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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公共事业 > 【物业保安培训】保安日常及消防知识培训教材

    【物业保安培训】保安日常及消防知识培训教材

    发表于:2020-08-06
    阅读:707
    评论:0

    夏季烈日炎炎,各种火灾事故频发,为认真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率,确保辖区火灾稳定,全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生活环境,为全面提高保安员综合服务素质,更好的为公司及宾客服务,以体现我公司服务宗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全体保安人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使保安能为公司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提高全体保安人员自我学习、自我约束的能力,实现企业愿景,打造一支优良的保安队伍,特制定如下培训方案:

     

    第一部分单个军人队列动作

     

    1.立正、稍息与跨立

    ①“立正”当听到立正的口令时:两脚跟并拢,两脚之间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两臂自然下垂,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五指并拢,中指紧贴裤中线,两肩要平,稍向后张,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使用场合:

    队员在与业主或客人交谈时、敬礼前使用,以及巡逻岗队员站立时应保持的姿势。

    基本要求是“站如松”。

     

    正确站姿的要领是:

     

    上身正直、头正目平、两眼目视前方、下额微收、挺胸收腹、腰直肩平、两肩稍向后张,两臂自然下垂、五指并拢伸直、中指贴裤缝、两腿拼拢挺直。两脚跟拼拢,两脚尖分开约成60度。

     

     

    ②“稍息”当听到稍息的口令时:在立正的基础上,左脚向真前方迈出全脚掌的三分之二,上体保持正直不动,听到立正的口令时恢复立正姿势

     

    ③“跨立”当听到跨立的口令时:在立正的基础上,右脚向右侧跨出一大步,两腿间距离约与肩同宽,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迅速后背,左手虎口抓右手腕,右手四指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位置内腰带上侧,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使用场合:

    门岗站岗队员当班时间内、形象展示岗基本姿势。

     

    正确跨立的要领是:

     

    上身正直、头正目平、两眼目视前方、挺胸收腹、腰直肩平、两肩稍向后张,两腿分开约与同宽,双手后背放置后腰,左手握右手腕,右手五指并拢微弯曲,手心向后。

     

    2.敬礼和礼毕

    ①“敬礼”在立正的基础上,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

     

    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戴无檐帽时,微接太阳穴)手心向下,微向外张手腕不得弯曲,右在臂略平,与西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②“礼毕”迅速将右手放下,恢复立正姿势。

    基本要领:

     

    在立正姿势的基础上,右手小臂经腹、胸部迅速抬起,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直线,右手五指拼拢,手心向下稍向外略20度,手背略平,中指微接帽沿。上体正直两眼注视受礼者。

     

    3.停止间转体(向右向左向后转及半边向左向右转)

     

    动作要领:当听到向右转的口令以后,以右脚跟为轴,右脚跟和左脚掌前半部同时用力,使身体和脚协调一致的向右转动90度,体重落于右脚,左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右脚,成立正姿势。向左转按照向右转的动作要领向左转动90度,向后转按照向右转的动作要领向后转动180度,半面向右转按照向右转的动作要领向右转动45度,半面向左转按照向左转的动作要领向左转动45度。

     

    4.步走与立定

    齐步行进的口令为:“齐步--走”、“立--定”

     

    动作要领:(讲解示范的方法四种。)当听到“齐步走”的口令后,左脚向正前方迈出约75厘米,按照先脚跟后脚掌的顺序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内稍向下,拇指跟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向后摆臂时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6------122步。

     

    当听到“立定”的口令以后,左脚再向前大半步,脚尖向外约30度,两腿挺直,右脚取捷径迅速靠拢左脚的同时将两臂放下,成立正姿势。达到的标准及要求:齐步是军人的常用步,行进时,要保持良好的军姿,动作要上下协调,自然美观、步辐要准确,步速要适当。行进时要做到“脚腕稍用力,脚跟先着地,膝盖向后压,重心向前移,两臂自然摆,前推后要压”。齐步行进的训练通常分为四步进行:

    使用场合:队员行进时的基本姿势。

    基本要求“行如风”

    基本要领:

    身体重心应稍向前,双眼平视前方(巡逻时可上下左右观察),面带微笑,两臂自然摆动,脚步轻稳,步度适中均匀。巡逻时应比齐步姿势稍慢。

     

