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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资讯 > 数控专业 > 磨床的润滑故障45例

    磨床的润滑故障45例

    作者:磨床磨削
    发表于:2019-10-30
    阅读:1629
    评论:0

    磨床的润滑故障45例

    1:M1420外回磨头润滑故障

    有次在清洗换油后运行不到一周突然产生闷车,找不到办法将主轴瓦间隙从0.02mm扩大到0.035才能使用,否则常会闷车。主轴间隙扩大后磨床精度下降,失去了原有功能。即使这样做磨头轴承仍产生温度过高,油泡沫多且变黑。最后导致主轴严重烧伤而停车检修,产生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新购进2#主轴油质量太差,粘度不合格,还有大量沉淀物。

    2:MG1432A高精度万磨内画磨头润滑故障

    该机床内圆磨头经常发生轴承温度过高;噪声太大。检修周期短等一系列问题。排除了装配技术,滚动轴承质量等机械方面因素,润滑脂的选用不当是决定因素。后改用7011脂替代原低温脂,上述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3:MD215内圆磨床中频高速磨头的故障

    本厂有几台MD215内圆磨床,其中频高速电动内圆磨头故障较多,温升高、寿命短、噪声大、检修频繁,每年起码要更换46205型高精度轴承2-3套以上。该磨头是由三相700/800赫芝中频高速电机直接驱动,转速在2.4万r/min以上,选用普通锂基脂是不能胜任的,从85年改用7018脂替代,由于该脂抗剪切性强,不易流,适用于高速轴承,轴承寿命可延长3-5倍。现在该磨头可连续工作2-3年不必检修。

    4:MMB8318凸轮磨床主轴承的润滑事故

    一台MB8318凸轮磨床在一次清洗换油后,突然发生磨头主轴瓦“抱轴”,主轴因严重烧坏而报废,仅维修费一项就损失数千元(还不包括停产损失)。经分析:是由于加入的2#主轴油质量不好的假劣产品造成这次润滑事故。改进方案:①、调换合格2#主轴油;②、若一时无合格主轴油可自行配制“磨头油”,即优质白煤油9份加1份32#汽轮机油;③、在磨头箱中加5%“万灵霸”添加剂。

    5:M7140平磨液压油质变问题

    该机床在工作过程中“肥皂水”常易进入液压油箱,导致液压油变质(乳化、起泡),大大缩短了换油周期--从6-12个月缩短到1-2个月换油一次,浪费不小。普通液压油常含6411添加剂,极不耐水,遇水便使油质急变,乳化。要使水基切削液完全不漏入液压油箱,的确困难,重要的是提高油品抗水性能。可采取:①、改用不含6411的普通优质机械油,替代原液压油。②、改用抗水性良好的汽轮机油(N32)。

    6:滚刀磨液压动作的失灵

    某厂有台MG6425高精度滚刀磨床,冬季早晨七点上班液压动作失灵--液压分度机构失效,机床无法工作,要到上午10时气温上升后才能恢复正常。原因是普通液压油粘度指数低,为此便改用8号液力传动油。由于后者粘度指数比前者几乎大一倍,粘度随温度变化小,较稳定。

    7:M8230曲轴磨床导轨的爬行问题

    某厂有台M8230曲轴磨床,在大修后的试运转时发生工作台导软严重爬行问题。经分析认为是由于机床导轨在大修时磨削过,这对新加工出的摩擦副属于“跑合期”,故摩擦系数大,润滑条件苛刻,导轨低速运动极易爬行。改进方案是在原手拉泵小油箱(用的是普通矿油)里添加些二硫化钼后上述问题便得到解决。

    8:BK5万能磨床的内圆磨具之润滑故障

    捷克产的BK5万能磨床之内圆磨具经常出现噪声大,温升快,寿命短等一系列问题。经分析认为是因该内圆磨具转速高达2万转/分,选用润滑脂牌号不能胜任所造成的。改用7007润滑脂代替原低温脂后,在同样的工况下上述问题一一解决。

    9:磨床死顶尖的润滑问题

    在磨削细长工件时,磨床死顶尖与工件的中心孔易咬毛、烧伤顶尖,影响加工件粗糙度,有时还会造成顶尖断裂,工件飞出伤人事故。因工件的毕心孔与死顶尖之间接触面积小,单位面积载荷大,润滑条件苛刻,加的润滑脂易被磨削液冲掉。克服办法是用耐水,抗磨的MoS2锂基脂替代原3#工业脂便可消除上述问题。同理在车床上加工细长轴或长丝杆时也可用此法。

