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制度,推职业学校教育转变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终身性体系的提案
关于建立国家资格框架制度,推动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的提案
编辑:王银波职业教育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这是对我国职业教育未来改革发展战略目标做出的重要指示,要求我国职业教育体系范畴从面向学龄人口为主体的职业学校教育转变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终身性体系。
然而,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长期以来形成的分而治之的格局尚未改变。职业院校的管理权限归教育部门,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的管理权限归人社部门;追求学历文凭为主的职业学校教育与追求职业资格为主的职业培训二者处于相对分离状态;教育部门颁发的与劳动就业无直接关联的学历文凭证书,与人社部门颁发的与劳动就业相关联的职业资格证书之间不存在相互对应关系。
社会上普遍存在重学历文凭证书轻资格证书的现象,一方面是大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是企业“技工荒”。为此,要把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置于同一体系,就必须构建一种能够对学历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相互比对的制度,使二者建立等值互认的关系,赋予职业资格证书应有的地位。
从世界各国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来看,构建国家资格框架对不同教育路径获得的资格进行认证,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证书的相互比对是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
目前,国际上已经有160多个国家构建了国家资格框架,占全球的四分之三,欧盟和东盟还建立了地区资格框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我国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框架体系,有必要尽快建立我国国家资格框架制度。
2019年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建立全民终身学习的制度环境,建立国家资历框架”,一些地区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从国家层面来看,我们建议:
一、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分步试点实施。
首先建立涵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职业教育资格框架体系,再建立融合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综合资格框架。我国拥有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存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培训等在内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和培训,要建立综合性、开放性、融通性并涵盖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的综合性框架,不可能一蹴而就。可以先建立层次结构清晰的职业教育资格框架体系,纵向搭建完善的职业教育的层级架构,横向实现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等值互认。这样,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文凭证书的同时相当于获得等值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进入劳动市场就业,也可以继续学习获得高一级学历文凭(或资格证书)。相应的,企业员工包括社会人员在需要时可以重返职业院校,或通过非正规和非正式的学习,继续获得高一级学历文凭(或资格证书)。
二、建立跨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
国家资格框架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教育机构、企业、行业组织和个人等,他们是影响资格框架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群体和个人。要建立综合性的国家资格框架,构建一个可以对各级各类资格证书进行比对、评价、认证的国家平台,就必须建立有利于各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机制,搭建能让各利益相关者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平台”,并吸纳他们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方能获得他们的支持,确保资格框架的顺利运行和实施。首先,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主体——国家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国家资格框架的管理,统筹教育部、人社部和专业部委,构建一个有效的内部政策协调机制。其次,要在管理主体的主导下,建立利益相关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合作与监督保障机制,清晰界定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关系,赋予他们更多的自主权,以促进各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参与。
三、制定与国家资格框架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和支持政策。
首先,建立并完善学分累计、认定和转换制度。通过学分转换,打通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之间的壁垒,促进学习者在不同的教育机构之间有序流动。其次,建立先前学习认定制度,明确先前学习认定的适用范围、标准和原则。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习者通过非正规和非正式途径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进行认定,为他们提供进一步学习的机会,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潜能。
学分银行是终身教育背景下一项重要的教育制度创新,对于构筑灵活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综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及国内外实践经验与学理研究,本文提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既给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的继续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也弥补了学分银行顶层制度缺位,同时为《方案》其它相关改革举措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应围绕质量和沟通两大基本功能,着重在法律政策、组织机构、认定规则、质量保障四个核心方面加快建设。在推进路径上可遵照由内及外、由近及远、由易到难的基本原则分三步实施:做实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成果沟通,兼顾与国内其它学分银行的协调,参与相关的国际教育框架建设。
2019年初颁布的“职教20条”提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
2020年1月13日,教育部委托国家开放大学开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简称X证书服务平台)和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简称学分银行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
据了解,上线试运行的X证书服务平台集政策发布、过程监管、证书查询、监督评价等功能于一体,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学生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将进入服务平台,与学分银行信息平台个人学习账户系统对接,记录学分,并提供网络公开查询等社会化服务。
2020年4月5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的部署,结合“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简称学分银行)建设。
通知要求,学分银行组织研究确定不同课程类型、不同学时与学分的对应关系,形成学时学分记录规则。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简称培训评价组织)依据该规则,结合有关专业教学标准等对X证书体现的学习成果提出建议学分。学分银行组织核定后,认定该学习成果对应的学分银行学分值。有关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根据X证书及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按照有关规则研制具体的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并在学分银行备案发布。
学习者登录学分银行信息平台,登记相关学习成果,学分银行记录对应学分并存入个人学习账户。学习者可以查询个人学习成果的存储和积累情况,并根据需要申请转换学习成果。
通知对对相关实施要求明确:
第一,各地要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依托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等积极与国家开放大学、培训评价组织对接。
第二、要组织加强对学分银行建设的研究,特别是对有关学习成果转换方面的研究,指导本地区有关院校建立健全本校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及时受理X证书学习成果转换申请等,按要求做好进展情况备案。
第三、要指导推进本地区有关院校间的学分银行学分互认,鼓励探索针对相同或相近专业,将有关学生所持有在学分银行认定的X证书,作为学生参加中高职衔接转段等考试环节的学业水平参考或部分技能考核模块成绩。积极探索学分银行在更多领域和地区间的应用。
第四、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学分银行有关工作的质量监控。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激励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发布的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等,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做好本地区有关工作,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
“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即1+X证书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1+X证书制度设计对于解决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够紧密的问题,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促进就业创业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和X证书服务平台相结合,服务对象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学习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等,国家职业教育学分银行是落实1+X证书制度线上平台。
通知要求,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形成一批学分银行应用模式和典型案例,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通道,逐步探索开展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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