    第一步:摆臂训练

     

    第二步:脚部动作的训练第三步:分解第一步与最后一步第四步:连贯动作第一步:原地摆臂练习用途:通过练习,使同志们掌握齐步的摆臂路线,达到路线正确,位置准确,前后定位。

     

    口令:“原地摆臂”、“一”、“二”、“停”。要领:听到“原地摆臂,一”的口令,按照摆臂的动作要领,右臂向前自然摆到位,拇指根部对正衣扣线,并与最下方衣扣同高,离身体约25厘米。同时,左臂向后摆到位,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听到“二”的口令,换臂。听到“停”的口令,将手放下,恢复立正姿势。

     

    5.跑步走与立定

    跑步行进的口令为:“跑步--走”、“立定”动作要领:当听到“跑步走”的预令后,双手握拳并迅速提于腰际(四指蜷握,拇指贴于食指第一关节和中指第二关节),约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上体微向前倾,两腿微弯,左腿利用右脚掌的蹬力迅速向正前方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进速度每分钟170------180步。

     

    使用场合:在对客服务中需要快速反应时采用的姿势

     

    基本要领:

     

    身体微向前倾,上体正直,两眼目视前方,两手握拳提于腰际,前后自然摆动,步伐均匀。

     

    当听到“立定”的口令以后,继续向前跑两步,然后左脚再向前大半步,(两拳收于腰际,停止摆动)右脚靠拢左脚的同时将两手放下,成立正姿势.

     

    为了便于大家记忆,我们将其动作要领归纳为“预令一出口,握拳快抱肘,动令发出后,倾体弯腿向前跃,脚掌着地重心移,两拳不要打敲锤,立定继续跑两步,左脚向前臂收回,靠脚放臂成立正”。达到的标准及要求:跑步行进时,上体要保持正直,重心稍向前倾,利用两脚的弹力前进,两臂摆动自然,体现前推后拉,前不露肘后不露手。组织训练:跑步行进的训练通常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摆臂训练第二步:分解第一步与最后一步

     

    第三步:连贯动作

     

    第一步:原地摆臂练习

     

    用途:通过练习,使同志们掌握齐步的摆臂路线,达到路线正确,位置准确,前后定位。

     

    口令:“原地摆臂”、“跑步--走”“一”、“二”、“停”。要领:听到“原地摆臂,跑步”的口令,两手迅速握拳提于腰际,听到“一”的口令,左臂不动,右臂按要领。

     

    6.蹲下与起立

    听到蹲下的口令以后,右脚后退半步,臀部坐在右脚跟上(膝盖不着地),两腿分开约60度;两手自然放在两膝上,上体保持正直,蹲下过久可自行换脚。听到起立的口令以后,全身协力迅速起立,起立的同时,右脚取捷径靠拢左脚成立正姿势。

     

    蹲坐使用场合:坐岗队员、车库岗员工当班基本姿势

     

    基本要求“坐如钟”。

     

    蹲下基本要领:

     

    上身正直,头正目平,坐在座椅的2/3处,两腿自然弯曲,两脚平落地面,并注意手、脚、腿的正确摆法。(男队员两腿自然分开,女队员两腿并拢。座位前无桌子时,双手手心向下自然放置于两膝上;座位前有桌子时,双手手心向下自然放置于桌面上)

    7.交接班仪式

    接班队员在距离交班队员3—5步时,相向站立,交接班队员同时敬礼,同时右跨一步,向前行进3—5步,同时转体,再行右跨一步,立正后再行敬礼。如有物品或工作事项需交接的,待交接班仪式完毕后,再行交接。

    8.微笑

    基本要领:

     

    眉头舒展,不应皱眉和抬眉; 双眼微微眯起,目光真诚,直视对方,嘴角上扬,双唇间微微露齿。

     

    9.使用对讲机动作

    基本要领:

    上体正直,右手握对讲机,右上臂紧贴上体,对讲机机身离嘴部约20公分,动作优美协调,左手保持原姿势;

    10.、其他动作

     

    1、巡逻中在小道上碰见业主:

    应在距离三米远时侧身站立让路,并点头示意或问好。

    2、如遇参观团队

    除让路问好外,还应敬礼。

    3、如在主干道相遇时:

    只须距三米远时站立,点头示意或问好(参观团队敬礼、问好),不用侧身让路。

    4、对来访客户或需检查客户件时:应在客户距离约二至三米远的地方时,主动站立、敬礼,再行询问核实或检查证件。

    5、对认识的客户经过时:应在客户距离约二至三米远的地方时,主动站立,并点头示意或问好。

    对待公司内部客户时:只需点头示意或微笑问好。

    指引手势在指引路、指示方向时,五指并拢,自然伸向前下方,手心向内上方,切忌用手指指点。

    指示物品手势:在指示物品时,五指拼拢,手心向内上方,并指向物品方向。

    交谈手势与宾客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动作不宜过大,不要手舞足蹈

    和客户接、递物品:接、递物品时,应伸出双手接递,轻拿轻放

    开车门、护顶一般先开主副驾座站在车门外(靠主驾座一边)右手自然拉开车门,左手护于车门上框,手心向下;站在另一边则应以左手拉开车门,右手护于车门上框,手心向下。

    进电梯:主动呼叫电梯,电梯到达后,先行进入电梯,站立于轿厢内呼梯板一边,一手按住开门键,另一手作请进姿势,等客人完全进入后,主动为客人按电梯楼层。

    出电梯:电梯到达后,一手护按住开门健,一手作请出的姿势,待客人完全走出电梯后,再出电梯。

     

    车场车辆指挥手势及岗位服务用语

     

    1,车辆指挥手势

    ①招车(引车)

    当听到招车的口令时:在立正的基础上,右手顺势从正前方抬起,大臂和小壁成平行,掌心向下,指尖高度与眼睛平行,听到停,放下,恢复立正姿势

     

    要求,迅速快捷

     

    ②卡位

    当听到卡位的口令时:在立正的基础上,双手同时向身体正前方抬起,掌心相对,手臂和身体垂直九十度,然后放下,恢复立正,同样的动作重复两次

     

    ③直行及辅助直行

    a、身体保持正直,右手平起与肩同高,五指并拢,掌心向外,头右摆45°;

    b、右手放下,头摆正,成立正式;

    c、左手平起与肩同高,头左摆45°,五指并拢,掌心向外。要求:出手力度要强,头与手动作同时进行。

    直行辅助手势

    a、出左手与肩同高,头左摆45°;

    b、出右手与肩同高,头右摆45°;

    c、收右手折于胸前,头左摆45°;

    d、右手复原,头右摆45°;

    e、收右手折于胸前,头左摆45°;

    f、收右臂垂直放下,头摆正;

    e、左手放下,成立正姿势。要求:头与手走,摆臂要有力度,折臂要快。

    ④停车及停车辅助手势

    a、左手立掌于头顶角度为125°,五指并拢,两眼目视前方;

    b、左手迅速放下成立正姿势。要求:出手定位迅速、准确。有节奏感。停车辅助手势

    停车辅助手势

    a、出左手立掌于头顶呈125°;

    b、出右手直掌90°,掌心向内;

    c、右手向左方摆45°;

    d、右手复位直掌90°;

    e、右手向左方摆45°;

    f、收右手复位直掌90°;

    g、同时收双手成立正姿势。

    要求:整个过程头不摆动,两眼目视前方,动作完毕时双手下砍迅速。

     

    ⑤倒车及倒车辅助手势

    a.双手直掌向前平伸,掌心向上,与肩同高、同宽,成90°直角;

    b.两臂向上折起,大臂与小臂成90°直角;

    c.两手伸平,恢复第一个动作;

    d.两臂向上折起,大臂与小臂成90°直角;

    e.两臂迅速收回,成立正姿势。

    要求:双臂折起呈90°直角,动作有力,放臂迅速下砍、利索。

    倒车辅助手势

    a.左手向前平伸,立掌成90°直角,掌心向外;

    b.右手向前平伸,反掌成反掌成90°直角,掌心向上;

    c.右手折起,大臂与小臂成90°直角;

    d.右手平伸,掌心向上;

    e.右手迅速折起成90°直角;

    f.两手迅速放下,成立正姿势。

     

    要求:左右手平伸时,两臂夹紧,与肩同高、同宽,折臂时要有力。说明:车辆指挥手势的角度均是指手臂与身体的夹角。

     