    10:M115W万能磨工作台手轮过重问题

    某厂一台M115W万能磨操作者是女同志,在该机床大修后工作台手轮重得使她难于摇动。

    检查未发现机械方面问题,只能从润滑方面寻原因。根据以往经验,大修时机床台面导轨经磨削加工,是处于早期(跑合期)磨损阶段,静摩擦系数大,不易形成油膜,润滑条件苛刻。最后集中表现为驱动台面的那只手轮太重。

    为改善润滑条件,我们在原导轨油里添加了约0.5%的油酸,工作台手轮就轻了,用力比未加添加剂时减少约三分之一。

    11:M1432A万磨之内圆磨具润滑问题

    某厂将一台M1432A的内圆磨头加以改装,使转速可高达1.4万r/min,但用的润滑脂却是一般2#低温脂,导致轴承开车不久会发烫,只能时开时停否则会烧坏磨头滚动轴承。

    在原润滑脂中加几滴“万灵霸”,可改善润滑性能,上述问题解决。此方案简单,行之有效,现该机床已正常运行10个多月了。当然并不排除其他优质润滑剂,用7007,7018高速合成脂代替2#低温脂也是可行的。

    12:多次发生“抱轴”事故的磨床

    本厂技校有台M1432A万能磨床是上机85年产品,曾多次发生“抱轴”事故,91.3修理时发现主轴颈明显烧伤,按要求这根主轴要经过“超精磨削”后才可使用。该磨头转速1500r/min;轴颈φ90;轴承间隙为0.02;主轴箱容量15kg5#主轴油。经查目前市场上供应的主轴油质量差是导致机床“抱轴”重要因素之一。改善主轴油的质量,即使主轴须不经“超精磨”加工,用普通磨床将主轴拉毛(烧伤)处磨削后即可使用。

    按上述分析方案,将主轴修复,不再“超精”处理,在原5#主轴油里添加5%“万灵霸”,由于润滑性能改善,得到理想使用效果,目前已正常运行一年,从未发生类似事故。主轴间隙从O.O2收紧至0.015~0.018mm,提高了加工精度。

    13:M1432B主轴箱油温过高问题

    某校实习厂一台M1482B的主轴油箱在91年4月份发生油温太高(48℃)。分析认为是主轴油质量差所致,为此在主轴油箱宁添加约5%“万灵霸”,在同样工况下,油温仅37℃。

    14:MB1420万能磨床主轴箱渗油问题

    本厂有台MB1420万能磨,其主轴承是油浸式,原设计油位较高,主轴几乎全在油平面以下,皮带盘轴颈处密封较困难,加上用的是主轴油,粘度特小,易渗漏,橡胶密封易失效,该部位经常渗漏。若降低油位就会减少渗油,我们就下降油位(略高于最低油位)的办法。果然取得了防漏效果,只是为防止润滑性能恶化而在原主轴油中添加了些油性添加剂。

    15:MGB1420高精度磨床导轨爬行问题

    本厂装在恒温室里一台MGB1420高精度磨床过去虽选用N68导轨油,但机床的静摩擦系数大,启动难,修正砂轮时台面有爬行现象,从而导致加工高压油泵座面专用衬套时端面尺寸难控制,表面粗糙度超差等一系列问题。

    分析:该机在低速运动产生爬行,说明原用导轨油还不能胜任。需改进油品抗爬性能。

    对策:在原导轨油里添加了一定数量抗爬添加剂后再开车上述问题全部解决。

    16:MBA1632/1磨头动静压轴承的润滑事故

    理论上动静压轴承是很先进的滑动轴承,因为它在启动前是静压轴承,而在主轴启动后转为动压轴承。然而本厂一台MBA1632/1端面磨床虽采用这种装置,却在大修后的试车中产生了几次“抱轴”事故,据分析:这是3#主轴油质量造成的。为此,在原主轴油中添加5%的“万灵霸”润滑添加剂后已运行1年半尚正常。

