些貌似不值一提的细节问题,教学活动的效果就有可能打折扣。

    来源:公众号高校教师发展工作室”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课堂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教育技能 | 高等院校课堂教学的50个细节知识,对于课堂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基础课程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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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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