    ⑥打舵(左打舵右打舵)

    示意客人把车尾向左摆,用右手按顺时针方向划圈,左手手势不变。⑸示意客人把车尾向右摆,用左手按顺时针方向划圈,右手手势不变。

     

    ⑦送车(左右送车)/送车礼

    左送车

    在立正的基础上左手迅速向身体左侧伸出大约45°停顿两秒后,恢复立正姿势,同时敬礼敬礼

     

    右送车

    在立正的基础上,右手向身体右侧伸出大约45°,停顿两秒后迅速放下,同时敬礼

     

    要求:动作迅速,连贯,有节奏感

     

    2、服务用语

    “贵宾您好,欢迎光临”“当心碰头请俯身”“贵宾您好,请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洗浴这边请”“小心地滑当心台阶”“谢谢光临,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3、车场服务流程

     

    对讲机的使用方法及规范用语

     

    当你要按下PTT按钮说话的时候,最好等个几秒钟。这样的话所有被叫的用户就能完全听得清楚刚才的说话。而且你的呼叫开始的字词也能很清晰的传送到其他用户。话说完,停顿一到两秒松开PTT键

     

    呼叫对方的时候重复呼叫两遍,比如:(xxx收到请回答xxx收到请回答,然后松开PTT键等待对方回复,对方收到信息,按住PPT,回复收到,请讲,上级领导呼叫,恢复:收到请指示)回复完后放开PPT键

     

    不管什么事,讲话要尽量慢,保持清晰,不着急。不管什么情况,没有例外。着急快速的呼叫,只能让被叫人更加慌张,而且也更难听清想要传达的信息。所有保持镇定,稳定清晰的说出你想要传达的信息。

     

    短就是好

     

    尽量简短你要说的话,总结概括你想要说的话,不要啰嗦。能一个字说的,不要两个字。

    保安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1.消防八字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基本内容。消防工作包括防火与灭火两个方面。“预防为主”就是指在处理消与防两者的关系上,在同火灾作斗争中,必须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2.四懂、四会及四个能力

    “四懂”:

    1、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会”: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起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2、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能力

    四懂

    1.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1、防止触电;

     

    2、防止引起火灾;

     

    3、禁止携带可燃、易燃品、火源。

     

    2.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1、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

     

    2、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

     

    3、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3.懂灭火方法

     

    1、灭火器的使用;

    2、消火栓的使用;

    4.懂逃生方法

    1、自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2、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3、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

     

    4、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5、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6、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

     

    7、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

     

    8、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9、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10、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离困境。

     

    四会

     

    1会报警

     

    1、大声呼喊报警,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

     

    2、如使用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键击碎等;

     

    3、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各种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简称为:

     

    一拔拔掉保险销,

     

    二握握住喷管喷头,

     

    三压压下握把,

     

    四准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即可。

     

    3会扑救初期火灾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1、按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

     

    3、分组实施引导

     

    三、消防四个能力

     

    1.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记录

     

    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禁封闭堵塞

     

    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装修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禁私搭乱接

     

    六查用电设备禁违章使用

     

    七查吸烟用火禁擅用明火

     

    八查场所人员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存储

     

    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原则: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

     

    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

    第一诀: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第二诀:保持镇静迅速疏散

    第三诀:正确引导有序疏散

    第四诀:不入险地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第六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七诀:火已及身切勿惊恐

    第八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第九诀:发出信号请求救援

    第十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企业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

    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4.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5.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

    6.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用范围

     

    1,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瓶底,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2,干粉灭火器使用范围

     

    ABC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及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1、A类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2、B类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3、C类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注:干粉灭火器也可以扑救E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但扑救过的电子设备会被干粉污染,故通常不使用干粉灭火器对电子元件、设备进行灭火。

     

     

     

    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1、打开消火栓箱门,紧急时可将消火栓门击碎。

    2、按下箱内控制按钮,启动消防水泵。

    3、取出水枪,拉出水带,同时把水带接口一端与消火栓接口连接,另一端与水枪连接,在地面上拉直,

    4、拧开消火栓阀门,同时双手紧握水枪,喷水灭火。

     

    火灾的分类,火灾三要素

     