    17:M1450A大型磨床主轴箱的润滑故障

    91年夏天我厂一台上机产M1450大型磨床,在修正砂轮时主轴失控:即小进给(约0.015mm)时无法打好砂轮(火花时有时无),影响了机床加工精度。

    润滑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会诊,考虑到不存在砂轮平衡、导轨爬行等问题,很可能是主轴轴承的油膜强度不够。当这只小500砂轮空转时还看不出,但当金刚石修整器接近砂轮时有个径向力超过了轴承的油膜强度使整个主轴“后移”,导致火花短时间消失。

    找到了毛病起因,解决问题很方便,仅在主轴油里加“万灵霸”添加剂5%,提高油膜强度,毛病即消失。现已正常运行近一年尚未发生类似问题。

    18:M510导轨磨的润滑故降

    本厂有台采用静压导轨的M510导轨磨床(8M),在工作时有爬行现象,经多方面努力(包含电气、机械,甚至液压方面),寻找问题均无法解决。考虑到该导轨磨在磨削工件时立柱滑台移动(整个滑台有数吨重),导致台面负荷重,加上低速运动油膜有破裂危险,解决问题要从提高油膜强度着手,因此在导轨静压油箱里添加了约0.5%油酸,再开车试用上述问题基本解决。

    19:M5212导轨磨的润滑故障

    本厂一台M5212导轨磨床台面下与导轨接触处镶有尼龙板,使用时有爬行问题,影响了加工精度,这是由于导轨磨工作台底镶有尼龙板的导轨与床身导轨接触时静磨擦系数大,启动阻力大及油膜强度低等因素造成的,解决的办法是在原床身油箱中加入4%硫化鲸鱼油就解决了问题。

    20:M612工具磨润滑故障

    这类型号工具磨和从捷克进口的TOS102工磨类似,主轴转速每分钟高达6000转,存在着磨头滚动轴承温升高,脂易流失,轴承寿命短等问题,这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润滑脂的正确选用,否则往往会小题大做,对磨头大动手术。从润滑角度来解决问题较简单,只要将原轴承用2#低温脂改为7018或7007合成润滑脂即可。

    21:M7130平磨导轨的润滑事故

    某厂曾多次发生M7130平磨(包括M7130)水平导轨咬毛这一严重润滑事故。据调查,是因为润滑油选用不当、导轨上油量太少,切削液进入润滑系统,促使导轨的润滑状况恶化才造成导轨爬行、拉丝咬毛等一系列润滑问题。

    由于导轨用油和液压油箱合用,故原用普通液压油是不能胜任,需要改用N32#液压导轨油;通向“V型”、平型导轨分油器针阀不可拧得太紧,以防油量太少、甚至断油;要防止切削液进入机床异轨里,平时加强对水平导轨的润滑检查。

    22:M7120A平磨主轴承润滑故障

    最近发现该平磨由双速电机带动的主轴只能用低速档(1500r/min),另一档3000r/min不能用,一开车很快闷车。

    分析:润滑油质量、油膜强度很可能是故障根源。

    对策:在原油箱中加入8%“万”剂后,改善了油性,上述问题解决,高速档运转正常。

    23:M4216衍磨机液压油箱的故阵

    某厂有台琦磨机于年夏天发生液压油箱温度太高(达55℃以上)由于长期在高温下工作导致床身外表油漆脱落、大量油雾从床身液压箱跑出、液压动作不正常等等一系列故障,为了降低油温,按过去常规办法加大油箱,或加装水冷却或风冷却装置,两者均不可取,最简便的办法是在原液压箱内添加5%“万灵霸”,上述问题得以解决,油温明显下降,液压动作正常。换油期延长一倍。

    24:磨床卸荷装置的漏油问题

    从捷克进口的Iu/400型万能磨床之砂轮主轴箱皮带盘处有卸荷装置,其法兰盖处往往易漏油,不易修复,污染环境。这是由于磨头内用的是主轴油,渗透能力强,橡胶密封老化快,易失效,为此可选用耐油的润滑脂(一坪化工厂产的7908密封润滑二用脂)来解决漏油问题,既有润滑作用,又有密封作用。

    25:“秋丁”磨床导软的爬行问题

    某厂从瑞士进口一台“秋丁”磨床(HTG-400型)在安装调试时发现工作台在低速运动时有爬行现象,刚开始认为是台面负荷不均匀,故把尾架与车头卸掉,最后甚至将工作台也拆了,仅活塞杆露在外面也爬行。因此才考虑是活塞杆皮碗与油缸内壁的摩擦阻力太大造成的爬行。解决的办法是用固体润滑剂,即将活塞杆从油缸内拆出来,在皮碗上涂一些MoS2粉末后再装好试车,爬行问题消失。

