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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行业建设方案保障措施

发表人:中海航
信息来源:无人机教育云平台
发布日期:2018-06-19

1 保障措施

1.1 证书保障

推进无人机专业“双证书”制度

将无人机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双证书”制(见表三),将无人机师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考试内容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100%。

表三 “双证书”工作内容及进程

序号

项目内容

预期成果

1

分析职业资格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深度融合

人才培养方案

2

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提高学生通过率

2

建立覆盖专业及专业群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职业资格考证

指导手册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基础职业证书和与本专业相关的技能认证,即基础职业认证和行业职业认证。

职业资格类别

序号

证书名称

简短说明

颁证单位

基础职业认证

1

计算机等级证书

考查计算机应用知识与技能水品

教育部考试中心

2

英语口语等级考试证书

英语听说能力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

3

英语A/B

考核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日常和业务涉外交际的能力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

行业职业认证

1

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无人机驾驶员上岗必备证书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1.2 培训保障

1. 入校培训

入校培训是院校师资力量培训的第一步,公司派遣经验丰富的培训老师,进入学校,对老师进行课程培训、教具培训、教学方法培训等,使老师初步掌握无人机专业课程的教学能力。

2. 研修班培训

研修班培训是在寒暑假期间,公司集中开展的无人机专业师资培训,在此期间将会对院校老师进行完整的、体系的课程培训,使老师深入理解无人机,熟练掌握无人机课程的教学方式,为打造“双师型”师资力量打下坚实基础。

3. AOPA培训

AOPA驾驶员培训主要包括无人机理论课程和飞行实践课程,寒暑期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课程结业考核后,会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颁发无人机驾驶员训练合格证, 为院校培养符合无人机操控及应用专业要求的师资,打造优秀讲师团队,为全面培养无人机专业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1.3 专家团队服务保障

充实专业建设委员会力量

无人机等企业专家和技术骨干为主,聘请社会无人机行业专家,扩大专业建设委员会人员的数量,改建和优化专业建设委员会,研讨并制定专业建设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建设委员会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案制定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定期召开专业建设研讨会,监控人才培养过程实施,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建设委员会

序号

项目内容

预期成果

1

充实专业建设委员会企业高技术人员力量,制定专业建设委员会运行机制。

形成至少8人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会人员结构合理,团队成员能力和影响力得到学院和企业认可,能对专业建设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2

调研分析专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讨论和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改、课程体系等意见。

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和体系,指导规范专业建设的相关工作。

3

完善专业建设委员会运行机制

总结机制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并形成研究报告。

1.4 就业保障

适应无人机操控技术人才需求发展为导向,依托自身的雄厚财力实力和过硬的专业技能培养能力,以“订单培养”的方式对学生开展中等学历教育与技能培养。使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毕业后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学生自愿报读无人机技术应用方向专业 “校企合作班”学习(2.5+0.5),即前两年半在学校进行文化课及专业课学习,期间在中海航实训基地进行专业课实操训练,最后半年在订单企业顶岗实习。在前两年半学习结束后,第六学期组织学生到合作的企业跟岗实习4-6个月(学徒制)。校方安排专人配合企业管理学生,学生跟岗实习结束后,如学生继续参加顶岗实习(第六学期),则签订顶岗实习相关协议,并给予顶岗实习学生相应的工资待遇。

一、 安置就业

1. 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所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钻研,熟练掌握相关职业工作技能,按要求进行在校课堂学习和顶岗实习、实训,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 学生职业品德良好,择业观念基本正确,所选择就业方向和领域基本符合所学所长,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操行表现基本合格,无任何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前提下,安置学生进入相关行业工作。

3. 学生在第六学期可以自愿申请考取中国民航总局AOPA协会(培训考证费用以当年为准)的驾驶员证书,培训考证费以有关规定为准,由学生自愿缴交。负责组织考取AOPA协会驾驶员或机长资格证书的有关工作。获得证书的学生免费推荐安置。考试未通过的可自愿参加补考,每次补考费用为以当年AOPA协会规定为准。

二、 推荐就业

1. 若学生放弃或未考取中国民航总局AOPA协会的驾驶员证书,只给予推荐就业。

2. 学生未获得毕业证书,且职业培训课程亦不合格者,只能按照低于协议标准的方式安排或推荐就业。

3.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将定期依据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考核,量化考核分低于60分者甲方不负责保障达到约定的就业薪资水平。

三、 不安排就业

1. 按照人才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以上岗技能为主的职业化培训。如学生自动弃学、伤病辍学或违纪停学,不能按规定获得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相应也不能完成职业化培训,相应不负责安排就业。

2. 学生严重违纪被开除,劝退以及私自离校者。

3. 凡因学生达不到岗位要求,又拒绝合理推荐或接受推荐后自行离职由学生自行负责。

四、就业政策

1. 学生在毕业工作试用期月薪在4000元左右,转正后月薪为4000—10000元左右。

2. 学生应在就业安置时按要求交纳定向培养费19800元/人、住宿费(以当年公司规定为准)等相关费用。就业安置时发生的办证、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 4、负责学生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事宜,同时跟踪学生一年期限的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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