    【火灾分类】

     

    火灾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为A、B、C、D、E、F共6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火灾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灭火的基本措施

     

    1、窒息灭火法——使燃烧物质断绝氧气的助燃而熄灭。

     

    2、冷却灭火法——使可燃烧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而终止燃烧。

     

    3、隔离灭火法——将燃烧物体附近的可燃烧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4、抑制灭火法——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使燃烧反应停止

     

    疏散逃生方法

     

    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的火灾现场被困人员可以安全地疏散或自救,脱离险境。因此,必须坚定自救意识,不惊慌失措,冷静观察,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疏散自救。

     

    1、疏散时,如人员较多或能见度很差时,应在熟悉疏散通道布置的人员带领下撤离起火点。带领人员可用绳子牵引,用“跟着我”的喊话或前后扯着衣襟的方法将人员撤至室外或安全地点。2、在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所围困时,由于烟雾一般是向上流动,地面的烟雾相对比较稀薄,因此可采用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如果有条件,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嘴、鼻或短呼吸法,以便迅速撤离出烟雾区。

     

    3、楼房楼下着火时,楼上的人不要惊慌失措,应根据现场的不同情况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如果楼梯间只是充满烟雾,采取低姿势手扶栏杆迅速而下;如果楼梯已被烟火封住但未坍塌,但还有能冲出去时,由可向头部、上身淋些水,用浸湿的棉被、毯子等物披在身上从烟火中冲出去等待。

     

    4、高层建筑着火时,疏散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的措施,以避免造成次生灾害。首先要冷静地观察从哪里可以疏散逃生,并且要呼叫他人及时进行疏散。疏散时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忙地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离。切勿盲目乱窜或奔向电梯,那样反而贻误逃生时机或被困在电梯间致死。

     

    5、火灾时人身着火的应急措施。一旦衣帽着火,应忙地把衣帽脱掉,如来不及,可把衣服撕破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身上的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引到其他场所,引起新的火点。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或者往身上泼水,保护疏散人员的安全。火场上脱离险境的人员,往往因某种心理原因的驱使,不顾一切,想重新回到原处达到某种目的,如急于救出亲人、抢救财物等。这不仅会使他们重新陷入危险境地,且给火场扑救工作带来困难。所以火场指挥人员应组织安排好这些脱离险境人员,做好安慰工作,以保证他们的安全。

     

    遇到火灾时怎样处理

     

    当遇到火灾发生时,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不盲目行动,如果是火灾的初起阶段,燃烧面积很小,应立即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材,快速进行灭火,并大声呼救,以寻得他人的帮助;如果燃烧面积很大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根据自己所在位置,选择一条正确的逃生路线迅速逃生。

     

    发生火灾如何报火警

     

    报火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详细地点,具体到什么路(街)、什么单位和哪座楼,燃烧物的性质及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如果有危险品的需提前告知消防队,最后留下姓名和电话,去大门口或最近的明显建筑物旁接应消防车。

     

    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

     

    (1)接到火情报警后,值班室保安员应立刻通知相关保安员赶到现场观察处理。

    (2)相关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确认是否发生火灾,如果确认火灾,立刻报告值班室。同时就地用灭火器材灭火,并且随时报告火灾情况。

    (3)值班室在确认火灾后,立刻向保安队长、物业办相关领导通报火灾情况,相关领导到现场后,视火灾情况决定是否上报消防机关。

    (4)向消防队或消防机关报警时,同时立即进行火灾现场人员疏散,核实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火灾现场,视火灾情况决定转移物资。

    (5)维持公共秩序,做好火灾现场维护保障灭火通道畅通,同时引导协助消防机关,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联系学院卫生所或附近医院。

    (6)待火灾扑灭后,做好相应善后工作,向管理中心提交火灾报告.配合消防机关调查、分析着火原因、清理火灾现场。

    总结:分析利用现场实际案例培训教育员工,让企业员工提高安全防火知识和意识。

     

     

     

    保安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

     

    1.如有访客或者陌生人来访,如何接待?

     

    当值保安应敬礼,并说:“您好,请问你找哪一位?”