    26:“邱吉尔”曲轴磨床导轨手轮重问题

    某厂有台邱吉尔公司产M/C“T”450/3000型大型曲轴磨床,每当用手轮驱动工作台时有过重的感觉。

    分析发现:工作台导轨虽用油泵供油,但由于台面自重5吨以上故手轮驱动时较重,需改善油性。改善的办法是在原台面专用油箱(约65kg)里添加2~3%“万灵霸”,台面驱动手轮明显减轻。

    27:磨床主轴箱内油漆造成的润滑事故

    某厂一润滑工在对磨床砂轮主轴箱体内进行清洗换油时用的是汽油作清洗剂。事后在第二天开车时出现了润滑事故--“抱轴”,并将主轴拉毛。

    虽用的主轴油油质和过去一样,但由于他在清洗时用的是汽油,有溶解油漆作用、导致主轴箱内壁油漆脱落,随主轴油进入轴承,造成事故。为此,凡是油箱内壁有油漆的机床在换油时不能用汽油清洗。

    28:“马格”插齿机的润滑知识问题

    某厂从瑞士引进一台SH75“马格”插齿机床,一润滑工由于误把液压夹具的气囊式蓄能器顶部的闷头当作加油孔打开,结果里面氮气跑掉,蓄能器失去功能,而致停产。问题出自润滑工缺乏这方面的基本知识,应以此为训,润滑工上课时多宣传介绍。因为除这种机床外,其他机床(如意大利引进的凸轮磨床RUC1400/A)也有类似蓄能器。

    29:滚齿机分度蜗轮磨损问题

    滚床工作台分度蜗轮是个要求高,不易制造的一个零件,有的滚齿机(如Y38)在大修时常要更换这个零件。拟采取下列措施,延长其寿命。①、适当提高蜗轮箱润滑油粘度,原用N15#N32#机械油改为N46#N68#。②、在机油中加入一定量的油性添加剂。③、改进密封,严防切削液进入蜗轮箱。这样便可达到减少蜗轮磨损,延长寿命的目的。

    30:旋风铣的连锁装置故障

    某厂从西德进口的FKD-30型旋风铣床,在安装调试时不能起动,原以为是机械、液压或电气方面问题,经多方面检查找不到根源,后从润滑方面查找才知道导轨油泵压功不高,无法使该机床连锁装置打开,润滑工程师把导轨油箱中原N68#导轨油改成N200#即可行。

    31:X52K立铣升降工作台的润滑问题

    X52K北京立铣工作台升降时丝杆有时会产生噪声一时难于消除。分析:这是典型润滑问题,特别是新机床调试和刚大修后由于螺母与丝杆配合间隙减小又处在跑合期润滑工况苛刻,一般矿油油膜强度不能胜任造成,对策和摇臂占丝杆的处理方法相同(见例15)。

    32:X62W万能铣床身立导轨的拉毛事故

    这类铣床工作台在立导轨上升降时右侧面立导轨易拉毛,分析:由于右侧面有塞铁,故原设计无加油孔,润滑条件差,载荷比正面立导轨大得多,且铁屑等异物易进入导轨。对策:在塞铁顶部加装弹子油杯,并在塞铁上开小油槽;加装防护挡板或皮罩,防止铁屑等异物进入导轨面拉伤导轨。

    33:有油浸式升降丝杆的万铣润滑故障

    从匈牙利进口的μf-22万能铣床工作台升降丝杆原设计考虑较周到,采用油浸式升降丝杆。一般认为只要丝杆浸在油中运动时便不会产生噪声,但并非如此,我厂在一次大修后同样产生噪声,说明螺母与丝杆间润滑条件苛刻,一般矿油是无法胜任,只从机械结构上改进是不够的,具体办法见例15。

    34:B115单臂龙门刨的润滑故障

    该机床横梁升降时有时会产生严重抖动现象,实际上是润滑不良螺母产生的爬行所致。这种现象较容易发生在机床刚大修好的一段所谓“跑合”期。某厂在79年曾用本溪产二硫化钼重型机床油膏涂在该机床横梁升降丝杆上以后便消除了抖动问题。(只有机床塞铁调整合理后,才能从润滑方面解决这类问题)。

    35:B2016龙刨专用“绝招”的失灵

    有个老资格的维修钳工有个“绝招”,每当冬天低温季节来临对,他们车间里一台B2016龙刨进给齿箱出故障动作失灵,别的机修师傅谁也修不好,唯有他因有“绝招”,能“马到成功”,且从不传人。

    分析:经笔者到该车间了解、分析,并走访了该车间的润滑站,从润滑工那里知道每当这个维修钳工显“绝招”前总要向润滑工讨些煤油。原来该机床由于用油不当,在低温季节机床进给箱内超越离合器因油品粘度太高而脱不开造成动作失灵。加进煤油后粘度下降,动作便正常,但导致较大副作用,如机件易生锈,易渗漏等问题。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用N15#主轴油代替N32#机械油,上述问题便解决,副作用比煤油小,他的“绝招”从此失去作用。

    36:HOM-5G龙门刨的润滑事故

    某厂从日本进口的这台龙门刨在安装调试时床身齿箱铜套发生严重咬轴事故,后经日方技术人员分析认为除了机械方面需改进因素外,润滑油也是个关键因素,为此将原用N46#机械油改用N68液导油后再试运转,问题得到解决,以后也未产生过类似的问题。

    37:B665牛头刨的润滑故障

    有台B665牛头刨在大修后的头几天试用中发生主传动摇杆机构下滑块孔与横肖间产生抱轴现象。大修理后这对摩擦副间的间隙减小,加上“跑合”期对润滑油要求苛刻,当时未注意,仅用普通矿油,才导致抱轴事故。

    将咬毛的下滑块孔与横肖之间配合面修复后,开车前先在原机油中加约5%“万”剂,再加到下滑块顶部油毡上,因油性改善,再未产生过类似故障。

    在弓锯床上锯割不锈钢管子不是件易事,往往会产生噪声和锯条寿命短等问题。若用乳化液冷却,问题虽有所好转,但仍不理想,不但要污染环境,在冬天严寒时乳化液还会结冰。改用MoS2腊笔润滑锯条便可圆满解问题。

    38:超重型机床的润滑问题

    超重型机床--HZS3150/12000德制龙刨虽按原说明书要求可用N46机械油代用,但有三个问题:①、夏天粘度变低压力打不高,台面浮不起。②、冬天油太稠,回油慢而外溢漏油。③、若冬夏换二次油浪费太大(每次550kg,一般1~2年才换油一次)。这些问题主要是油品粘温性差造成。改进对策是选用国产8#液压传动油(粘指V1=200)便可解决上述问题。

    39:龙门刨床导轨拉伤事故

    某厂一台4M龙刨有次水平导轨严重拉伤,同时产生回油不畅,外溢漏油,润滑油泡沫太多等一系列故障,经分析发现问题出在龙刨床身两端之一的前集油池滤油网破裂,导致大量铁屑进入回油管,将回油管堵死,造成油泡多,来油少,最后产生导轨的严重拉毛。改进对策是及时清除各种杂质,修好滤油网,并定期检查这些装置是否完整,功能齐全。

    40:滑台式液压牛头刨滑枕拉毛事故

    某厂一台大型移动式滑台液压牛刨是组合式,在加工重型机械钻座时突然发生滑枕导轨严重拉毛事故,经分析确定原因有:①、是使用者在开车前没有对润滑系统作详细检查。由于是外借设备,使用者不知道该机床通向滑枕导轨的二根紫铜管接头已脱开而造成滑枕断油。②、是机床润滑设计不合理,安装垂直进给驱动挡块时把进油孔堵死,润滑系统不通。因此造成润滑事故。解决办法是,暂时将垂直进给挡块拆除,接通油管,使滑枕导执油路畅通。

    41:B690液压牛刨的噪声问题

    该机床在使用中往往会产生噪声大、油管震动、油温过高,滑枕爬行,虽经机械、液压方面多次检查,有时仍无法排除这些故障。经分析检查才发现是因液压油中空气过多所致,油箱内泡沫太多并大量进入液压系统产生压力波功,而造成进刀时爬行、油管抖动,噪声太大问题。改进方案是将液压系统空气排除,油箱中泡沫可用1~10ppm硅油消泡剂解决。