     

    如果对方准确说出姓名、位置,应询问是否已联系过,确认已联系过,并做好详细登记,敬礼放行;如未联系,应要求对方联系对方要找的人,或者领导。如领导确认,可礼貌放行。如领导不在,或不愿意相见,应礼貌的向对方说:“对不起,你要找的人暂时不在,请您下次再来。”

     

    如果对方不能说出要找的人的姓名或职务,应做好值班登记,并请他主动电话联系

     

    如果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的姓名且要强闯公司时,应立刻制止并汇报保安队长,保安队长应在5分钟内抵达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果来人是装修施工人员,应询问是谁请过来的,到何处施工,同时联系相关的施工负责人,如有,验证后,应登记后放行;

     

    如果来访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之安管应礼貌的拒绝物主讲此类物品带入公司

     

    2.发现车辆碰撞如何处理?

     

    当场发现车辆碰撞应拦截肇事车辆,记下肈事车的车牌号码,车型或颜色,司机容貌,防止肈事司机逃跑。

     

    及时通知被撞车辆的车主到场,由双方协商不成,报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①保护出事现场,防止有人破坏现场,盗窃、或哄抢出事财物。

     

    ②公安交管部门人员到场后,将目击情况如实反映。

     

    ③详细做好值班记录。

     

    3.遇有个别人以武力威胁我工作人员时该如何处理?

     

    讲求以人为本,绝对禁止辱骂甚至殴打外来务工人员事件发生,即使个别人素质太差或借酒装横时,我们除按照前述方法开展工作外,如果务工人员以武力威胁到我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或侵害到我单位及员工利益时,可速与巡警或辖区派出所联系解决。避免发生正面直接冲突,真正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维护企业良好品牌形象。

     

    4.煤气泄漏的处理:

     

    ①发现煤气泄漏,不准在现场使用对讲机,严禁按门铃、打电话等一切能冒火花的工具。

     

    所有能打开的窗户轻轻推开,疏散气体。

     

    ②通知队友或设备工人迅速关闭煤气总闸或分闸。

     

    轻敲门呼唤室内的人,若无人应答时,在感觉气味疏淡时(或戴上防毒面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由隔壁的窗户爬入或破门入内救人。

     

    ③发现有人昏迷,应及时抢救,尽快护送中毒者到就近医院。

     

    ④通知上级领导到场,通知煤气公司负责人到场。

     

    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了解情况。

     

    5.当主机发出火警信号时怎么办

     

     

     

    报警发生应做好以下几点:

     

    ①当主机发出火警信号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前往检查并讲清火警的具体位置,如是误报,应及时复位;如经常发生误报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并把信息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进行报修。

     

    ②如确认是火警:

     

    ------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根据火情的大小及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令,启动消防水泵、排烟阀、送风阀,关闭分区防火门,启动消防广播;

     

    ------通过监视屏对火警现场进行报警,为义务消防员的扑救和疏散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并报告有否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

     

    ------检查电梯内是否有人;

     

    ------坚守岗位,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等待指令。

     

    ③对火警的处置过程进行记录。

     

    感烟探测器报警时怎么办?

     

    ①监控室值班员收到(听到)消防显示屏感烟探测器报警器信号时,应迅速用对讲机指令报警区域内的巡护人员,赶往报警准确区域进行现场核实。

     

    ②监控室值班员指示巡护人员时,必须准确讲明感烟探测器报警的准确楼号、楼层和户号,并全程跟踪处理结果的落实工作,同时做好感烟报警原始资料的提取、保存和实情记录工作。

     

    ③感烟探测器报警区域内巡护人员接到(收到)监控室的指令后,应3分钟内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核实。

     

    ④当班巡护班长必须高度重视监控室发出的感烟探测器报警的查实指令,不得拖延和延误,必须按规定时间组织巡护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查明报警原因,经过现场查实后如实报监控室。

     

    ⑤经现场保安员查实后,确属误报的,必须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复位,复位后报监控室并翔实地做好记录。

     

    ⑥经现场核实感烟探测器报警属实,应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部门主管。如报警户号锁门,应迅速通知服务中心联系业主。

     

    ⑦部门主管接到现场巡护班长(保安员)的报告后,必须迅速赶往现场,进入现场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火警预案。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保安培训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物业保安培训】保安日常及消防知识培训教材知识,对于保安培训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公共事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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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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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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