    42:X51立铣床身油箱严重起泡问题

    有台齐齐哈尔产X51立铣在某年冬天安装调试时,床身油箱(容量约18kg)发生严重起泡现象,通过多方检查和治理(包括加入抗泡添加剂硅油在内)措施均无效,后经仔细检查才发现原来棉纱团掉进床身油箱把吸油口的滤油网堵死,造成吸油困难和工作时起泡严重,改进方案倒十分简单,清除吸油口棉纱团即可。

    43:X63K立铣头的润滑问题

    某厂有台X58K立铣头突然发生不正常噪声,打开检查时发现主轴承断油而损坏,经分析认为这类铣头(包括X52k在内)正上方那只针阀式调节油量螺钉被拧死、不来油(或来油太少)才造成润滑事故的。改进措施是适当拧开油量调节螺钉针阀,使其有足够的滴油并从针阀下那只示油窗可观察到每分钟滴油量在3~5滴间(X52K因立轴小、油量可适当减少),当然不能调节得太多,因滴油多会造成立铣头甩油严重。另外要求操作者每班对这只立铣头示油窗进行观察,发现滴油不正常便马上采取措施。

    44:X6022铣床床身的漏油问题

    某厂有台X6022铣床是安装在二楼一个车间里,因床身漏油严重,导致水泥楼板渗油,为了彻底解决漏油问题,我们将它改为无油润滑机床--用二硫化钼润滑剂替代原机油润滑。

    45:Y7131齿轮磨的润滑故障

    某厂有台Y7131齿轮磨床在加工齿轮时,齿面光洁度始终达不到工艺要求,通过电气、机械方面修理师傅多次检修仍无法排除故障,后经分析认为是润滑方面问题在作怪,即该机床的立导轨因用油不当,易流失才造成导轨爬行。改进方案是用N68#导轨油替代原N46#机械油后导轨不再爬行了,上述问题也得到满意解决。

    以上就是100唯尔(100vr.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数控的知识技巧了,学习以上的磨床的润滑故障45例知识,对于数控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这也是新手学习数控专业所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使用100唯尔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点击右侧人工服务,我们会有专业的人士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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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8项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提升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度。 《实施意见》提出,开展省市联合建设改革新模式试点,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积极推动部省共建,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围绕江苏“1+3”重点功能区、苏锡常都市圈等重点区域,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由产业链链主企业、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联合组建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深化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6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000门左右省级在线精品课程,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实施产教融合提升行动,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50个左右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省级层面建成30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遴选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 来源:新华日报

    辽宁省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是通知原文 附件: 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全省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和《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组织机构 (一)认定管理机构及职责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管本校的“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 (二)认定实施机构及职责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高等职业学校(含开展职业教育的本科学校,以下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主体是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应明确负责部门,组建由教育部门人员、行业企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院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等不少于10人共同组成的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实施认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专业大类评议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某专业大类“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职业学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并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核查合格的,提交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 (二)组织认定。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认定结果。 (三)结果复查。认定结果经检查复核通过后,省教育厅予以备案,生成“双师型”教师档案,统一管理。 五、激励措施 (一)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各校要制定激励政策,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分级认定,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道路。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要根据“双师型”教师不同阶段发展需求,精准提供教育教学、岗位实训、企业实践等机会。要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注重作用发挥 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企业实践、教学改革、社会服务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充分挖掘典型案例,探索示范教师培训、顶岗实践、研修访学等成长路径方法。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达标、专业设置审批和布局结构优化、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教师创新团队、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指标。 六、证书管理 在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模块,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上述平台统一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复核,突出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具体部门、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评议认定回避制度。学校要对教师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或本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各学校应在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双师型”教师信息,确保数据准确统一。 (三)省教育厅将对认定工作全过程规范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公开、第三方评估、抽查复查、责任追究、过程追溯等制度,发挥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确保过程透明规范、结果公平公正。 八、附则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对已认定发生师德师风违规行为的“双师型”教师应予以撤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三)本办法由辽宁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 1.《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1: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 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 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万元及以上。 (8)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8)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2.实践能力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6)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 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实际开展成果转化。 (7)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以上。 (8)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10)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1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技能类等荣誉称号。 3.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优计划”、辽宁省“双优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开发、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附件2: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能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过程。 (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认定级别及标准 辽宁省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认定条件如下: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7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7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2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前2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3万元及以上。 (2)参与(前7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1万元及以上。 (3)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期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企业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参与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参与校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显著,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一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 (3)作为参与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好评;或作为参与人获得校级教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参编著作或教材等受到学术界好评。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5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软件著作权(第1名);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5万元以上。 (2)参与(前5名)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3万元及以上。 (3)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骨干;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1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非工科类在相关单位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岗位业绩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主要参与(前5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学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经教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两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等,或主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主持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建设,或主持省级专业建设。 (3)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等能力,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前3名)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能力类竞赛等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 (4)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作为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编著(前2名)出版著作或省级规划教材等。 2.实践能力条件一。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外实施的高级技师(一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的在院校内实施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参与(前3名)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或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考评员资格。 3.实践能力条件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1名),或2项软件著作权(第1名),且所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转化收益10万元及以上。 (2)主持完成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且到款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 (3)在省级技能类竞赛中担任专家或裁判;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4)作为参与人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创新创业类、科技发明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5)近10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且担任技术负责人;或近5年中有6个月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践锻炼且承担投资额度2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6)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省级“技术能手”等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 4.岗位业绩条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国家“双高计划”、辽宁省“兴辽卓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校级子项目建设,或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经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及以上“一流应用型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项目建设,或学校认定重点参与(前2名)省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 (3)能够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融入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且经学校考评能够对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发挥突出作用。 三、校外兼职教师申请认定条件 (一)校外兼职教师指来源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仅能选择在有效聘期内的1所学校申报。 (二)校外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践能力条件和岗位业绩条件按所申请相应级别的条件执行。 1.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1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1年或实训课程1门。 2.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2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2年或实训课程2门。 3.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须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3年,并曾独立承担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训教学任务3年或实训课程2门。 (三)须与兼职聘用单位履行聘用协议满1年,且将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经验融入学校,从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改革工作。

    江西新设一所高职院校

    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正在公示中。 以下是公示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获得通过,现将学校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政编码:330038;联系电话:0791-86765095;传真号码:0791-86765093。 附件: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2月18日 附件 拟设置赣东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所在地 办学性质 办学层次 举办者 赣东职业技术学院 新设 抚州市 非营利性 民办 高职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批复!江西新余新增1所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遂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赣人社发〔2023〕27号)等规定,经实地考察、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遂川高级技工学校。遂川高级技工学校为遂川县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规模暂定为5000人,初设茶叶生产与加工、茶艺、电子技术应用、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健康与社会照护等专业。 二、遂川高级技工学校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办学特色,强化师资力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行工学一体,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遂川县政府要对学校加强领导,加大经费、编制等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学校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吉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学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1日

    吉林省将新增一所学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5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提请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的请示》(吉人社报〔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长白山技师学院。举办者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址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山技师学院业务工作接受你厅指导和监督。 二、长白山技师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技工院校,办学经费自筹解决。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开设护理、康复保健、电子商务、休闲体育服务、旅游服务与管理5个专业。招生对象主要为技工学校、高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制2—5年。 三、你厅及长白山管委会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加强对学院建设和办学的指导,督促长白山技师学院依法依规办学。 四、长白山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2024年1月30日 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数量规模,提升素质水平,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培养一批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支持他们不断成长、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领军人才范围。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三)制定专项培养计划。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四)加大培养培育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五)畅通晋升成长通道。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六)提高待遇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七)完善稳才留才机制。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八)支持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加强领军人才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十)选拔表彰优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四、工作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机制。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资、工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加强组织推动,共同推动领军人才培育工作。 (十二)做好保障服务。加强技能人才服务窗口、技能大师之家等建设,做好领军人才支持服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支持做好领军人才培养,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技能人才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创新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突出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深入挖掘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讲好技能故事,打造技能明星,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山西新政:高技能人才可应聘职业和技工院校

    从现在开始,对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将其招聘至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通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具体范围包括13类人员: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军人。 对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高级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7级岗位,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聘用到专业技术4级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在其官方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期评价结果公示,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名单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48号)要求,经相关学校自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价,形成中期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月9日。 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永乐、薛清,电话:025-83335583、83335605。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中期评价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评价结果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2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优 3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4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优 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优 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优 7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优 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优 9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优 10 苏州市职业大学 优 11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 1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优 13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优 14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良 15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良 16 扬州市职业大学 良 17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良 18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良 19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良 20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良 21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良 22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良 2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良 2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良 2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中 省教育厅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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